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收入比增值税收入大 增值税申报与所得税申报收入不一致,怎么办?
增值税申报与所得税申报收入不一致,怎么办?
增值税申报与所得税申报收入不一致,怎么办?
与税务机关沟通。
《征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财务会计报表是指会计制度规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相关附表。
前款所称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以及财政部制定颁发的各项会计制度。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7号)规定:第六条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规定,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需要编制会计报表附注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规定,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报表。利润表应当按照各项收入、费用以及构成利润的各个项目分类分项列示。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所称的会计期间(445周)不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季度、月度期间,需要进行调整。
另所述“税局要求所得税收入必须和增值税收入一致”,在现实中的确存在不一致情形,这是由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确认收入规定存在差异,如将自产货物用于本企业非增值税项目,增值税按规定属于视同销售行为,而企业所得税却不需要视同销售处理,这时当期增值税申报表的收入一定大于企业所得税口径的收入。如出现两报表收入不一致情形的,建议将形成差异情况与税务机关充分沟通。
增值税申报收入一定要和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一致吗?
年度终了,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是否必须与增值税申报表中收入一致?回答是可以不一致,它有以下两个因素造成:
一、两项收入各自包涵的项目内容差异:我们先来了解企业所得税报表中的营业收入是由哪些内容构成。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收入明细表》附表一中包括以下项目:
一销售(营业)收入合计:
⑴销售货物;⑵提供劳务;⑶让渡资产使用权;⑷建造合同;⑸材料销售收入;⑹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⑺包装物出租收入;⑻其他。
二视同销售:
⑴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收入;⑵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入。
由此可见,如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劳务,纳税义务时间与会计确认收入相一致,同时又发生让渡资产使用权等业务,显然会产生同期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主营业务收入大于增值税申报表中的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金额。这就是说主营业务收入中即有增值税应税收入,又有营业税应税收入时,两报表一定存在不一致情形。
二、两者对同一销售对象确认收入口径不同而产生差异。
对于仅发生增值税应税业务的企业,也会存在两表收入(仅以销售商品收入为例)不同情形。这是因为在确认收入时,企业所得税规定与会计核算基本相同,较注重商品风险转移、商品管理权等。企业所得税中的确认收入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国税现查出我司2010年增值税申报收入和企业所得税收入不一致,差异18450.28元
借:所得税 (21953.3+40152.41)*25% 如果你们所得税税率是25%的话
贷:应缴税金-所得税
所得税销售收入与增值税申报表的销售收入不一致会被罚款吗?
按税负管理是税务机关的一个管理手段,你可以把这个情况写一个说明,报你们的管理单位备案,然后再根据管理单位的要求做是否调帐处理
增值税申报表上的收入与所得税申报表上的收入不符,怎么办?
没问题的,税务局发现的时候做个说明就行了。你如果不放心,向税务局提前说明一下,看他要求你怎么做,是现在补说明,还是到时再补。
所得税季度a类营业收入累计和增值税申报表上累计不一致怎么办
累计申报所得税和增值税申报表上累计不一致表示累计数利润总额是负数。第3季度所得税可以零申报。
1、企业所得税季报的本期数是指:本季度3个月的金额;累计数是损益表的累计金额,
如果现在是10月份需报第3季度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表,本期数就是7-9月的金额,累计数也就是1-9月的金额。
2、对于所得税的缴纳:税务局是按累计数申报所得税的。比如第2季度本期数利润总额是80万元,三季度是亏损100万元,累计数利润总额是负数(即亏损20万元),那么第3季度所得税还是零申报。

对增值税收入和企业所得税收入申报不一致的差异分析
申报增值税时确认的收入会大于申报所得税时确认的收入。
增值税:必须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征收率或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在填申报表时,是按固定资产的销售价格填列在应税销售额栏。
财税〔2016〕36号,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由于是按处置固定资产的净损益金额反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的营业外收入或《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中的营业外支出之中,净损益金额必然小于固定资产销售的价格。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规定,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总之,还有很多原因会“造成”会计口径收入、增值税口径收入与企业所得税口径收入,比如: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口径(“买一赠一”销售货物)、非不征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取委托代销方式销售货物、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等等。
如果所得税和增值税申报不一致会出问题吗?
申报所得税的销售额必须和增值税申报表中销售额一致,因为每月增值税申报表中销售额与财务报表中销售额一致,而所得税报表中销售额是根据财务年报中销售额的数据填报的,所以申报所得税的销售额和增值税申报表中销售额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