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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档案打回原籍 应届毕业生未签就业协议,档案打回原籍,现在找到工作,应该如何办理。

火烧 2022-03-10 15:02:53 1113
应届毕业生未签就业协议,档案打回原籍,现在找到工作,应该如何办理。 应届毕业生未签就业协议,档案打回原籍,现在找到工作,应该如何办理。首先去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和学校的派出所去弄个档案(具体什么忘记了差

应届毕业生未签就业协议,档案打回原籍,现在找到工作,应该如何办理。  

应届毕业生未签就业协议,档案打回原籍,现在找到工作,应该如何办理。

首先去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和学校的派出所去弄个档案(具体什么忘记了差不多就是介绍信之类的),然后拿着学校给的档案区学校附近的派出所 做户口迁出
可能这些你都已经做了。
现在你所在单位接收档案的话 先确认下你的档案是否在你所在市的人才服务中心(可打电话咨询,自己打114问下电话号码) 如在的话问清楚档案格式,然后让你所在的工作单位发个 调档函。人才服务中心收到函之后就会把你的档案调过去。 差不多就这样了。

应届毕业生没有签订就业协议!档案被打回原籍!这时找到工作怎么办?

1.如果被打回原籍 那么你找到新的工作以后 首先要看单位接不接受你的档案和户口
如果接收 那么再把你的档案和户口从家里转过来
如果不接收 那么你的档案应当放在 所在市,县(区)的人事局(街道办)
2.签订就业协议应当注意 附加的条款 比如说什么情况下 单位会与你自动解约等等,还有你的试用期是多长 工资多少。都要写清楚 转不转户口 接不接档案 是否派遣等等
还有就是一般都有3险一金。。。还有就是要看单位的性质。。
一般就是这些啦 回答完毕 呵呵

应届毕业生未签就业协议,档案发回原地,怎么保管。谢谢请教

你如果想把自己的档案放回原籍的话,就直接告诉学校,然后学校会在给你毕业证的同时给你一个报到证,你的档案就不用你操心了,直接由学校负责寄到你的生源地。
然后,你拿着你的毕业证和报到证到你生源的的人事局办理相关手续,人事局会查询你的档案是否收到,如果收到,你就可以办理档案托管了,这个是要交钱的,每年都要交。
等你确定你的工作后,再由人事局给报到证到你们公司,你的档案再有公司接受。
人事局只是暂时负责保管你的档案,所以,也不是一个长久之计。
我知道的就是这些,希望对你有帮助。

应届毕业生,公司不签三方就业协议,只签合同,那我的档案该如何办理?

