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工作十年以上不想干了 我在某单位工作了十年,该单位一直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该怎样要求赔偿?
我在某单位工作了十年,该单位一直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该怎样要求赔偿?

我在某单位工作了十年,该单位一直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该怎样要求赔偿?
1、可以要求从2008年2月开始的2倍工资的补偿
2、如果低于你以前工资水平的可以拒签,并可以要求2个半月的补偿
工作八年多了,单位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自行辞工能否要求赔偿?
公司没有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员工应该储存在这个公司工作的证明材料,例如工资单,工作证卡之类的,考勤记录,加班单调休单等等。
如果有这些,就好办了。企业如果不讲道理,员工也没有别的办法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能走维权的道路。这就需要到劳动局去仲裁、到监察大队去投诉。
1、2008年以后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企业要付双倍工资。员工在一个企业工作满一个月后,从第二个月开始企业就要支付以后工作时间的双倍工资。上面案例中的员工在企业已经工作了8年,在2008年2月份,公司还不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应当发双份工资,具体标准同各个月的工资一样。
2、根据2008年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除合同必须给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可以得到1个月的经济补偿;2008年以前的,根据原劳动法规定,不分6个月与否,有一年补偿一个月。而你在该单位工作了八年,应当获得八个月的工资补偿,这个工资补偿的标准以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包含奖金、津贴、提成等等。
上述案例中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38条等条款的规定,企业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或者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报酬,未足额支付社会保险等等情况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上述补偿,企业仍然要求按照规定支付。单位只为你支付了养老保险,未承担医疗保险等,显然是不合格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员工切不可草率的在任何离职材料上签字,除非企业已经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又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员工去劳动部门仲裁或投诉,劳动部门受理的可能性不大),就一定要继续要求上班,不让你进公司就打110报警,否则企业很可能以员工旷工为名而开除楼主,员工还不能得到任何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企业又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员工一定要储存在企业工作的相关工作证明材料,这一点一定要切记切记
我父母在该单位工作15了,单位一直没给签劳动合同,现在我们要求赔偿?该单位给予哪些赔偿?
只要有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完全可以胜诉,并且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可以不请律师自己处理!我是劳动仲裁员,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企业劳动法咨询可以HI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补缴社会保险等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提出书面离职后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你工资
4、收集一些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装(有公司字样)、工作证(最好有公章)、工作牌(最好有公章)
、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同事证言等都可以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单位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
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办社会劳动保险。
单位一直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 怎么办
你是说只有试用期合同吗?上写日期是多久?请答复。
对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我第一步收集完能证明我在这家公司的资料后 改到哪个劳动区域性门投诉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全国哪个省市都有,你应该到你所在的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投诉后 要等多久 劳动局的人才会出面调节?如果单位愿意赔偿 一切顺利 从我投诉的那天起 要等多久才能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3.如果单位不愿意赔偿 劳动部门的人没有和解好 我是不是要上劳动仲裁?
可直接到法院起诉了。
4.每个月的签到记录及薪资卡 还有综合保险记录这些都是可以证明我们发生劳动关系的证据吗?
是的,一定要储存下来。
5.我目前还没有提出辞职 我需要在一个月前就写辞职报告吗 还是直接去投诉后 还是怎么样?我不知道该如何说辞职
列印辞职报告,递交给人事或老板后不用说什么转身出来就行了。
不然你去仲裁了,每天还在那上班,这情形太尴尬了吧。
6.公司要给我哪些赔偿 赔偿双倍工资的话 怎么个赔偿法 如6月工资已经发给我了 这个双倍是包括发过的 还是再有双倍的?如果不包括之前发的 那么不就是等于发了3个月的吗?
不一定是双倍工资啊,你是根据他们没签正式合同这样说的吧。
这就回到我问你的问题上了。
法律规定,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没有正式期的,视为无试用期,即算做订立日形开始便是正式合同期了。
关于工作四年,单位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工作四年,单位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
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自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单位一直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一旦单位和我解除劳务合同,我该向单位索赔哪些损失?
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工资。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影印件1份;相关证据影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资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工作九年,单位一直未与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单位,无理由辞退。我是否能够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急多谢!
劳动争议大家都可以找我,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每工作一年需要支付你一个月的本人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六、四十七条;
2、不符合岗位要求等原因,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除支付以上经济补偿金外,没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还应该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条;
3、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的或用人单位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我在同一单位已经工作了四年,但是单位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交
违法。
公司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公积金、社保。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并一直工作的,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处理。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公司缴纳社保、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