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缔的性质 为何取缔性产业非但不能杜绝买春、还更难防治性病?这项研究道出惊人事实
为何取缔性产业非但不能杜绝买春、还更难防治性病?这项研究道出惊人事实
文萌楼于今(106)年10月20日荒谬地遭强制归还原屋主,这一切与我们有何关系?除了道德地支持(或反对)并理解文萌楼过去历史之外,我们应从怎样的角度来看待文萌楼的存废、性劳动及性产业,以至于自救会官姐的被迫投海、丽君及白兰的生命遭遇?笔者认为文萌楼的存废议题不仅超越蓝绿,更涉及公民道德与文明社会成熟与否的高度,社会不应就此选择沉默、避而不谈。
文萌楼的过去与现在

文萌楼早期邻近大稻埕河港经济,并因应地方发展之工人、船员及国民军生理需求,曾成为众人所推崇的甲级娼馆【注1】;随着当时公娼制度的建立及合法,虽是落日条款,性工作者亦获得较为妥善的保障,性产业在政府的管理下也受到一定的拘束【注2】。然而,公娼制度于民国86年始告废止后,不但未能有效遏止性产业的发展,反而造成反效果,原以性产业为生计的公娼们顿失工作收入。
为了让原从事性劳动的公娼们能继续以此为生,作为日日春自救会的重要代表人物官姐、丽君、白兰等人,皆于抗争的过程中勇于选择拒绝遮面,并以“ 我本善良,何需从良 ”的理念进行街头运动,为公娼的合法化及去污名化进行平反,尽管自救会成员相继辞世,但文萌楼的抗争精神依旧犹存,因此文萌楼的重要性除了作为指定的文化古迹之外,更为重要的文化意涵在于致力于性工作产业的合法化及去污名化。
如果只是作为文化古迹,除了懒人包式地理解文萌楼的历史之外,文萌楼的存废议题与我们的社会依旧看似无关痛痒,我们更必须进一步地追问的是:文萌楼究竟与公民的社会关系为何?又为何性劳动的去污名化是重要呢?是因为同情他们的遭遇?还是说有更积极的社会再造(reform)意涵?
沉默与排斥并不会让社会(她们)变得更好
任何的污名(stigma)与排斥(social exclusion),皆无法解决当下眼前胶着的社会现状,反而直接造成更严重的后果,LSE社会心理学家Campbell等人在其南非的AIDS实证研究中可见其端倪【注3】。Campbell等人指出,尽管在南非投入长期的AIDS医疗预防及治疗工作,但当地村落的患者仍未因医疗资源的协助而有所减少,其部分原因在于当地村落对AIDS患者抱持排斥与恐惧,导致大多人多不愿意主动接受检查及治疗,然而,这只能说明大多数潜在AIDS患者面临着延迟就医的风险,但是不能解释为何长期投入AIDS的预防工作及教育成效依然受限;因此,Campbell进一步指出南非偏乡另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南非社会对AIDS疾病的害怕及恐惧,其背后所真正隐含与伴随着的是社会对“性”的道德恐惧及排斥(而这种污名的情况在妇女及青年群体的身上更为严重),村落“刻意忽略”年轻人及女性的性需求,取而代之的是否定、拒绝及沉默,极力避免他们接触任何有关性的议题,从而致使村落大多的女性与青年对“性”这一件事情一无所知(不知道如何尊重自 的身体与保护自己),因此更遑论有关AIDS的预防及教育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从Campbell的南非经验中不难发现,村落因为害怕AIDS疾病,伴随着对青年及女性的“性”产生强烈的污名及排斥的心态,但是吊诡的是,这样的沉默与排斥的态度却无法遏制AIDS疾病的蔓延,反而更致使错误的性观念产生,从而造成AIDS的医疗预防成效不彰,以及强化了既有的性别刻板印象及权力不平等。
同样地,中国台湾对性劳动的污名(stigma)与排斥(social exclusion),亦难以有效遏止性交易、性产业的发展,反而造成更多的负面影响:性产业工作地下化、性工作者的职业风险增加、以及性暴力及性侵害的相关犯罪案件增加,因此,文萌楼的存在并不仅止是一座文化古迹而已,而是一个论述的文化空间,更不时促使身为公民们的我们进一步深思并重新反省性工作者的社会文化与生活处境。
一个成熟的文明社会:应是提供性工作者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性工作、性劳动以至于性产业发展如何规范一直是个棘手且争议的问题,尽管在法制层面上,在社会秩序维护法的修法制度下,性专区可经由正式法律申请及政府授权下合法经营。但是在现实的层面上,因为现行因中央及地方的互相推诿,而与其说是性劳动的除罪化及去污名化仍有一大段距离,不如说是中央与地方的“刻意忽略”,致使性专区的设立在任何地方都是举步维艰,政府官员们亦(公民)了解性专区的成立,只会增加政治负担而非政治资本,或是进而招致其他道德团体的批评,因而裹足不前。
然而,符合社会期待与否是一件事,社会对性劳动产生的集体恐惧是另一件事情,能否给予性工作最基本的劳动尊严及保障又是另一件事情。事实上对性专区的恐惧,并无法有效遏止任何性交易的情况发生,而且反而造成更为负面的影响,我们之所以依然排斥,其追根究柢的原因不就是因为我们深谙性工作者的存在是必要的,但是我们又虚伪地不敢承认,更不想承担任何的道德风险?甚至担心自己在支持性工作者劳动权益时就好像是面临道德的自我矮化,从而拒绝谈论或害怕表态支持任何有关性产业的社区再造与发展的可能性?
