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特征 会计质量资讯特征的8大特征是哪些,解释相应特征简答题简述
会计质量资讯特征的8大特征是哪些,解释相应特征简答题简述
会计质量资讯特征的8大特征是哪些,解释相应特征简答题简述
【1】可靠性。可靠性是指会计资讯必须是客观和可验证的。而可靠性取决于真实性、可核性和中立性。
1、真实性。所谓真实性就是要如是表达。
2、可核性。所谓可核性是指资讯可经得住复核和验证。
3、中立性。所谓中立性是指会计资讯应不偏不倚、不带有主观成分,将真相如实地和盘托出,结论让使用者自己去判断。
【2】相关性。相关性是指会计资讯与资讯使用者所要解决的问题相关联,即与使用者进行的决策有关,并具有影响决策的能力。相关性的核心是对决策有用。一项资讯是否具有相关性取决于是否具有预测价值和反馈价值。
1、预测价值。如果一项资讯能帮助决策者对事项的可能结果进行预测,则此项资讯具有预测价值。
2、反馈价值。一项资讯如能有助于决策者验证或修正过去的决策和实施方案,即具有反馈价值。
【3】可理解性。可理解性是指会计资讯必须能够被使用者所理解,即会计资讯必须清晰易懂。
【4】可比性。可比性是指一个企业的会计资讯与其他企业的同类会计资讯尽量做到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5】实质重于形式。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确认、计量的依据”。
【6】重要性。重要性要求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
【7】谨慎性。谨慎性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时, “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不得计提祕密准备”。
【8】及时性。所谓及时性是指资讯应在对使用者失效之前提供给使用者。
简答题,简述幼儿的特征有哪些
幼儿的特征具体如下:
1.行为具有强烈的情绪性
小班时期是指3~4岁儿童的心理,小班儿童的行动常常受情绪的影响,也就是不受理智支配,而受情绪支配。情绪性强,是整个幼儿期儿童的特点,年龄越小表现得越突出一般表现在对人对事情的表现特点上。
2.爱模仿
因为在这时期,儿童独立性差,所以就表现出爱模仿来,
3.思维仍带有直觉行动性
儿童在认识事物的时候,也就是在思维方面,会表现出直觉行动思维这个特点来。也就是说儿童的思维带着直觉行动性。这时期儿童认识事物、思考事物时最主要的特点是:他凭著感知觉,凭著动作去认识事物,认识世界,积累知识。所以我们在组织儿童进行学习的时候,或者组织儿童活动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儿童的这个特点。
政治参与具有哪些特征简答题简述
从政治学参与的主体来看,政治参与是普通公民的政治行为。
从政治参与的内容来看,政治参与是公民对于共同利益的主张行为。
从政治参与的法定关系来看,政治参与是公民对于公共权力的政治权利、义务和责任关系。
从政治参与的外延来看,政治参与只侷限于以合法手段影响政府的活动,而不包括非法的行为。
从政治参与的目标与物件来看,它不只是囿于政府决策,而是包括所有直接或间接同政府活动相关的政治生活。
简述会计资讯质量特征的实质重于形式
1、概念。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仅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2、企业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在多数情况下其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是一致的,但在有些情况下也会出现不一致。
(1)例如,企业按照销售合同销售商品但又签订了售后回购协议,虽然从法律形式上看实现了收入,但如果企业没有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没有满足收入确认的各项条件,即使签订了商品销售合同或者已将商品交付给购货方,也不应当确认销售收入。
(2)又如,在企业合并中,经常会涉及到“控制”的判断,有些合并,从投资比例来看,虽然投资者拥有被投资企业50%或50%以下股份,但是投资企业通过章程、协议等有权决定被投资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就不应当简单地以持股比例来判断控制权,而应当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来判断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程度。
(3)再如,关联交易中,通常情况下,关联交易只要交易价格是公允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交易,按照准则规定进行确认、计量、报告;但是,某些情况下,关联交易有可能会出现不公允,虽然这个交易的法律形式没有问题,但从交易的实质来看,可能会出现关联方之间转移利益或操纵利润的行为,损害会计资讯质量;
3、由此可见,在会计职业判断中,正确贯彻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至关重要。
简答题8、简述社会工作者的特征。
社会工作者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遵守社会工作的价值准则。社会工作是一个以价值为本的专业,价值是社会工作的灵魂,要成为社会工作者,首先必须遵守社会工作的价值准则。因此,有人把社会工作者描述成“价值注满的个人”。
(2)掌握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社会工作又是一个有专业的知识、技能和方法的职业,社会工作者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群,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
(3)从事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社会工作者既是直接服务的提供者,还可以是直接服务的督导者,又可以是社会服务机构的管理者,还应该是社会政策的影响者和制订者,更应该是社会工作的研究者。
会计资讯质量特征中最重要的质量特征是()
A
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是会计资讯的首要质量要求
可理解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是会计资讯的次级质量要求
简答题散文的共同特征是???
