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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四个一心得体会作文 未成年保护法的学生的心得体会作文,1000字左右

火烧 2023-03-17 04:37:34 1064
未成年保护法的学生的心得体会作文,1000字左右 未成年保护法的学生的心得体会作文,1000字左右今天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受益匪浅,让我初步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知识,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

未成年保护法的学生的心得体会作文,1000字左右  

未成年保护法的学生的心得体会作文,1000字左右

今天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受益匪浅,让我初步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知识,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过程和思想行为特点,开展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有效的教育。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 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个别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有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我很幸运,就读于掘港小学,因为这里从校长到老师个个充满爱心,还能及时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及时表扬,不攻击学生的弱点,甚至把学生的弱点作为镇住学生的法宝。个个用实际行动来教育我们。真正做到了言传身教。他们是人类灵魂的真正工程师。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各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我们学校还专门请心理学教授讲科学家教进万家讲座,使我们的家长同时受教育。总之,孩子,不可能自然而然变得优秀,而是学校的教育和家庭教育互相配合教育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老师让我们通过学习法律基础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成为一个真正有用的人才,将来好为国家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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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目前一些地方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不容乐观,一些非法经营者利用网咖、电子游戏机房、录象厅、非法盗版出版物散步色情、暴力、赌博、迷信等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引诱毒害未成年人,家长、社会对此反映强力.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要一手抓文化市场的管理,一手抓活动场所的建设.针对网际网路
对未成年人的影响越来越大,而网咖经营次序混乱的现象,有关部门要对网咖加强管理.地方人大可及时相应条例,以规范网咖经营次序.要建设好未成年人的活动阵地,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所、公园等场所,应当优先成为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教育是培养“四有”新人的主要途径,要充分保证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并提高教育水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空前的事业.把未成年人教育好,培养好,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过程和思想行为特点,开展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有效的教育.未成年人保护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的实施,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实施这些法律,能够帮助未成年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文化发展,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有利于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对于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兴旺发达具有重要意义.未成年人成长受到社会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深入事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采用未成年人喜文见乐的,多种多样的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要对未成年人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帮助他们树立为人民的思想.要帮助未成年人树立遵纪守法观念,促进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形成.要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
10年来未成年人教育事业发展很快,求学机会空前增加,教育质量大大提高,但还有一些农村义务教育率有所下降,贫困地区未成年人失学,特别是辍学现象还比较严重;中小学生有很多闲暇时间,但效外活动场所设施严重不足,形式单调贫乏;有的家庭过分溺爱子女,有的家庭教育方法简单粗暴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有关方面抓紧研究,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要着力做好特殊未成年人群体保护工作.像离异家庭里的、残疾的、失足的未成年人,尤其需要社会给予特别关注.要确保他们生活有保障,上学有着落.对立异家庭,要减少家庭破裂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的负面影响;对残疾未成年人,要在人格上予以尊重,妥善安排他们的生活和学习,引导他们自强不息;对失足未成年人,要立足于教育、感化、挽救.促使他们向好的方面转变.
此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维权工作决不能放松.一方面要使未成年人投诉有门,有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维权方式,另一方面要对未成年人进行自护教育,引导他们学会依法维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各及党委和政府要大力支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特别在农村、乡镇等一些薄弱地区和城市中的流动人口中,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司法机关要依法严历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对制黄等毒害青少年、绑架和拐卖未成年人等严重刑事犯罪,要依法从严惩处.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继续开展好希望工程等群众性活动.家长要以健康的思想、品行薰陶未成年人,以科学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帮助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方式.学校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行素责教育,以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全面发展.新闻媒体也要为营造人人爱护未成年人、个个帮助未成年的舆论环境多做一些工作.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300~400字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中学生四个一心得体会作文 未成年保护法的学生的心得体会作文,1000字左右

怎么写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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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的以案说法的心得体会 1000字左右

