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是规定什么的法律 贞观律增加了什么刑法,中国古代的刑法?

贞观律增加了什么刑法,中国古代的刑法?
中国古代的刑法?
你好,最残酷的是一种叫檀香刑的,把人用一个檀香木经过特殊处理后从后门插入从后颈穿出,但却用人参等高级补品维持着生命,要好几天才折磨死,那种痛苦据说比地狱还惨.
关于中国刑法的有关书籍
我国刑法成文法典源于夏朝的“禹刑”,以后各代均有刑律。据甲骨文记载,商代不但有了刑法,而且有了司法结构,设置了监狱,使用了刑具,并有了专门的司法人员。《书、泰誓》:“罪人以族。”即一人有罪,刑及其家族。《史记、殷本纪》:“于是纣乃重刑辟,有炮烙之法。”即炮烙之刑。足见商代刑罚之残酷。周朝制定了“九刑”。《左传、昭公六年》:“周有乱政而作《九刑》。”杜预注:“周之衰,亦为刑书,谓之《九刑》。”春秋时期,郑晋等国把刑法条文铸刻在鼎上,称之为“铸刑书”。《左传、昭公六年》:“三月,郑人铸刑书。”杜预注:“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后来邓析又用竹简造刑法书,称为“竹刑”。《左传、定公九年》:“郑驷歂杀邓析而用其竹刑。”杜预注:“邓析,郑大夫。欲改郑所铸旧制,不受君命,而私造刑法,书之于竹简,故言竹刑。”战国时期,成文法典进一步增多。魏相李悝集各国法典之大成,制定了包括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等篇章的《法经》六篇。商鞅在秦变法时,在《法经》的基础上制定了《秦律》。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将《秦律》补充修订,刑法内容相当丰富,刑罚相当残酷,颁行全国。汉承秦制,成文法典洋洋大观,总称《汉律》。程树德《九朝律考、汉律考序》:“汉萧何作《九章律》,益以叔孙通《傍章》十八篇及张汤《越宫律》二十七篇,赵禹《朝律》六篇,合六十篇,是为《汉律》。”晋、北齐、北周、梁、隋各朝代都有统一法典,虽原文佚亡,但篇目有史籍为证,斑斑可考。
自唐迄清,不少法典尚存。唐太宗初期,对《武德律》增删修订,编成《贞观律》,高宗永徽二年又有《永徽律》十二篇,后补充完善编成《唐律》,是封建社会一部较为完备的的封建法典。宋代法律甚多,名称各异,现存宋《刑统》三十卷,以《唐律疏议》为体例,结合实施的格、敕法令分类编成,犹刑事法规的汇编兼训释。元代刑法名目更杂,其《典章》以中央机关名称为篇目,是继《唐律》又一部较为完备的法典。明代有《大明律》、《明令》、《问刑条例》等,刑法条文更加明细。清代初期,斟酌《明律》制定《大清律集解附例》,从康熙时起,以后各朝代仿《明会典》先后制定《大清会典》、《雍正会典》、《乾隆会典》、《嘉庆会典事例》、《光绪会典》等。关于刑法的书籍有哪些?
我给你推荐一本吧,绝对的好书:
《刑法解释与适用全书》,中国法制出版社 这也是当初朋友推荐给我的书,其特点是收录的司法文件是目前各类刑法书中最全面的,有最高法的、最高检的、公安部的、国家安全部的、中央政法委的,并且经过了鉴别,把失效的文件全部剔除了,这点很重要! 我朋友他们事务所,基本上每人买了一本。 缺点:TM的价格太贵了点。不过作者要收录、鉴别那么多法规,还要对每一条刑法条文作出注释,也确实不容易。总之是物有所值,比起那些花了钱没找到有用的法规,强了万倍。 祝好!我国古代所有朝代关于刑法总则的称呼,位于篇首或篇末
刑法,是伴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阶级社会的出现而产生的、用以维护和巩固阶级统治的工具。我国刑法源远流长,已有4000多年的历史,先秦典籍中不乏记载。《易、噬嗑》:“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电比喻明察事理,雷比喻刑罚威严,噬嗑比喻用狱。前代君王因此有所领悟而申明刑罚,整理法令。《周礼、天官、大宰》:“五曰刑典,以诘邦国,以刑百官,以纠万民。”《书、吕刑》:“王享国百年,耄荒,度作刑以诘四方。”古时君王对刑法之重视可见一斑。对刑法的作用,汉桓宽《盐铁论、诏圣》云:“礼让不足禁邪,而刑法可以止暴。”《史记、孝文本纪》云:“法者,治之正也,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对知法用法,典籍中亦有论说,《荀子、不苟》云:“知则明通而类,愚则端悫而法。”唐刘禹锡《天论上》云:“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天下之人蹈道必赏,违之必罚。”