《三方协议》是应届毕业生在第一次就业的时候必须签署的协议,由学生本人、毕业的学校、学生要去的单位三方签订,故称《三方协议》。协议中明确了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学生报到、学校派遣、单位接收、等内容。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同劳动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劳动法》等劳动法律、法规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对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是处理劳动争议的直接证据和依据。《劳动合同》 是由劳动局负责审查。
首先,没有签三方协议,毕业以后,要么你的档案委托学校保管,要么委托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中心保管。因为户口一般不和档案分离。如果牵涉到落户,没有签三方协议,可能就会户口打回原籍。如果不牵涉落户,就无所谓了,只是你的身份由应届生变为社会人员而已。
三方协议是和工龄有关的,因为签署了三方协议,就可以有派遣证,工龄从有派遣证开始算起。但是不签三方协议,工龄就要从你正式开始工作算起。
下面和你细说下毕业生就业协议以及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就业协议的概念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二、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络的不同阶段,表现在:
1、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而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劳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三、就业协议的主要内容
1、毕业生应按国家法规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用人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2、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
3、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稽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主管部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4、各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 5其他补充协议。
四、就业协议的订立
(一)订立的原则:是指三方在订立就业协议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1、主体合法原则
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要取得毕业资格,如果学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对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和录用自主权,否则毕业生可解除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对高校而言,高校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如实介绍毕业生的在校表现,也应如实将所掌握的用人单位的资讯释出给毕业生。高校是毕业生就业协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平等协商原则:
就业协议的三方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学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毕业生到指定单位就业(不包括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亦不应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求毕业生交纳过高数额的风险金、保证金。三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是一致的。除协议书规定内容外,三方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可在协议书"备注"内容中加以补充确定。
(二)订立的步骤
就业协议的订立一般要经过两个步骤,即要约和承诺。
1、要约 毕业生持学校统一印制的就业推荐表或影印件参加各地供需洽谈会(人才市场),进行双向选择,或向各用人单位寄发书面材料,应视为要约邀请,用人单位收到毕业生材料,对毕业生进行考察后,表示同意接收并将回执寄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毕业生来人,应为要约。
2、承诺 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回执或通过其他方式得到用人单位答复后,从中作出选择并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领取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即为承诺。
由于毕业生就业工作比较繁琐,比较具体,有时很难明确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比如:有的毕业生参加公务员考试,达到面试线后,到用人单位参加面试、体检,用人单位也对毕业生进政审、阅档,表示同意接收,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应与该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而不应再选择其他单位。又如,用人单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毕业生自己主动报名,经学校积极推荐,用人单位也表示同意接收,但要回到单位后再正式发函签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也应安心等待与用人单位签约,而不能出尔反尔,以未正式签协议为由,置学校信誉于不顾,在这过程中与其他单位签约,这样也浪费了其他毕业生的就业机会。
(三)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式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3、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
4、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用人单位。
五、无效协议:是指欠缺就业协议的有效要件或违反就业协议订立的原则从而不发生法律效力,无效协议自订立之日起无效。
1、就业协议未经学校同意视为无效。如有的协议经学校审查认为对毕业生显失公平,或违反公平竞争、公平录用的原则,学校可不予认可。2、采取欺骗等违法手段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如用人单位未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根本无录用计划而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无效协议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责任方承担。
六、就业协议的解除 就业协议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三方解除。 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单方擅自解除协议。属违约行为,解约方应对另二方承担违约责任。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有法律上或协议上的依据,如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就业协议,毕业生录取研究生后,可解除就业协议,或依协议规定,毕业生未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组织的公务员考试,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此类单方解除,解除方无须对另二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方解除是指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经协商一致,消灭原订立的协议,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此类解除因是三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三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三方解除应在就业计划上报主管部门之前进行,如就业派遣计划下达后三方解除,还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办理调整改派。 七、违约责任及毕业生违约的后果
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
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1、就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往往为录用一毕业生做了大量的工作,有的甚至对毕业生将要从事的具体工作也有所安排。同时毕业生就业工作时间相对比较集中,一旦毕业生因某种原因违约,势必使用人单位的录用工作付之东流,用人单位若另起炉灶,选择其他毕业生,在时间上也不允许。从而给用人单位工作造成被动。
2、就学校而言,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行为认为是学校的行为,从而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的长期合作关系。用人单位由于毕业生存在违约现象,而对学校的推荐工作表示怀疑。从历年上情况来看,一旦毕业生违约,该用人单位在几年之内不愿到学校来挑选毕业生。面对激烈的就业竟争,用人单位需求就是毕业生择业成功的前提,如此下去,必定影响今后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同时影响学校就业计划方案的制定和上报,并影响学校的正常派遣工作。
3、就其他毕业生而言,用人单位到校挑选毕业生,一旦与某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就不可能再录用其他毕业生。若日后该毕业生违约,有些当初希望到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其他毕业生由于录用时间等原因,也无法补缺,造成就业资讯的浪费,影响其他毕业生就业。因此,毕业生在就业过程应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之间有什么不同?
自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实施以来,我国的就业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由过去包分配逐渐转化为以市场调节为主导的双向选择的就业形式。而在这转变过程中,劳动合同成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载体。
根据《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就此而言,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之间存在以下不同点:
(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其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不言而喻,学校作为一个主体,其作用是维护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秩序,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并兼有学生毕业资讯真实性佐证之功效。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依法签订的,只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主体。
(2)依据不同。就业协议依据的是教育部颁发的部门规章,劳动合同依据的是《劳动法》和《合同法》。
(3)内容差异。就业协议可规定毕业生自身情况、就业意向、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学校审议派遣等,而在劳动合同中,依法必须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劳动纪律、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除此之外,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在具体涉及到某项时还可以优先适用本地地方法规和规章。如在我省5月1 日后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适用《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中规定的内容。
(4)签订时期不同。就业协议一般在学生毕业前签订,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只有等到毕业后方可。
(5)效力不同。就业协议只是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签订的协议,其效力始于签订之日,终于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岗位报到之时。劳动合同的有效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以合同方式确定的,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双方不得随意变更、中止。对毕业生来说,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原就业协议随之失效。从这点来看,就业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所订立的两种书面协议,二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络的不同的阶段,并发挥不同的作用。其区别是明显的。
灵活就业.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没有在任何组织中就业.也没有领取个体工商经营执照.在社群内从事家政服务.脚踏车修理.修鞋.配钥匙.再生资源回收.服装织补.早点.学生小饭桌等其他社群服务性工作.
择业通知书,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大学给你推荐工作的一种凭证,有了它,你可以按照通知书上所写的,到相应的地方人事部门进行报道,然后上岗,择业通知书有效期一般为为三年。 应届毕业生毕业工作暂未落实的,档案会由学校转到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或学校所在地人才市场暂代管。发回原籍的话,你可以直接到你所在地的人事部门或人才市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转接手续。至于到县(区)进行未就业注册,则是人事部门为了跟踪毕业生情况的措施,也是到当地人才市场办理。择业通知书相当与推荐信(学校一般只盖大印 没有写单位的具体名字)
在毕业前找到工作了,签了合同了,学校就会给你发个《报到证》,也就是说它是你到工作单位报到用的。而《择业通知书》则是你没找到工作,学校为了让你可以回到生源地参加相应的国家或地方考试用的凭证,并且方便国家统计当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一种手段。
如果你所在单位接收你的档案的话,先确认下你的档案是否在你所在市的人才服务中心,如在的话问清楚档案格式,然后让你所在的工作单位发个调档函,人才服务中心收到函之后就会把你的档案调过去。
至于你说在两年的择业期内算不算工龄的问题就要看你去的那个单位的规定了。