以案说法、大学生如何避免伤害
提要
近年来,大学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各种案件的受害者名单中的现象,人们却似乎关注不足。其实对于大学生而言,多年的学校教育能够教会他们知识,却不一定能教会他们在复杂的社会中如何保障自己的安全。盗窃、抢劫、强奸……面对这些犯罪行为,身处象牙塔的大学生要如何预防伤害?办案人员对一个个案件的分析,也许能带来更多的启示。
同学电话请消夜,女生单身赴约被强奸
当“大学生”三个字映入眼帘,人们首先想到这是一个高智商的群体,却往往忽视了他们在面对黑暗和邪恶时的无助。“高智商并不代表就拥有高情商,社会经验的缺乏,往往让他们判断失误。面对不法侵害,好多大学生其实是一群尚未成熟的孩子而已。”摆在案头的一个案例中的受害人大学生晓芳(化名)的遭遇,就让办案人员由衷地惋惜。
对晓芳而言,2009年5月31日,无疑是人生最黑暗的一个星期日。
当天晚上11时,久未见面的中学同学周某向晓芳发出了聚会消夜的邀请,爱交朋友的晓芳丝毫未作考虑就欣然赴约。见面后,晓芳坐上了周某驾驶的小轿车。
“先去湖边兜兜风吧!”虽然夜已深,但周某兴致很高。夜幕之下,小车往某湖的深处开去。此时的晓芳隐约感到了不安,然而四下无人,求助无望,她只能寄希望于周某不要撕破同学的情面。
然而,事与愿违。小车最终停到了风景区一偏僻地段。此时的周某,面露狰狞,要求晓芳与自己发生关系。遭到拒绝后,周某采取堵口、威胁的手段,在车内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
直到次日凌晨2时,周某才将晓芳送回居住地。事后,晓芳给周某打电话,怒斥周某的行为,却得知了另一个坏讯息——周某称自己用手机拍了晓芳的裸照及录影。担心自己的裸照流传出去,晓芳无奈只得再次答应了周某见面的要求。随后,周某又驾车将晓芳带至某开发区偏僻路段,以将手机内的裸照及录影销毁为条件,再次对晓芳实施了奸淫。
周某的罪恶并没有就此打住。2009年7月9日中午12时,周某冒用同村居民“才伢”的QQ号,约得其QQ好友晓姗(化名)见面。同晓芳一样,晓姗被周某以吃饭为由骗至新开区一偏僻地段,周某采取持刀威胁、殴打、用绳子捆绑、用封口胶封口的手段,在车内强行对晓姗实施了奸淫。
为防止晓姗报警,周某用手机拍下晓姗的裸照,并强迫晓姗录制自愿与其发生关系的录音,同时还从晓姗的手机内调取了其几个好友的电话号码,威胁晓姗如果报警,就将此事告诉她的好友,并将其裸照上传至网际网路上。
事后,周某还以晓姗将其手划伤为由,胁迫晓姗支付自己200元“医疗费”。更不幸的是,晓姗因周某的恶劣行为怀孕,最后不得已堕胎。
2009年7月,周某被警方抓获,后因涉嫌强奸罪被检方批准逮捕。经法院审判,周某犯有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而周某的犯罪工具均被没收,手机内所拍的裸照及视讯也全部被销毁。
办案人员点评:
周某仅具有初中文化程度,却接连伤害了两位女大学生,可见高学历和高智商并不能成为阻止犯罪的“挡箭牌”。我们在谴责罪犯丧心病狂的同时,也为大学生单薄的安全防范意识感到担忧。
大学生,尤其是女生,既没有安全意识又手无寸铁,很容易成为不法之徒眼中的“猎物”。年轻的大学生们,一定要提高安全防范的意识,对网上交友尤其应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答应与不熟的网友见面,即使要见面也应该记得叫上自己的同学或朋友一同前往。
下自习抄近道回寝室,两男生小树林被打劫
很多大学生在校外都能够保持较高的警惕性,但是一到校内这种警惕性就会自然放松。但就是在自己的地盘上,很多同学都曾遭劫,小曾和小李就有过这样的遭遇。
2007年12月的一个晚上9时,某大学的小曾上完晚自习准备回寝室,为了节省时间,小曾选择穿过人迹甚少的小树林抄近道,不料却遇上了早已守候在此的不法之徒。4名手持匕首的歹徒将小曾价值350元的手机抢走,又将其架到树林深处,搜走了他身上的钱财。直到另一个“猎物”小李出现,歹徒们才将目标转移。
