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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率变化 08年前老企业所得税法的三档税率是怎么规定的?

火烧 2021-06-27 11:29:55 1068
08年前老企业所得税法的三档税率是怎么规定的? 08年前老企业所得税法的三档税率是怎么规定的?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内资企业适用33%的所得税税率;但是,为照顾小型企业的实际困难,对小企

08年前老企业所得税法的三档税率是怎么规定的?  

08年前老企业所得税法的三档税率是怎么规定的?

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内资企业适用33%的所得税税率;但是,为照顾小型企业的实际困难,对小企业采用较低税率征税的优惠照顾办法,税法规定,对年应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企业,按18%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企业,按27%的税率征税,10万以上是33%。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非居民企业的下列所得按20%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1、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2、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是为了使中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缴纳企业所得税制定的法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的残值率是如何规定的

税法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也就是说:有也行,没也行,但是定下来就不能改。

企业所得税税率变化 08年前老企业所得税法的三档税率是怎么规定的?

谁有08年企业所得税法全文

查法律网站或税务网站

企业所得税法释义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应纳税所得额 = 应税收入 - 扣除的成本费用。当以前年度有税法规定可以弥补而尚未弥补的亏损,还应当扣除该尚未弥补的亏损,以扣除后的余额,为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由此,上述公式演变为:
应纳税所得额 = (应税收入 - 扣除的成本费用) - 以前年度亏损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扣除的成本费用) - 以前年度亏损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扣除的成本费用 - 以前年度亏损
该演变后的公式,以文字叙述,即为新税法第5条的叙述。
可见,新税法第5条的叙述中,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仍然是“税前利润”(严格来说,应当是“纳税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得扣除的支出有哪些

新所得税法税前不可扣除的规定:
1、福利费:超过工资总额14%提取的范围的,不可以税前扣除。
2、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工资总额2.5%提取的范围,不可以税前扣除。
3、工会经费:超过工资总额2%提取的范围,不可以税前扣除。
4、业务招待费:超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标准的,不可以税前扣除(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不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6、企业发生的不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可以税前扣除。
7、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超过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不可以税前扣除。
8、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可以税前扣除。
9、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不可以税前扣除。
10、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可以税前扣除。
11、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可以税前扣除。
1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不可以税前扣除。
13、企业所得税法所称赞助支出,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不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如果是预申报,可先弥补前期利润后,如果还有利润,可用余额申报企业所得税。另外不知是不是你写错了,1——9月就涵盖了三季度呀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销售货物收入是怎样规定的

①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企业所得税法,这个选什么

第十题选择:C
解释:1.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未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具体情形如下(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3)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6)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以下视同销售:(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2)用于交际应酬;(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4)用于股息分配;(5)用于对外捐赠;(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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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

最主要的区别一:
外资的生产性企业可以享受"免二减三"(两年免征三年减办)的所得税优惠.而内资只有新办的第三产业可以享受一至二年的优惠.而且外资是从获利年度开始,而内资企业原来一直是从开业之日算起(从今年可以从获得第一笔收入算起).
区别二:
外资企业的工资部分可以据实列支,而内资最高只能列支960(个别行业,企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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