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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和你发生过关系的人前世 因果
因果 gt 世法因受到人主、情感等因素的影,很有的公平,即使是以系社秩序的法律,也常因受到客因素所左右而以致的公平。世真正的公平是‘因果’,官人或夫走卒,一能在‘善有善,有’的因果定律下得或殊遇。因此

因果
> 世法因受到人主、情感等因素的影,很有的公平,即使是以系社秩序的法律,也常因受到客因素所左右而以致的公平。世真正的公平是‘因果’,官人或夫走卒,一能在‘善有善,有’的因果定律下得或殊遇。因此,因果之前人人平等,因果才是人最公平的仲裁者。> 因果,最的解,就是‘什因,得什果’,是宇宙有生化的普遍法。佛教的因果源自‘起性空’的道理,旨在明宇宙事物都是仗‘因’托‘’,才有‘果’的生起,而此‘果’又成‘因’,待‘’聚集又生他‘果’,如是相,乃成森象。因此,宇宙自然界到生界,天到微,有一象能得了因果的系。> 因果律是事物生化的法,《瑜伽地》卷三十八:‘已作不失,未作不得。’揭示了佛教因果的特:任何思想行,必然致相的果,‘因’未得‘果’之前,不自行消失;反之,不作一定的因,也就不得到相的果。因此,因果是宇宙人生的相,所‘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未果,今生作者是’。> 因果的道理,三,遍十方,不管我相不相信因果,因果是存在,它像空一,充整宇宙,不在公平地行著有情人善的,或情器世的成。《涅》中重指出:‘善之,如影形,三世因果,循不失。此生空,後悔追。’因此,一人可以不怕鬼神,不怕生死,但是不能不怕,不能不畏因果。> 因果,具足是‘因果’,因是主因,是助,由因和合所生的事物果。宇宙中,大至一世界,小如一微,都有存的自性可言,而是著因不同,果就有所差。因此,要想了解因果,就必因,因的包括:(一)有因因;(二)白因黑因;(三)因外因;(四)正因邪因。能正因,才能正避邪,才有好的果。> 在佛教多教理中,‘因果’人生的系最密切,我‘因果’有如下的正:> 一、因果通於三世:《大》:‘假使百千劫,所作不亡,因遇,果自受。’因果,如影形,造了善因,不管久,只要因成熟,必定要受果。因此,因果在上有、生、後等‘三’之分。> 佛教的三世因果,乃是‘惑、、苦’三者相循的因果系,亦即由‘惑’起‘’,因‘’感‘苦’,於‘苦’起‘惑’,於是三世流,循不已。三世非指前生、今生、生,而是指上的去、在和未。> 二、因果非宿命:〈因果十偈〉:‘端正者忍辱中,者悭中,高位者拜中,下者慢中,喑者中,盲者不信中,者慈悲中,短命者生中……。’首偈明人的富,生命的夭亡,容貌的端正丑陋,都是受去生所造善影的果,非由他人所操,更不是命中注定。因此,因果是肯定努力、上,是取的道理。> 三、凡事各有因果:世法的形成,‘因’是能生,‘果’所生,‘什因,得什果’,因果系表得最易懂的,莫如‘瓜得瓜,豆得豆’的法。植物如此,非植物的任何象莫不如此,所‘善有善,有,不是不,辰未到。’如是因感如是果,因果不爽的思想社人心的范,超越法律文有形的束,因此中山先生曾:‘佛教乃救世之仁,佛法可以法律之不足。’> 四、果自作自受:《地藏》:‘莫小,以罪,死後有,毫受之。父子至,歧路各,然相逢,肯代受。’一道‘善因果,定有’、‘因果,自作自受’的至理。> :‘菩畏因,生畏果。’因果不是宗教教化的戒,是人人心中的一把能尺,度量著自己一生的命,也刻著人世善的短,更自己量身打造一未的我。> > 很赞哦! (1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