形散而神不散。
简答题税收的特征是什么
税收的形式特征
税收的形式特征,是指税收在不同社会制度下反映的共同特征,这些特征不因社会制度的变化而变化。税收分配方式与其他分配方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1.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治权力以法律、法规等形式确定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保证税收分配的实现。
税收的强制性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针对税收分配关系是以什么作为征收依据而言的,即税收是国家以政治权力作为依据而进行的一种分配。另一方面就是以税收的法律关系而言的,即在国家税法规定的限度内,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征税人必须依法征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2.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归国家所有,既不需要再直接归还给纳税人,也不需要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
税收的无偿性是由社会公共费用补偿的性质决定的。国家税收收入是用于满足公共需要的,而满足公共需要的公共品具有共享性和外部性,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受的。由于社会成员从公共品中获得的收益无法计量,因而不能采取等价交换的买卖方式,只能采取间接的税收形式。因为政府向纳税人征税,不是以具体提供公共品和公共服务为依据,而纳税人向政府纳税,也不是以具体分享公共品和公共服务利益为前提。因此,就政府和纳税人之间具体关系而言,纳税人从公共品中分享的利益是无偿的,国家向纳税人征税也是无偿的。但从国家与全体纳税人的一般性利益关系来看,税收又具有整体有偿的特点。
3.固定性
固定性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物件、纳税人和征税标准等征纳行为规则,征纳双方都必须遵守,不能随意改变。
税收的固定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税法具有相对稳定性。税法一经公布实施,征纳双方都要共同遵守。二是税收征收数量具有有限性。国家税款不能随意征收,征税物件和税款数额之间的数量关系是有一定限度的。在无偿性、强制性存在的前提下,税收只能按照事先规定的、国家与纳税人在经济上都能接受的标准有限度地征收。
税收具有的三个特征是互相联络、缺一不可的统一体。社会费用补偿的性质决定了税收的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决定了税收的强制性,因为税收的无偿性必须以税收的强制性作保障。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又决定了税收的固定性。税收的特征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人如上缴利润、国债收入、规费收入、罚没收入等的基本标志。
论述会计资讯质量特征?
会计资讯质量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可靠性
可靠性是指会计资讯必须是客观和可验证的。而可靠性取决于真实性、可核性和中立性。
(1)真实性。所谓真实性就是要如是表达。
(2)可核性。所谓可核性是指资讯可经得住复核和验证。
(3)中立性。所谓中立性是指会计资讯应不偏不倚、不带有主观成分,将真相如实地和盘托出,结论让使用者自己去判断。
2.相关性
相关性是指会计资讯与资讯使用者所要解决的问题相关联,即与使用者进行的决策有关,并具有影响决策的能力。相关性的核心是对决策有用。一项资讯是否具有相关性取决于是否具有预测价值和反馈价值。
(1)预测价值
如果一项资讯能帮助决策者对事项的可能结果进行预测,则此项资讯具有预测价值。
(2)反馈价值
一项资讯如能有助于决策者验证或修正过去的决策和实施方案,即具有反馈价值。
3.可理解性
可理解性是指会计资讯必须能够被使用者所理解,即会计资讯必须清晰易懂。
4.可比性
可比性是指一个企业的会计资讯与其他企业的同类会计资讯尽量做到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5.实质重于形式
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确认、计量的依据”。
6.重要性
重要性要求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
7.谨慎性
谨慎性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时, “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不得计提祕密准备”。
8.及时性
所谓及时性是指资讯应在对使用者失效之前提供给使用者。

简述抢劫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简答题
一概念: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藉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二、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