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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律令制 关于日本的律令制度简介
关于日本的律令制度简介 在律令制度输入前,日本的国家体系类似部族联合 在下姑且称之为「氏族联合制」 ,整个大和朝廷是由诸多氏族所共同统治,这样的体制被称为「氏姓制度」。在氏姓制度下,国内的部族被分为许
关于日本的律令制度简介
在律令制度输入前,日本的国家体系类似部族联合(在下姑且称之为「氏族联合制」),整个大和朝廷是由诸多氏族所共同统治,这样的体制被称为「氏姓制度」。
在氏姓制度下,国内的部族被分为许多的「氏」。「氏」是具有共同血缘认同的团体,氏的成员不仅限于氏族内部具有血缘关系者,也包括了被这些氏族所征服的被征服者。
在氏族内,其族长被称为「氏上」,氏上有祭祀氏族祖先与支配族人的职责。在其下的氏族成员被称为「氏人」,氏人除了一般的自由民外,也包括了具有预备军身份的被征服者。在氏人之下,又有称为「部民」或「部曲」的半自由民,他们与氏族并无血缘关系,主要是由农民与工匠所构成,他们并非自由民,而是归属于整个氏族的共同财产(也就是氏族的私有民),属于大王家,也就是后来的天皇家者,则称为「品部」,他们往往依其职业分工,而赋予锻冶部、服部、陶部...等称呼。在部民之下,还有完全没有自由的「奴」,也就是奴隶。
而在政治上,又区分出许多代表家世、政治地位与社会地位的「姓」。在中央,分为臣、连、君、别、造、直、首、村主、史...等姓;在地方则有国造、县主、称置等姓,分别由地方豪族拥有,这可被视为大和朝廷在吸收地方豪族后,对其地方统治的确认。在大和朝廷内,大臣、大连为地位最高的几个氏族所有,如:葛城臣(葛城氏)、苏我臣(苏我氏)、物部连(物部氏)、大伴连(大伴氏)、中臣连(中臣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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