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 新旧税法对于计算应纳所得额有什么差异
新旧税法对于计算应纳所得额有什么差异
新旧税法对于计算应纳所得额有什么差异
在开办期结束后,企业会计准则是要求一次性转入当期管理费用的,而税法是要求分5年摊销的,其他没有区别。
已经税后利润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很简单的,首先将公式变形一下就明白了:
应纳税所得额=税后所得÷(1-税率)变形为:
应纳税所得额*(1-税率)=税后所得,去掉括号其实也就是: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税后所得,
很显然“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所得税”,则
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后所得
这不是很简单吗?
计算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应调整的有什么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按新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税额时可以限额扣除的有:1、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3、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4、业务招待费:最高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0.5%,准予扣除;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6、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会计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财产转让所得中,可以扣除什么。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比如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等等。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时间差异和永久差异的区别?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具体包括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永久性差异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由于计算口径不同而产生的差异,它将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目前,永久性差异主要表现为四种:
第一,会计准则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而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除的项目,如企业缴纳的罚款和各种赞助支出。
第二,会计准则规定可以全额计入费用,而税法规定只能在标准内扣除,超过标准不得扣除的项目,如业务招待费、工资、利息支出等。
第三,会计法规规定不计入收入而税法规定应计入收入的项目,如企业在专项工程、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产品。
第四,会计法规规定应计入会计利润,而税法规定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如: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益、治理"三废"收益及国家补贴收入等。
时间性差异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有些收入和支出计入税前会计利润与计入应纳税所得的时间不一致所产生的差额,它在某一会计期间内发生,但要在以后的一期或若干期内转回。通常表现为某些会计收入,早于税法规定的计入应纳税所得的期间,或者计入会计利润的某些费用迟于按税法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的期间。这种情况会造成当期会计利润大,而按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少的时间性差异。反之,则会出现当期会计利润小,而按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多的时间性差异。
对以上差异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有"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造成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的方法。
企业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就等于当期的应缴所得税金额,它不确认时间性差额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方法相对简单,但是不符合收入费用配比的原则。
"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某一会计期间内与收益有关的所得税作为本期费用,而将时间性差额造成的对未来各期所得税影响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的一种方法。它采用"递延税款科目"对当期的所得税进行调整。因而,按会计利润计算的所得税就不等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金。
在会计实务中,时间性差异主要产生在折旧年限、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摊销期限的处理中。同样的固定资产,若会计上的折旧年限长于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则每期会计上计提的折旧费小,会计利润必然大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会产生以后期间冲减所得税费用的情况。相反,若会计规定的折旧年限短于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则每期会计上计提的折旧费大,会计利润小于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会产生以后期间增加所得税费用的情况。举例分析:某企业1994年12月购置设备一台,价值180万元,按税法规定该设备使用年限为6年,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采用加速折旧,折旧年限为3年,第四年起不再提折旧。假设该企业1995年~2000年每年的所得税税前利润总额均为1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3%。
该企业就存在时间性差异的问题。按税法规定每年计提折旧额30万元(不计算残值),而按加速折旧每年计提折旧额60万元,每年的时间性差异为30万元。
按应付税款法计算:1995年~1997年每年应缴所得税42.9万元[(100+30)×33%],每年所得税费用为42.9万元,每年净利润为57.1万元;1998年~2000年每年应缴所得税23.1万元[(100-30)×33%],每年所得税费用为23.1万元,每年净利润为76.9万元。
按纳税影响会计法:1995年~1997年每年应缴所得税42.9万元,递延税款9.9万元,每年所得税费用为3万元,每年净利润为67万元;1998年~2000年每年应缴所得税23.1万元,每年所得税费用为3万元,每年净利润为67万元。
实例说明,不同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计入当期所得税费用的金额是不同的,直接影响当期净利润的数额。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财务人员应该通过对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合理筹划和安排来节省所得税费用,以求利润最大化。同时作为税务人员,代表国家执法,应该认真稽核企业所得税,掌握企业在调整纳税时的方法,防止不合理的调整造成税款的流失。
在实践中,对时间性差异的处理方法又具体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两种,主要区别是在对递延税款是否随国家税率变动而进行调整,因此,在审核企业应缴税金时也要注意。
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什么意思?
就是未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税前列支。
例如,公司买了一台设备花了10万,假设税法规定按10年折旧,净产值为0,那么第一年折旧1万,账面价值9万,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就是9万。
更进一步,假设企业的会计处理与税法不一样,譬如按5年折旧,第一年末账面价值8万,但是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要按税法规定计算(也就是9万),所以产生了暂时性差异。也就有了所得税会计处理相关知识。
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是会增加还是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在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要加还是减这个差异?
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差额*税率)
贷:所得税费
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所得税费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差额*税率)
企业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有哪些主要差异
利润总额并不是应纳税所得额,因为企业在计算利润总额时有些成本和费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经过调整后利润总额或增或减,才能得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是()。
ABCD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