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办理后入职了 领取失业金后办入职手续没有退工单怎么办
领取失业金后办入职手续没有退工单怎么办
领取失业金后办入职手续没有退工单怎么办
有些单位是必须要求有退工单才可以登记入职手续。有些不需要。
退工单是证明失业身份的重要资料,一般是一式四联。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退工单与《劳动手册》就起到了这个作用。
有退工单,能领到失业金吗
只要按照退工单上要准备的东西带过去就行了,你拿到的退工单上有写的要你带什么东西 查看原帖>>
我是自己辞职的,有退工单,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不可以。领取失业金有两个条件:1、缴纳失业金满一年以上;2、非本人原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你是自己辞职的,不符合条件2。单位辞退或者合同到期不再续订的才行。
不可以, 我就是自己辞职的就没有领 如果你的档案在街道他们也会这样告诉你的 如果有人能领那就说明他们之间有问题 谁不想领呀 可是国家就是这么规定的 在你辞职前就应该问清楚呀
没有退工单怎么领取公积金
需要资料齐全才能领取,可以去原单位开具相关手续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当月25号开的退工单,当月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不可以,不过没关系,总量不变,都是你的,缴纳满一年可以领两个月。

我前一个厂的档案没有,只有退工单,现在这个厂不干了想领取失业金怎么办?
由单位原因辞退只要是单位给你缴纳社保在1年以上的是可恁离职手续及退工单到社保办理失业手续和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的,并将社保转为个人缴费
自助经办平台的退工单能办失业金吗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
2、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综上,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领取需带什么啊?除了退工单,卡还有什么哇?
一般情况是在单位办理停保后由参保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社保局指定银行的银行卡去社保局领取就可以了。具体需要的资料各个地方的社保局可能会有一些差异,你可以拨打社保局咨询电话12333咨询一下。
离职后失业金没有领取怎么办
劳动者的失业金办理了没有领,如果劳动者以后是主动辞职的,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