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多少?现在还有具体规定吗?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多少?现在还有具体规定吗?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多少?现在还有具体规定吗?
2014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注册公司资本认缴制,即今后注册公司无需提交验资报,公司注册流程、费用及时间大大减少。
一、取消了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的限制,理论上说,可以“一元开办公司”;
二、取消了首次出资比例限制,也就是说可以“零首付”;
三、取消了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限制,对于高科技、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等创新型企业可以灵活出资,提高智慧财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形式的出资比例,克服货币资金不足的困难;
四、取消了公司注册资金缴足出资的时限,可以大大提高公司股东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大概费用包括印章 税控盘 银行开户要1000左右。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
2014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注册公司资本认缴制,即今后注册公司无需提交验资报,公司注册流程、费用及时间大大减少。
一、取消了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的限制,理论上说,可以“一元开办公司”;
二、取消了首次出资比例限制,也就是说可以“零首付”;
三、取消了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限制,对于高科技、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等创新型企业可以灵活出资,提高智慧财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形式的出资比例,克服货币资金不足的困难;
四、取消了公司注册资金缴足出资的时限,可以大大提高公司股东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股份有限公司不设最低出资额的限制(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你愿意设立1元公司也不会不给注册,但会对今后公司业务开展有所影响。
公司法(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就是股东以投入公司的资产负担对应的有限责任,即以出资为限,除了出资,股东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有限公司与无限公司,如合伙企业等对应
有限公司包含后面几种公司形式。也叫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或者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回事。是有限公司的另一种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由发起人发起设立,发起人大于2人小于200人。可以发起设立或者向社会募整合立。
股份公司可以申请上市公开流通股份,如果批准成为上市公司。
目前国内上市批准权利在中国证监会。

注册资本认缴制度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的组成形式,和注册资本认缴制没有关系。
注册公司的时候,可以选择注册有限公司,也可以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只不过提交的材料不同而已。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也不一定!
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设立,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其主要特征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股份有限公司从本质上讲只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而已。由于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在50人以下,这就限制了公司筹集资金的能力。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克服了这种弊端,将整个公司的注册资本分解为小面值的股票(一般是人民币一元,当然也有例外:2000年,李嘉诚曾经购买过一个不知名公司发行的一股股票,总价是1500万港币,从而将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总数提到到5股),可以吸引数目众多的投资者,特别是小型投资者。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使得它在组织管理上有很多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地方。
有限责任公司比较好!个人觉得呵呵~!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1 两个都已经是全称了。
2两者都是有限责任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实也可叫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的意思是:公司欠了债200万,公司资产只有150万,那么公司破产清算完毕以后,剩余的50万换不了的债就消灭了,债权人不能去找公司的股东要债,也就是说股东以自己在公司的资产为限承担债务。这就是有限责任的意思。
两者区别在于股东行驶自己职权的依据不同,前者是自己缴纳注册资本的比例,后者是自己所持有或购买的股票数额。比如前者,甲股东有51%的股权,乙股东有49%的股权,那么甲在公司经营决策上就有决定权。同理对于后者我有占公司51%的股票,你有49%,那么我就有决定权或叫控股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很严格。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3万,但股份有限要500万。而且后者的另一个优点是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壮大企业资本,前者不能公开募集股份。因此国家对于后者的管理更为严格。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好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好,有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出资额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三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2.出资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其在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中认购的出资数额足额缴付出资。股东如不按期缴付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公司章程中载明的公司全部资本,必须在公司设立时全部发行,并由发起人全部认购。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集。
3.股东人数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无人数限制。
4.股东责任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就其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就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负责。
5.股东权利不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表决权原则上按股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按人计算,每股东有一票表决权。
6.股份转让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公开发行,可以自由转让,但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注册公司型别,望采纳!
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那么股份有限公司呢?
第一步:准备以下表格中所需要的资料
公司名字:公司名字中不能有应为、数字、繁体字。名字长度控制在10个以内最佳
注册资金:不需要有实际的资金到位,最低1元,没有上限,但注意了,因为国家政策不明确,所以注册资金最好不要写太高,以免后续需要实缴时麻烦
注册地址:注册公司时对注册地址没有要求,现在是全网流程,市场监督局会抽查,被抽查的的公司需要所有股东及法人带着租赁合同到市场监督局办理注册
法人代表:年龄在18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
股东及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分配需要按照章程上的出资额来划分
监事人:监事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和法人代表不能是同一个人,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找另外一人做监事人
第二步:在市场监督局网站上提交资料,核名:设立登记
这一步特别需要经验,如果没有经验,在这里就会出错,因为要输入的资料太多了,涉及到刻章和以后的做账方式的资料,如果这里输入错了那么后期是很麻烦的,也容易被驳回,千万不可掉以轻心,以免给将来制造麻烦。最好交给财务公司做,他们能把将来可能出现的隐患给规避掉,反正也是免费的。
第三步:收到市场监督局简讯后,去领取营业执照,此步只能法人或者经办人去领,其他人无法领取。
第四步:拿着营业执照找个正规刻章店刻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深圳刻章的价格基本都是透明、统一的。
第五步:税务启用:很多人注册了公司之后都忘了这一步了,导致无法正常报税,从而让税务异常,有些财务公司人员也有因为经验不足或者节省人力成本故意不做此步,都是错的,所以刻完章一定要去做税务启用
注册公司流程:以上就是正确的流程,其实并不复杂,公司注册完及时去开银行户,现在银行开户需要有场地使用证明,所以如果有条件一定要先开银行户,因为以后会越来越难。
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1)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①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②以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出资份额;③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公开募股;④股东的出资不能随意转让;⑤财务不必公开。
股份有限公司:①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②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③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④股票可以自由转让;⑤财务公开。
(2)设立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为2~50人;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不同而定);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④有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⑤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①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②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③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④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出资额
有限责任公司: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4)出资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其在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中认购的出资数额足额缴付出资。股东如不按期缴付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公司章程中载明的公司全部资本,必须在公司设立时全部发行,并由发起人全部认购。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集。
(5)股份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6)组织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特殊形态的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其中创立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过程中的过渡机构。
(7)掌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比有限责任公司少一项,即“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即股份有限公司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没有限制。其他职权相同。
(8)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会议制度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是通过会议来行使其权利的,会议制度的有关规定很重要,属于应掌握的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①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临时会议是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会议时间以外召开的会议。
②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③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④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会议,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⑤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特别决议是指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或者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①股东大会的形式分为年会和临时会两种。年会即每年按时召开一次的大会。临时会是指在年会以外遇有特殊情况依法召开的大会。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③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3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④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⑤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特别决议是指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和修改公司章程所作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一般决议只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9)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①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3人至13人组成。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③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股份有限公司:①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对公司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5人至19人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1~2人。
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0)董事会的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相同,共十项
(11)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①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1/3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③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①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除这两次法定应召开的会议外,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决定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召集主持。召集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但因紧急事项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②董事会开会时,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书面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须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12)高阶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相同:有法律规定的5种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