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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的增值税能计算到成本里吗 谁能举例说明一下,增值税是怎么计算的?

火烧 2023-02-09 02:44:24 1101
谁能举例说明一下,增值税是怎么计算的? 谁能举例说明一下,增值税是怎么计算的?举例说明如下:B企业从A企业购进一批货物,货物价值为100元(不含税),则B企业应该支付给A企业117元(含税)(货物价值

谁能举例说明一下,增值税是怎么计算的?  

谁能举例说明一下,增值税是怎么计算的?

举例说明如下:
B企业从A企业购进一批货物,货物价值为100元(不含税),则B企业应该支付给A企业117元(含税)(货物价值100元及增值税100X17%=17),此时A实得100元,另17元交给了税务局。
然后B企业经过加工后以200元(不含税)卖给C企业,此时C企业应付给B企业234元(含税)(货物价值200加上增值税200X17%=34)。
此时套用公式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200X17%=34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34-17(A企业已交)=17(B企业在将货物卖给C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退税计算方法 继续套用例子,假如C企业为国家规定实行先征后退原则的出口企业,他把这批货物加工后出口,出口FOB价为300(已折成人民币)(不含税),此时他要交纳的增值税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7%)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300X17%=51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51=351 利润=收入-成本=351-251=100 如果退税率为15%则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300X15%=45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45=345
利润=收入-成本=345-251=94 比上面少了6元的利润。这6元就叫做不可抵扣额,应用公式也可得出这个结果。
当期不可抵扣额=FOB价X外汇牌价X(增值税税率-退税率)=300X(17%-15%)=6
假设C为则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免,抵,退”原则出口企业,加工后自己出口,出口FOB价300(已折成人民币)(不含税)。本来要向上述那样先交纳增值税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但根据“免,抵,退”中的“免”,出口企业的最后一道增值环节免征增值税,所以不用交纳
这17元增值税。
货物出口后,C企业依法向税务机关退税,根据“免,抵,退”中的“抵”, 假如退税税率为17%,C企业可以抵扣的税额为34(前面环节所交的增值税),而不是51,因为最后一道环节的17元没有交,根据“不交不退”原则,这17不给予退。这34元就是C企业实得的退税额,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234(此时没有交17元的增值税)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34=334 利润=收入-成本=334-234=100
假如退税税率为15%,此时要先算出不予抵扣额
当期不可抵扣额=FOB价X外汇牌价X(增值税税率-退税率)=300X(17%-15%)=6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234(此时没有交17元的增值税)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34=334
利润=收入-成本-不予抵扣额=334-234-6=94
大家可以看出,其实不予抵扣额就是当退税税率小于增值税税率时产生的差额。
根据MAX的提醒补充:
外贸公司退税使用这个公式:应退税额=购迸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而不是前述的“先征后退”或“免,抵,退”那么复杂的公式。
出口工厂和外贸企业最终的退税额有可能不同,也有可能不同,举例说明如下 C是外贸公司,它购进是234,出口也是234(不加价),则套用这个公式的结果是 应退税额=购迸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200X17%=34
使用“先征后退”公式计算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200X17%=34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34-34(B企业已交)=0(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7%)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200X17%=34(与上述方法结果相同)
但此时如果加价且退税率为15%的话,结果就不同, C是外贸公司,它以234购进,以300出口,套用公式为 应退税额=购迸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200X15%=30 使用先征后退公式计算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局的额)
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5%)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300X15%=45
实际得到45-17=28(<30),结果不同了,少收入2元,这两元其实就是最后一道环节产生增值(300-200=100)后的不予抵扣额=100X(17%-15%)=2。 所以无论实行“先征后退”还是“免,抵,退”,所得的结果是一样的,但是“先征后退”的缺点在于企业要先交纳增值税,而且要等到下一年度才能把所有的增值税退回,而“免,抵,退”则可以每个月从内销应缴税额中扣除,不存在退不回来和挤占流动资金的问题。
增值税是销项减进项税额计算缴纳的,所得税是根据你企业月(季、年)末的利润额计算缴纳的,你现在所说的资料只能计算增值税,计算不了所得税。
应缴纳的增值税=15000/1.17*17%-14000/1.17*17%=2179.45-2034.19=145.62元
假设:利用你提供的资料,反推利润额,同样可以计算企业所得税。 进货成本:14000/1.17=11965.81 销售收入:15000/1.17=12820.51
当期实现的利润额=12820.51-11965.81=854.70 应缴纳的所得税=854.70*25%=213.68

“销售税金及附加按增值税的14%计”是怎么计算的?请举例说明!