或许有人会因为性专区的设置而质疑:“难道设立性专区,不会造成社会价值的崩坏吗?”但事实上,自公娼制度的废除以降以及性交易制度的地下化发展,其所呈现的是高级酒店、小吃部、按摩店、个人工作室等地下阶级制度的分野,而不同阶级的性工作者亦有不同的待遇,其中年轻、姿色佳的小姐在高级酒店的“照顾”下,拥有相对较高的自主权及劳动报酬;但是相对稍有年纪或是身材较差的小姐,不仅获得的报酬有限,而且相较面临更高的职业伤害及健康风险。因而倘若做为一个成熟的政府及社会成员的我们,而非作为一个鸵鸟式、阿Q式的文化公民,在道德的层次上应如何避免价值的崩坏,反而应是根据性工作者在社会上的真实处境(social reality)而提供他/她们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底层性工作者通常是缺乏保障的)。
因此性专区的设立以至于性工作的除罪化,就其最消极意义而言,应是对性工作者劳动尊严的肯定及应有的基本保障。而就理念上,政府(不论是中央或地方)不仅不应选择避而不谈,身为成熟的男性公民们更不应保持沉默!在一个低俗且充满妒忌的父权社会中,男人总会害怕女人可以自由性地用金钱交易自己的身体,因为他们担心当这一旦发生,男人便无法以此限制并控制女性的身体自主,而那荒谬且可卑的伪处女情结及尊严更会消失的荡然无存,但是相对地,做为一个成熟且男女平权的社会,男人本不应害怕女人用金钱交易自己的身体并作为自己性自主的一个部分(不是全部),进而担心自己的尊严不保,因为对一个成熟的平权社会而言,任何真正的爱皆来自于尊重、倾听与包容,而非父权式的控制与压迫。
文萌楼的现在与未来
10月20日是个令人羞耻的日子,深具中国台湾历史文化的文萌楼,就在国庆日结束后的第10天遭警方强制执行,撤离任何与日日春有关的历史文物,并将原空间归还屋主。羞耻之处在于,原被指定为历史古迹并致力为性产业去污名化的文化空间,在北市政府文化局的冷眼旁观之下,在少数的抗争支持者与大众的沉默之下,荒谬的成为投资客拿来买地炒地的生财工具,而原本可以制止一切的文化局,则选择任由这一切闹剧持续上演,文萌楼的价值与性工作者的劳动尊严被政府的“文化”彻底的否定,真正受苦的仍然是那些(曾)以性为生计但仍饱受歧视的灵魂,以及那些勇敢且高贵的反叛者:官姐、丽君及白兰。
语毕至此,或许性劳动的除罪化及去污名化进程仍有一大段路要走,但是做为一个成熟的公民道德不应就此选择沉默或是避而不谈,而应是更勇于展开论述及讨论,用尊重及真切的文化理解进而取代伪道德式的支持同情(或反对),并理解自己的恐惧、沉默及排斥究竟从而何来,去勇于发现那些勇于在“红灯街巷饲家赚食、孤单暗行”的性工作者们【注4】,以及彻底的思考一个成熟的文明社会又应该如何面对这些他者,因为当我们选择沉默与排斥时,这个社会并不会因此而变得更美好。
【注1】甲级娼馆:甲级设备较好、有空调,价位较高,15分钟1200元;乙级有空调,价位中等,15分钟1000元;丙级无空调,15分钟800元(感谢文萌楼志工导览员的详细说明)。
【注2】如大牌申请(台北市公娼户许可证):不可继承、不可转让、不得租赁,如申请人离世公娼馆则关闭,公娼的条件为20岁以上、未婚、没有性病,定期接受健康检查,称为小牌(公娼许可证明);老板的抽成也有一定的限制(感谢文萌楼志工导览员的详细说明)。
【注3】详情可参考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SE)社会心理学者Campbell及yugi Nair、Sbongile Maimane等人于2006年发表的文章〈AIDS stigma, sexual moralities and the policing of women and youth in South Afri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