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关于沈钧儒的事迹?
谁知道关于沈钧儒的事迹?
沈钧儒(1875-1963),浙江嘉兴人,字秉甫,号衡山。
清末进士。
早年留学日本。
回国后参加辛亥革命。

1912年加入中国同盟会。
五四运动期间,撰文提倡新道德、新化。
曾任国会议员、广东军政府总检察厅检察长、上海法科大学教务长。
沈钧儒的事迹
“九一八”事变发生,沈钧儒义无反顾的投身到抗日救亡运动中去。
“一.二八”战事爆发,他更是全力以赴的支援十九路军进行淞沪抗战。
1935年12月他与上海文化界的一些爱国进步人士马相伯、邹韬奋等发表《上海文化界救国运动宣言》,组织上海文化界救国会,任执行委员。
次年1月,扩大为上海各界救国联合会,任主席,5月31日联合全国各界抗日力量组成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任执行委员兼常务委员,负责组织工作。
1936年11月23日,沈钧儒与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史良、王造时、沙千里被国民党政府逮捕,为著名的“七君子”之狱。
为了抗日救国,沈钧儒等置个人安危于度外,不屈不挠同反动派进行斗争。
“七七”抗战后,国民党当局迫于形势于1937年7月31日将“七君子”交保释放。
1938年10月到重庆,自此,他便主要围绕着坚持持久抗战,坚持国内团结,反对妥协投降;坚持民主,争取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反对独裁;要求早日实施民主宪政等问题与国民党政府进行斗争。
终为国民党所不容,被排除在1942年7月公布的国民参政会第三届参政员名单之外。
1939年9月初与邹韬奋、章乃器等在重庆发起成立统一建国同志会。
1941年为调解国共冲突,统一建国同志会改组为第三党性质的中国民主政团同盟。
1944年9月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改组为 中国民主同盟,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常务委员。
1945年日本无条件投降,12月救国会根据形势的变化决定改称为中国人民救国会,沈钧儒当选主席。
1946年1月任民盟参加政治协商会议代表,和中共代表密切合作,争取和平、团结、民主、统一。
1947年10月27日国民党政府宣布民盟为“非法组织”,沈钧儒坚决反对妥协投降,在民盟总部被迫宣布自行解散后,于11月26日秘密离沪赴港,与章伯钧、周新民等于1948年1月领导召开民盟一届三中全会,批判了中间路线,恢复领导机构,重新确定民盟的路线和政策。
全会决定沈钧儒与章伯钧以中常委名义领导全盟工作。
同年5月代表民盟及人救会响应中共中央关于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号召,并秘密离开香港,于9月29日抵达哈尔滨。
与中共中央代表就有关新政协的性质、任务等进行协商,形成了决议。
1949年2月到北平,任民盟出席新政协代表和新政治协商 会议筹备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在9月21日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当选为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