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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女邓玉娇小传(二则)

火烧 2009-05-15 00:00:00 文艺新生 1025
邓玉娇因遭镇衙三吏骚扰,被迫自卫反击,手刃恶吏,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事件展现其不畏权贵、守节抗暴的英雄气概,成为一段传奇故事。

其一:

        有侠女者,邓姓,名玉娇,未知何许人也,栖于湖北巴东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城,以侍唱维命。以手刃恶吏之举,名震网坛,街谈巷议,人争传颂之。

  镇衙三吏,曰邓贵大,曰黄德智,另有邓某,其名未详。此三吏者,同衙,同室,意气相投,皆好声色。岁在己丑,巳月乙卯,戌时正,酒足饭饱,至梦幻城为乐,且往二楼一室小憩。见一妙龄女濯衣,风姿尚有可观者,淫心即起,问曰:“可资特殊服务乎?”女对曰:“无,余三楼KTV一侍者而已。”黄忿然曰:“汝非‘服务’,至此何为者也?” 遂起争执。女起欲去,邓贵大色颇不屑,曰:“恐吾辈无钱乎?”遂出钱于囊,炫之女目。女视若无物,方欲去,邓按之沙发。女挣欲起,复按之,牢不可动。遂取刀刺之,凡三刀。黄大惊,欲前阻之,臂中一刃。另一吏骇,弗敢近。

  邓脉断肺伤,急驰医院,不治,死于途。黄无碍,一命存焉。女以所为电警衙,拘。莅事者察之,若患抑郁之症者也。

  太史公尝云:“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镇衙邓吏者,以声色之好而丧其命,为天下笑,岂不轻乎!反观玉娇,素心如玉,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以一弱女,不堪恶吏凌辱,于无奈之际自卫其贞,手刃恶徒以警天下淫官淫商,其血性刚烈,大丈夫且不如也!故为之记。

其二:

  邓女玉娇者,鄂巴东三关镇人也,年近三七,尚无婚约,蛰居镇梦幻城,修足为业。    
  乙丑年,逢母亲节戍时二刻,有镇府官吏邓贵大,偕同僚黄德智并邓某三人。三吏甚喜五色,行招商、刮民膏、饮酒沈湎,以夜继昼。逸则淫,淫则忘善,忘善则恶心生。
  初,三吏饮酒划拳,须臾,酒过三巡,猜枚行令,腮红舌乱。间,有诱之曰:“何不往梦幻城寻欢以慰吾等裆下?”,六眼色起,光比狼甚,遂往。智先、贵大邓某尾后,行楼上一寓,三吏推门,窥之,见娇浣衣,三狼淫心起。智询娇曰:“特务否?”娇明其意,曰:“奴只修膝下二足,不候尔等裆下小足,望官家怜之。”    
  智闻之,怒而质曰:“此交欢处,汝敢拒之?汝在此何为?”娇曰:“侍女,非鸡也!”    
  智娇争逐,娇欲走,远狼群,遇阻。贵大横曰:“恐吾等无银乎?不差钱。”便爪入囊中取银票百张,皆一元新钞,至娇面前狂舞,娇避之不睬,复欲走。贵大怒,以钞砸娇面,复按娇于沙发中。娇起贵按,往复数次。贵大强之,娇誓不从,探身取修足小刀,施展降魔刀法,风雨不透,以一敌三,不落下风。智大骇,惊曰:“汝可是吕四娘乎?”未几,贵大中三刀,命丧,余二吏亦遭创,逃之夭夭。娇遂投衙自首。
  颂曰:玉娇为人,不畏权贵,守节抗暴,烈冠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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