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2017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2017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2017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1、死亡赔偿金=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精神损害抚慰金,按你们省的标准吧,福建的话是8万元。 3、抚养和扶养费: 父: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13年/父亲总的子女数(包括儿子和女儿,你堂哥也算在内) 母: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17年/父亲总的子女数 3岁孩子: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15年/2 4、丧葬费。 以上这些标准要以你们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如果是交通事故的话,那么
1、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2、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已可视为财产损失)
3、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其他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参照赔偿解释第九条)
法律对此没有明确标准。各地法院支持有所不同。一般综合具体案情可以在1万到10万之间主张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因此伤残或者丧失生命,其本人和亲属所遭受的精神痛苦是不言而喻的。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因人身权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者遭受精神痛苦,赔偿义务人向受害人本人或者受害人近亲属支付相关费用。
那么,在深圳发生交通事故时,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呢?可以从以下3个不同方向考虑:
1.
从受害人的角度考虑
(1)
伤残受害人或者死亡受害人近亲属的请求。若伤残受害人或者死亡受害人近亲属未请求,人民法院不可自动作出处理的判决。
(2)
伤残受害人或者死亡受害人近亲属的精神损害程度。也就是说,要考虑致害人的行为给受害人或者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的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对其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以及影响程度。
2. 从赔偿权利人的角度考虑
(1)
致害人的过错程度。这里的过错责任仅仅限于过失,不包含故意。
(2)
致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也就是说,经济能力强者可以考虑多赔偿,反之则少赔。
3.
从客观需要角度考虑
(1) 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2)
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
(3) 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状况。
基于上述因素的考虑,目前,在一般案件中判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采取宜低不宜高的原则。上海交通事故律师:peichang./szjtsgls3.根据深圳司法实践经验可以得出下面各级伤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伤残级别
1级(等同死亡)
2级
3级
4级
5级
6级
7级
8级
9级
10级
精神损害抚慰金
10万
9万
8万
7万
6万
5万
4万
3万
2万
1万
备注:一般情况下,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是根据伤残不同级别划分10个等级,深圳地区每一个级别之间相差1万元。 微信关注国晖律师事务所,掌握更多法律资讯!
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
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精神损害赔偿金参考如下法条给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 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肇事罪 是否赔偿精神抚慰金
一般驾驶员涉嫌交通肇事被追究刑事责任了,附带民事诉讼的不在支持精神抚慰金,刑事处罚就是最严重的一种惩罚了。实际操作中,也有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法院会酌情支持精神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1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7号) 为在审理民事侵权案件中正确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有关问题作如下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交通事故受伤者伤愈后赔偿精神抚慰金有标准吗?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丶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丶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丶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丶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计算概述
1、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2、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4、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5、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6、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7、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8、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精神抚慰金赔偿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就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抚慰金方面,法律没有具体数额的规定。一般是由主审法官来确认,主要依据 是死亡还是伤残,受害人的年龄,受害人家庭成员的具体状况,一般司法实践中建议尽量合理主张。
建议你可以聘用律师,因为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律师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所以交给执业律师做你们就不要担心了。
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