我国刑法成文法典源于夏朝的“禹刑”,以后各代均有刑律。据甲骨文记载,商代不但有了刑法,而且有了司法结构,设置了监狱,使用了刑具,并有了专门的司法人员。《书、泰誓》:“罪人以族。”即一人有罪,刑及其家族。《史记、殷本纪》:“于是纣乃重刑辟,有炮烙之法。”即炮烙之刑。足见商代刑罚之残酷。周朝制定了“九刑”。《左传、昭公六年》:“周有乱政而作《九刑》。”杜预注:“周之衰,亦为刑书,谓之《九刑》。”春秋时期,郑晋等国把刑法条文铸刻在鼎上,称之为“铸刑书”。《左传、昭公六年》:“三月,郑人铸刑书。”杜预注:“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后来邓析又用竹简造刑法书,称为“竹刑”。《左传、定公九年》:“郑驷歂杀邓析而用其竹刑。”杜预注:“邓析,郑大夫。欲改郑所铸旧制,不受君命,而私造刑法,书之于竹简,故言竹刑。”战国时期,成文法典进一步增多。魏相李悝集各国法典之大成,制定了包括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等篇章的《法经》六篇。商鞅在秦变法时,在《法经》的基础上制定了《秦律》。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将《秦律》补充修订,刑法内容相当丰富,刑罚相当残酷,颁行全国。汉承秦制,成文法典洋洋大观,总称《汉律》。程树德《九朝律考、汉律考序》:“汉萧何作《九章律》,益以叔孙通《傍章》十八篇及张汤《越宫律》二十七篇,赵禹《朝律》六篇,合六十篇,是为《汉律》。”晋、北齐、北周、梁、隋各朝代都有统一法典,虽原文佚亡,但篇目有史籍为证,斑斑可考。 自唐迄清,不少法典尚存。唐太宗初期,对《武德律》增删修订,编成《贞观律》,高宗永徽二年又有《永徽律》十二篇,后补充完善编成《唐律》,是封建社会一部较为完备的的封建法典。宋代法律甚多,名称各异,现存宋《刑统》三十卷,以《唐律疏议》为体例,结合实施的格、敕法令分类编成,犹刑事法规的汇编兼训释。元代刑法名目更杂,其《典章》以中央机关名称为篇目,是继《唐律》又一部较为完备的法典。明代有《大明律》、《明令》、《问刑条例》等,刑法条文更加明细。清代初期,斟酌《明律》制定《大清律集解附例》,从康熙时起,以后各朝代仿《明会典》先后制定《大清会典》、《雍正会典》、《乾隆会典》、《嘉庆会典事例》、《光绪会典》等。唐太宗在行政制度和刑法方面有哪些重大举措
行政制度:惟贤才是用,选官不避亲仇;虚怀纳谏;用人扬长避短;完善三省六部制;
刑法方面:李世民即位后,就令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重新修订了《武德律》,并于贞观十一年颁布了《贞观律》,同时还编制和删定大量令、格、式作为律的补充。共“立律五百条,立刑名二十等,比隋律减大辟九十二条,减流入徒者七十一条,凡削烦去蠹,变重为轻者,不可胜纪”。(《资治通鉴•唐纪十》)尤其对死刑一再从轻。开初曾“议绞刑之属五十条,免死罪,断其右趾”,后来又把断趾法改为流刑,并删去“兄弟连坐惧死”之法。这样一来,比以前的死刑规定,几乎减少一半。总之,从立法的基本倾向看,是务求宽平,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隋末法律过于苛刻的弊病,这对于减轻劳动人民遭受司法镇压的痛苦,毕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对后世的封建立法也有直接影响。慎用刑法,制定《唐律》宋代的代表性刑法是什么?
宋太祖建隆四年编成《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
其条文只是《唐律疏议》的翻版,变化之处在于:增加"折杖法";收集自唐末至宋初150年间的敕、令、格、式中的刑事规范209条附于律文之后;篇目仍是12篇、502条,但在每篇下设有门,合计213门。参考资料: ://open.edu/fadianxuexi/009/01_02.
如何认识“中国法制史就是一部刑法史”的说法。
由于中国古代法制不发达,各个法律部门没有分化成为独立的部门法,采取的是诸法合体的立法模式,我们现在一般采取民事行政调整手段的法律问题在古代是用刑事手段来调整的,这给人一个印象,我国古代没有其他法,只有刑法,所以就有如上说法.
刑法是最后的保障法,是其他法律得以实施的最后保障,如果其他法律可以得到实施,也不需要刑法出面干预,但是刑法作为最后的保障机制却不能缺位.因此,也可以说,有法就一定必须有刑法来维护,但刑法的维护只是第二位的维护.在古代的时候都有什么样的刑法
刑法源于夏朝的“禹刑”商朝有了刑法,而且有了司法结构,设置了监狱,使用了刑具,并有了专门的司法人员。秦朝时有法家编成《秦律》,汉朝时,继承秦制,成《汉律》,“汉萧何作《九章律》,益以叔孙通《傍章》十八篇及张汤《越宫律》二十七篇,赵禹《朝律》六篇,合六十篇,是为《汉律》”唐朝时,对《武德律》增删修订,编成《贞观律》,高宗永徽二年又有《永徽律》十二篇,后补充完善编成《唐律》。宋代法律甚多,名称各异,现存宋《刑统》三十卷。明代有《大明律》、《明令》、《问刑条例》等,刑法条文更加明细。清代初期,斟酌《明律》制定《大清律集解附例》,从康熙时起,以后各朝代仿《明会典》先后制定《大清会典》、《雍正会典》、《乾隆会典》、《嘉庆会典事例》、《光绪会典》等。
你主要读一下大明律就好了,基本囊括了全部刑法,但其关于商业的刑法不甚完善,需要参考宋律。 中国古代(28)刑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