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怎能成为私人会所?
文章指出公共资源不应成为私人会所,强调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设立私人会所,呼吁加强监管,严惩腐败,保护公共利益。
公共资源怎能成为私人会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局、国家文物局《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10月28日 新华网)
十八大以来,中央就要求禁止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但是部分投机分子却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设立隐蔽的私人会所,不仅滋生了腐败,更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众所周知,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具有社会公益属性,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侵占群众利益,助长不正之风,社会各方面对此反映强烈。对此,必须严惩。
公共资源为何能成为私人会所?这些会所有无合法手续?中央三令五申,而这些会所仍是“灯火辉煌”,是谁在给他们“撑腰”?这必定与当地的监管部门千丝万缕的联系吧。中央此次也下定了决心去除公共资源设立私人会所这一顽疾,出台了《暂行办法》,要求各部分遵照执行。发现了“私人会所这一毒瘤”就要治理。笔者认为,首先要严格贯彻落实《暂行办法》,责任落实到位,对工作失职、徇私舞弊的,依纪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其次要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停业整顿或者取缔资格;最后要充分发挥好公共监督作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一旦发现问题严惩不贷。
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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