歹徒们将小李一把从后面抱住,还不忘把小李的嘴也给捂住了。直到看到歹徒们手上明晃晃的刀,小李才惊觉自己是遇上了抢劫。他奋力反抗,却遭到歹徒拍砖,还被惊慌失措的歹徒拿刀捅伤。最后,小李不仅被抢走了价值300元的手机和肩包,还落下了左手无名指、右腹部和右背腋下三处刀伤,其中腹部的刀伤最深。事后,经法医鉴定,小李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惊魂未定的小曾在听到小李的喊声后,立即逃离了案发现场,并在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次日下午,4名犯罪嫌疑人中的3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据了解,这4名嫌疑人都是在校学生,他们因钱不够花而萌生了抢劫的念头,几人一拍即合,于案发当晚在该校外会合,算准了校内隐蔽的地形更有利于抢劫以后,几人窜至教学楼旁的小树林守候,伺机劫取学生钱财。
办案人员点评:
大学生们在校园内一般较随意,平时身上除了带两本书,基本不会带什么防备工具,有些学生还喜欢晚上到小树林等地段约会、散步等,这些都给了不法分子可趁之机。
一直以来,校园都被认为是相对安全的,但随着校园内案件数量的迅速上升,这种观念也应该随之改变了,校园内的安全理应引起重视。建议大学生自觉提高在校内的警惕性,尽量避免在夜间外出,即使要外出也应该结伴同行,在经过人少、隐蔽的地方时尤其应该加强安全防范的意识,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内外勾结“洗白”有钱寝室,校友“拿走”三部笔记本
在大学生中,防盗意识薄弱,也是一个通病。2008年11月的一天下午,当武汉某大学城市学院学生们还在教室苦读时,同校2007级的王某正伙同来自另一所学校的田某,利用事前偷配的钥匙,悄悄地潜入一间宿舍,将贵重财物洗劫一空。这次盗窃其实早有预谋。11月16日,王某感觉手头缺钱,于是把搞钱的物件确定为同一宿舍楼的某宿舍。为此,王某偷偷地配好了这间寝室的钥匙。当晚,王某将事前偷配的某宿舍的房门钥匙交给田某。
17日上午,根据约定,田某来到某宿舍行窃,但当时膝上型电脑等贵重物品被锁而未能得逞。为了“放长线钓大鱼”,两人决定暂时不下手。
当日下午2时许,该宿舍的学生们到教室上课后,田某再次潜入宿舍楼,持事先偷配的钥匙开门进入某宿舍,盗走3台笔记本电脑、1部手机、100元人民币、2张身份证、1张银行卡和1个钱夹,就连借书证也没忘了拿走。(后经鉴定,所盗财物共计人民币6300元)
当王某得知某宿舍有学生准备返回寝室时,立即电话通知田某逃离作案现场并指使田某将所盗手机、钱夹予以丢弃。事后,2人将3台笔记本销赃后获赃款5700元,其中田某分得500元,剩下的5200元都被王某分得。
2008年12月9日,形迹可疑的王某被公安机关口头传唤,学校保卫部门将其送至公安机关。经教育,王某交代了犯罪事实,而田某也于当晚直接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认了犯罪事实。鉴于2人没有犯罪前科,且王某的亲属主动代为退赔了被盗财物和非法所得,法院酌情从宽处罚,最终判决对2人进行非监禁监管。
至此,糊涂的该宿舍大学生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的财物都是被“校友”给“牵”走了。
办案人员点评:
类似的案件,在武汉各大高校都发生过,宿舍被盗也成为高校一个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但综观这些案件的发生,无论是流窜作案,还是内外勾结,不法分子都是利用了大学生防盗意识缺乏这一弱点,往往在长期埋伏摸清地形之后,再趁著学生上课的时间对宿舍实施盗窃。
因此,不仅大学生自己要养成外出锁门的好习惯,学校也应该加强对宿舍的管理,建立规范严格的宿舍出入制度。这样双方紧密配合,才能从根本上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女大学生如何预防性侵害
1、在思想上树立性侵害意识。女大学生在校内校外的各种活动场合,要随时注意遭受性侵害的可能性,提高自我保护的警觉性。
2、在生活上注意仪表言行得体。穿着打扮要大方得体,在言行举止方面要懂得自尊自爱,不要与男性过分随便、亲暱甚至暧昧。
3、关注所处周围环境。女大学生对自己的生活、居住环境要加倍关注,晚上尽量不要外出,如夜晚外出或在校内行走最好结伴而行;晚上睡觉时要关好门窗,拉上窗帘。
4、谨慎结交新朋友。女大学生在与同学、老乡及朋友(网友)交往时,要留意对方日常言行中表现出来的人品、道德修养;不要轻信好话,不要单独跟新朋友去陌生的地方;控制约会环境,不要到偏僻人少的地方。
5、有选择地适当参加社会活动。女大学生应慎重参加如家教类的活动,即使要参加也要通过学校及有关部门去联络,切忌自己通过小广告或自行推荐去选择服务物件。