应届毕业生未签就业协议,档案户口要打回原籍,学校说只给二分派遣证,什么意思?

是的,必须按报道证上的单位去报到。
以后找到工作是可以该派的,只要办理好相关的转接手续即可.

我是2010届的毕业生,去年6月毕业时未签工作,档案被打回原籍。我现在找到工作了,问改派手续该如何办理?

档案知道放哪里就好了,方便以后考公务员的时候,转移档案有的放矢。
至于转移,你可以这么办理:
1、接收地人才机构(现在太原的)出具《商调函》;
2、筹备如下资料:
(一)原单位盖章的《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针对初次从事工作的大学生)
(二)原单位盖章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针对初次从事工作的大学生,确定“干部”身份)
(三)离职当年至迁出前一年,每年的《人事委托代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需当年底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工龄用)
(四)《商调干部审查表》两份(填好后,交迁出单位盖章)
3、到迁出地档案管理机构办理转移;
若长期未缴档案管理费,需在办理迁出时,一并付清档案费。(一般为¥360元/年)
注:委托他人办理,需《委托书》(注明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名称等),及委托双方身份照影印件。

我是2010届的毕业生,今年6月毕业时未签工作,档案被打回原籍。我现在找到工作了,问改派手续该如何办理?

楼主,你不了解程式,如果学校同意,毕业时不将档案户口转回生源地,而是暂时保留学校或大连当地的人才中心,就没这么麻烦了。
一、鞍山人事局直接在报到证上签注“同意改派”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你要带上毕业证身份证,再加上原报到证。
二、正常程式,必须走完改派程式,档案才能众鞍山转到新单位,变通的办法是,你如果有新单位人事档案主管的档案商调函,再加上就业协议书,问问鞍山人事局,能否直接转。
三、户口也必须等改派手续做好后,持报到证、毕业证回鞍山当地公安户政机关转户口,你可以多咨询一下,是否需要大连单位所在地公安户政机关的户口准迁证,有的地方是要的,如果要,你要先在大连当地办。还有,多说一句,大连单位的集体户只能寄你自己的户口,将来可不管你小孩的,如果需要,你要自己买房子立家庭户了。

应届毕业生未签就业协议,档案发回原地好不好,多谢请教了

转档案不是很麻烦,就是需要接收地人才中心出介绍信就行,我以前办过。档案的保管就是需要每年付一定的费用,用的时候出个证明什么的,不用你就放那,不需要你自己费什么心。正常情况下没有接收单位的档案都是要转回生源地的人才中心。即使签了就业协议你的档案也不能被接收,单位是需要有档案保管许可权才能被接收,你们单位能接收吗?

应届毕业生没有就业协议,用工证明怎么把档案调回原籍?急!

没有就业协议?还是没签订就业协议啊?应该有报到证吧?直接拿着去北方市场那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报道,然后回去落户办理档案就哦了、

毕业档案打回原籍 应届毕业生未签就业协议,档案打回原籍,现在找到工作,应该如何办理。

应届毕业生在外地签了协议,档案打回原籍有影响吗

应该影响不大。真的是应届毕业生的话问题不大。和单位好好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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