城建税7-11%;教育费附加3%;好象地方教育附加1%,其他的是你当地地税要求交的。

什么是增值税谁能举例说明,我搞不懂

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金,就是销项税金减去进项税金。 比如说你购进一项物品单价是10元(不含税)那么进项税金就是10*0.17=1.7元 你卖出去的时候是15元(不含税) 那么销售的税金就是15*0.17=2.55元 这个时候你的物品增值卖出就需要缴税了,交的税金就是2.55-17=0.85元
满意请采纳

交的增值税能计算到成本里吗 谁能举例说明一下,增值税是怎么计算的?

增值税税款怎么算?请举例说明

举例:你是一家商贸企业,你购进了一种水杯,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为100元,税额为17元,该水杯的进价为117元,你销售这种水杯,售价为200元,增值税分为进项税和销项税,进项税就是你购进水杯的时候,你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而销项税则是你销售水杯后通过计算得出的税额,你销售水杯200元,计算税额=200除以1.17(除以1.17是因为你的销售价是含税价,现要还原成不含税价)乘以0.17=29.05元,增值税的计算是以销项税减进项税,那么你销售这个水杯所需要缴纳的税款为29.05--17=12.05元。

什么是增值税?举例说明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或修配业务时,根据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金额,小规模纳税人交纳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交纳17%增值税.如销售各类商品,和修理修配业务等等.

个人所得税是怎么计算的?举例说明下

个税计算7级标准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3% 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45% 13505

工资的起征点是3500 公式是(工资 - 起征点)× 对应税率3% - 速算扣除数(0)
上表是 “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表” 表里说明了上面公式的几点要素 一算就出来
比如说按照新的个税计算方法 4500元工资算:
(4500-3500) x3%-0=30元。

MACD怎么计算的举例说明 举例说明 谢谢

贴个通达信MACD公式:
DIF:EMA(CLOSE,12)-EMA(CLOSE,26);
DEA:EMA(DIF,9);
MACD:(DIF-DEA)*2,COLORSTICK;
可见,白线DIFF是前12日的收盘价的加权均线减去26日的均线的差,借此看出趋势是升还是跌,如果差值为正,说明近期比远期升了。
为了看得轻松,又把白线再做9日均线DEA,就是黄线,变化慢一些的那条。
这样,白线上穿黄线时,就说明涨势,下穿则是跌势。
但平均去除杂波的办法,副作用就是反应滞后了,所以你看到,白线常滞后于股价,黄线更滞后。

举例说明什么叫增值税??

增值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销售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讲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现。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计算公式:含税销售额/(1+税率)=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应缴税额
上面说增值税是实行的“价外税”,什么是价外税?也就是价外征税,就是由消费者负担的。比如: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货物100件,金额为10000元,但你公司实际上要付给对方的货款并不是10000元,而是10000+10000*17%(假设增值税率为17%)=11700元。
为什么只购进的货物价值才10000元,另外还要支付个1700元呢?因为这时,你公司做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1700元的增值税,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这1700元增值税对你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a公司收了多收了这1700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a公司所有,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所以a公司只是代收代缴而已,并不负担这笔税款。

增值税发票 举例说明

您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体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体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从主体资格上来看,可将其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有权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整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总数上,这种主体实施此种犯罪所占比例较少,但仍时有发生。
第二类是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此种主体实施本罪有两种情况,一是为了销售货物,为他人开具“大头小尾”的发票,或者为了多抵扣税款,在购进货物时请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种是用本单位领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收取“开票费”为条件,到处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取暴利。
第三类是不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这些单位和个人,有的通过非法手段,如盗窃、骗取、抢劫、抢夺等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的则通过拾取、他人赠与、他人转让等方式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虚开,藉以牟利。他们虚开使用的目的也各不相同,有的是为了自己虚开以骗税、偷税等;有的是为他人虚开以牟取“开票费”等。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五种主要犯罪形式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手段也是多种多样的,主要表现为以下五种:
一是开具“大头小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手段是在开票方存根联、记帐联上填写较小数额,在收票方发票联、抵扣联上填写较大数额,利用二者之差,少记销项税额。开票方在纳税时出示记帐联,数额较小,因而应纳税额也较少;收票方在抵扣税款时,出示抵扣联,数额较大,因而抵扣的税额也较多。这样开票方和收票方都侵蚀国家税款。
二是“拆本使用,单联填开”发票。开票方把整本发票拆开使用,在自己使用时,存根联和记帐联按照商品的实际交易额填写,开给对方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填写较大数额,从而使收票方达到多抵扣税款,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满足了收票方的犯罪需要,促进了自己的销售。
三是“撕联填开”发票,即“鸳鸯票”。蓄意抬高出口货物的进项金额和进项税额。
四是“对开”,即开票方与受票方互相为对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互为开票方和受票方。
五是“环开”,即几家单位或个人串开,形同环状。值得注意的是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无论是在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虚开,还是在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虚开,只要达到法律规定的定罪标准,都应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处罚。
未名明德

请问增值税的意义是什么?能举例说明吗?

增值税是将原来税价和一改为税价分开计算。销售税价可以抵消进货税价。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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