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灭之刃甘露寺发型 清朝发型:清朝灭了以后为何多数人不肯剪辫子?
清朝发型:清朝灭了以后为何多数人不肯剪辫子?
清代末期,在觉悟了的知识青年和学生掀起的革命斗争中,把剪辫子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从清末开始,到清朝灭亡之时,剪辫子成了全国范围从下到上又从上到下的革命运动。
纵观有清一代经历的辫子演变过程,这个自然和必然的过程具有如下一些很有意思的特点:
第一,发式沿着蓄发越来越多的固定趋势演变。从前期金钱鼠尾式到中期的掌心大蓄发面积,再到后期绝大部分头发被保留下来。用一句形象的话比喻,可以说是由鼠尾巴变猪尾巴,由猪尾巴变牛尾巴,亦可以说是头发越蓄越多,辫子越编越粗。

第二,演变历经整个清代,是一种不以统治者的意志为转移的,没有人倡导的,全社会的,潜在的自然运动。而且是自下而上,不分满汉、不分军民,不分官吏、商人、农夫、市民、书生,乃至九鼎之尊的皇帝,都在跟着变。
第三,发式的演变过程并非匀速,从1644年清兵入关到1799年以前,历时155年,占整个清代267年的多半时间,蓄发虽然也是沿着逐渐增多的趋势,但速度很馒,到1799年蓄发最多时也超不过全发的三分之一。而1799年以后,其变化速度加快。在不过百年的时间里,蓄发已占全部头发中的大部分,超过了三分之二。发式演变的速度正好与统治强弱相反,统治很强演变速度很慢,而统治能力减弱,则演变速度加快。
第四,清代发式的演变还与整个社会发展进步有关。有清一代267年间,一直持续着蓄发越来越多的演变趋势。当这个趋势并没有达到蓄留全部头发的最终结果时,就断然地被剪辫子运动截止了。这个满洲贵族预想不到的形势,是由社会进步的新形势决定的。所以说整个清代男子发式的变化是与政治形势的变化分不开的,也可以说取决于政治形势的变化。满洲贵族不能永远维护清前期那样的稳固统治,所以也没有把发式维护在前期的式样上。
第五,应该承认清代发式演变是向着美化仪容的方向变化。清初推行剃发令时,汉人把剃掉头发看成割断了对父母的孝道。在这种思想观念的基础上,美的标准就是保留的头发越多越好。满族入关以后,获得了与汉人相同的自然环境、生活和生产方式,以及在文化的冲突中相互融合出的相同文化,具备了发式演变必然向着蓄发越来越多方向发展的基础、条件和动力。
虽然这种动力最初敌不过强权和暴力,但是当强权政治越来越削弱时,潜在的动力就逐步显示了威力。清代剃发和辫发的演变历史也证明,人类是要前进的,当文明与暴力冲突的时候,虽然暴力有时占上峰,但是那是暂时的,最终的胜利还是文明与进步。
就如同野蛮的英国人因为羡慕印度文明辉煌灿烂,以暴力征服的形式进入印度,而最终被古老和高度发展的印度文明融合与同化。
清中期的发式,仍较接近清初的“金钱鼠尾”
众所周知,清军入关时,曾强迫民众“剃发留辫”,酿成许多屠城血案,乃至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之说。有没有辫子,始终是有清一朝,衡量汉人是否归降、是否接受清廷统治的重要标志。按常理,这种屈辱性标志物,在清廷灭亡之际,在民国政府宣布“剪辫令”之后,自会马上被民众抛弃,成为历史。
但事实并不是这样的。
1912年6月,梅兰芳剪掉了自己的辫子。此时距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发布“剪发令”,已过去了3个月。梅的行动显然称不上积极,但相对身边的其他人,却已可算走在时代的前沿。比如,为梅管理服装和处理杂物的“跟包”,无论梅怎么劝,就是死活不愿意剪掉辫子。梅只好趁他们睡觉的时候强行动手:
“我的跟包大李和聋子,我劝他们剪辫子,怎么说也讲不通。有一天我只好趁他们睡熟了,偷偷地拿了剪子先把聋子的辫子剪掉。等他醒过来,感觉到脑后光光的,非常懊丧,把个大李吓得也有了戒心。他每晚总是脸冲着外睡.好让我没法下手。结果,我趁他酣睡的时候,照样替他剪了。……第二天他含着眼泪,手里捧着剪下来的半根辫子,走到上房向我祖母诉苦……过了好久,他谈起来还认为这对他的身体是一个重大的损失。在当年是真有这许多想不开的人的。”
清帝退位了,老百姓却不肯剪辫子。这样的情况,具有普遍性。在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很多人去掉了辫子,但未必皆是出于自愿。革命军当年发起的强制剪辫运动,曾引起颇多民怨。在南京,1912年2月,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注意到:“(浙军)带着剪刀作为武器在南京各街道上游行,剪掉所有那些仍然蓄发的中国人的辫子。……南京人民对浙军的暴行感到非常愤恨。”同期,在成都、长沙、昆明等地,也因军队强制剪辫而引发了民众恐慌,甚至发生了血案。再次一级的城市及乡村,没有革命军的强迫,剪辫者更少。比如,云南军政府于11月5日限令民众5天之内剪掉辫子,但在腾越县城,英国驻当地代领事史密斯观察到:“公众舆论对革命是冷淡的。人们没有任何热情……在街上很少见到剪了辫子的人。”革命军势力甚大的浙江,也是同样情形――在上虞县,“自光复后,剪辫者寥寥”,虽经新政府一再劝喻,但“该处人民终观望不剪”;在嘉兴县,竟有“顽民千人之众,以反对剪辫为号召”,把积极推动剪辫令的官绅之家捣毁。
事实上,民国成立后,相当数量的中国人,仍留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辫子。1914年,赴美留学的胡适,收到来自家乡安徽绩溪的书信,信中说道:“吾乡一带,自民国成立以后,剪去辫发者已有十之九,其僻处山陬(如上金山、张家山、寺后十八村,并歙之内东乡各处),剪发者只有半数。”在山西,直到1918年,阎锡山仍在大力推行“剪发”政策,派出政治实察员至各县,逐级追查剪辫情况,县促区,区促村,村促户,县区官员到村蹲点,警察下村巡查……至1919年,山西的辫子才算大致剪完。1923年,上海广益书局出版《中华全国风俗志》,对各地民众留辫情况,也颇多介绍。如河北保定,留辫未剪者,“十居五六”;天津开埠虽早,但“蓄辫之恶俗,反较他埠为独甚。无论上中下三等人,剪发者殆居最少数。”
清末的这种发式,放在清初是要问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