学习《义务教育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非凡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目前,整个社会对考学越来越重视。为了让孩子上一所好的中学,很多家长不惜重金买学区房,北京的一个妈妈甚至花十万元买了个门洞,为的是孩子有个好学校上。再有就是家长为了孩子能择校,周六、周日给孩子报很多班,为的是拿这证书和那证书,使他们成为进中学的敲门砖。
针对近年来义务教育发展中出现的“择校热”等新问题,新义务教育法明确“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我相信在新法的保护下,每个孩子都会受到同等的教育的。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著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学习心得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游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互动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物件健康成长。

未成年保护法心得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游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互动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物件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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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形式下把未成年人教育好,培养好,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过程和思想行为特点,开展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有效的教育。未成年人保护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的实施,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实施这些法律,能够帮助未成年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文化发展,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有利于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对于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兴旺发达具有重要意义.未成年人成长受到社会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深入事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采用未成年人喜文见乐的,多种多样的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要对未成年人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帮助他们树立为人民的思想.要帮助未成年人树立遵纪守法观念,促进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形成.要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
目前一些地方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不容乐观,一些非法经营者利用网咖、电子游戏机房、录象厅、非此 文来源于文 祕 家 园法盗版出版物散步色情、暴力、赌博、迷信等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引诱毒害未成年人,家长、社会对此反映强力.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要一手抓文化市场的管理,一手抓活动场所的建设.针对网际网路对未成年人的影响越来越大,而网咖经营次序混乱的现象,有关部门要对网咖加强管理.地方人大可及时推出相应条例,以规范网咖经营次序.要建设好未成年人的活动阵地,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所、公园等场所,应当优先成为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教育是培养“四有”新人的主要途径,要充分保证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并提高教育水平.
近几年来未成年人教育事业发展很快,求学机会空前增加,教育质量大大提高,但还有一些农村义务教育率有所下降,贫困地区未成年人失学,特别是辍学现象还比较严重;中小学生有很多闲暇时间,但效外活动场所设施严重不足,形式单调贫乏;有的家庭过分溺爱子女,有的家庭教育方法简单粗暴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有关方面抓紧研究,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要着力做好特殊未成年人群体保护工作.像离异家庭里的、残疾的、失足的未成年人,尤其需要社会给予特别关注.要确保他们生活有保障,上学有着落.对立异家庭,要减少家庭破裂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的负面影响;对残疾未成年人,要在人格上予以尊重,妥善安排他们的生活和学习,引导他们自强不息;对失足未成年人,要立足于教育、感化、挽救.促使他们向好的方面转变.
此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维权工作决不能放松.一方面要使未成年人投诉有门,有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维权方式,另一方面要对未成年人进行自护教育,引导他们学会依法维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各及党委和政府要大力支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特别在农村、乡镇等一些薄弱地区和城市中的流动人口中,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司法机关要依法严历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对制黄等毒害青少年、绑架和拐卖未成年人等严重刑事犯罪,要依法从严惩处.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继续开展好希望工程等群众性活动.家长要以健康的思想、品行薰陶未成年人,以科学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帮助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方式,学校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行素责教育,以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全面发展,新闻媒体也要为营造人人爱护未成年人、个个帮助未成年的舆论环境多做一些工作。这也是正是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所面临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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