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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现场管理制度 急求一份食品生产企业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火烧 2021-12-13 08:31:07 1059
急求一份食品生产企业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急求一份食品生产企业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条,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

急求一份食品生产企业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急求一份食品生产企业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 公司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职工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4.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5.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生产防护用品,并监督执行。对领导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资讯反馈工作。
第七条 ,各机器装置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装置、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领导报告其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八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装置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防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九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第十条 ,各种机器装置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执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装置,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一条, 电气装置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装置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电气装置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二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十三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并立即报告领导。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在公司劳保技措经费专案列支。
第十四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单位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领导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木大意;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
5.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装置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装置的;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
6. 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装置、机器、开关、电闸、讯号等。
7.生产作业有严重错误的。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解释。

谁能提供一份制糖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危化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谢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糖料生产管理,切实维护糖料蔗生产者与制糖企业的合法利益,促进全州蔗糖产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糖料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德巨集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德巨集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州蔗糖产业的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州行政辖区内凡从事糖料蔗种植、购销、运输、加工活动的公民、法人、制糖企业、其他组织及各级人民政府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州人民政府在保证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合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科学规划糖料蔗生产优势区域,促进蔗糖产业可持续发展,提高蔗糖产业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第四条 州和县(市)人民政府设定独立的蔗糖生产管理机构,围绕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税增长的工作目标,依照本办法对辖区范围内的蔗糖产业行使巨集观调控、督促指导、协调管理和服务等职能。
第五条 制糖企业应建立健全蔗糖生产管理、科研和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坚持科技兴蔗、科技兴糖,推广先进的糖料蔗生产技术和制糖工业科学技术,提高蔗糖产业经济效益。
第六条 糖料蔗生产者应根据辖区人民政府、制糖企业的发展规划和种植计划进行糖料蔗生产,积极发展糖料蔗定单农业,大力推广种植糖料蔗优良品种,不断提高糖料蔗生产管理水平和植蔗经济效益。
第二章 糖料蔗产区管理
第七条 糖料蔗生产优势区域范围。以距离制糖企业生产线半径30公里以内、海拔1300米以下、坡度25度以下的区域为糖料蔗生产优势区域;现有25度以上的蔗地应逐步退耕还林还草。
第八条 糖料蔗生产种植面积布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州人民政府确定的糖料蔗生产规划,结合辖区制糖企业生产规模,在糖料蔗生产优势区域范围内安排布局糖料蔗生产种植面积,并将面积分解落实到乡(镇)、村、组、农户,做到相对稳定,糖料蔗生产者根据植蔗区域及应种糖料蔗面积合理安排耕地轮作管理。
第九条 制糖企业糖料蔗生产区域。州内各制糖企业糖料蔗生产区域按州及县(市)人民政府划定区域保持相对稳定。因制糖企业变更或其它因素需要调整蔗区,应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制糖企业、乡(镇)、农村基层组织、蔗区土地管理者和糖料蔗生产者的意见。
调整蔗区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利于蔗糖产业发展全域性和糖料蔗优势区域布局的原则;
(二)有利于制糖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原则;
(三)有利于糖料蔗生产者交售糖料蔗及合理运距的原则;
(四)有利于制糖企业建立对糖料蔗生产者投入、扶持、服务机制的原则;
(五)尊重蔗区历史隶属关系的原则。
蔗区调整确定后,由所在县(市)人民政府予以公布。
第十条 制糖企业在划定蔗区内发展糖料蔗,应充分尊重糖料蔗生产者的意愿,大力推行定单农业,实行“公司+基地+农户”的糖料蔗产业化经营模式。州及各县(市)蔗糖生产管理机构、糖料蔗产区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糖料蔗生产协调工作,督促制糖企业、糖料蔗生产者共同遵守合同。村委会应配合制糖企业做好糖料蔗生产、收购、运输的组织工作,自觉维护糖料蔗砍运秩序。
第十一条 糖料蔗产区各级人民政府和制糖企业应采取建立技术推广体系,配套、完善小型水利设施,建设、维修蔗区道路等措施,扶持本地区糖料蔗生产。
制糖企业对蔗区建设的水利、道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品种改良等无偿性投入和扶持糖料蔗生产借贷资金及部分贴息资金,执行州人民政府规定提取的蔗糖发展资金及原料发展专项投入资金,允许进入生产成本。
第十二条 制糖企业在所属蔗区内发展糖料蔗享有以下权利:
(一)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划制定糖料蔗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种植计划。
(二)与糖料蔗生产者签订糖料蔗种植和收购合同。
(三)制定糖料蔗收购和运输计划。
(四)从糖料蔗交售款中扣回向糖料蔗生产者提供的预购定金及给糖料蔗生产者的其他有偿扶持资金。
第十三条 制糖企业在所属蔗区内发展糖料蔗承担以下义务:
(一)向糖料蔗生产者提供糖料蔗新品种资讯和良种种源。
(二)以预购订金或其他方式向糖料蔗生产者提供购买良种、肥料、农药、机具、农膜等生产扶持资金和物资。
(三)对糖料蔗生产者进行种植管理技术的指导和推广。
(四)实施糖料蔗收购和运输计划。
(五)按照合同约定收购糖料蔗生产者交售的糖料蔗。
(六)对修建、维护蔗区道路、桥涵、排灌水沟渠等基础设施,进行相应的投入。
第十四条 在制糖企业所属蔗区内的糖料蔗生产者享有以下权利:
(一)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划和计划种植糖料蔗。
(二)与制糖企业签订糖料蔗种植和收购合同。
(三)从制糖企业取得预购订金和生产农资,接受种植技术指导等相应的服务。
(四)按照制糖企业的糖料蔗收购和运输计划交售糖料蔗。
(五)按合同约定取得糖料蔗销售款和其他生产应得款。
(六)拒绝违法违规收费和摊派费用。
(七)向制糖企业反映糖料蔗生产中的困难和提出解决要求。
(八)向当地人民政府反映糖料蔗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 在制糖企业所属蔗区内的糖料蔗生产者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照与制糖企业签订的合同种植和交售糖料蔗。
(二)执行制糖企业收购糖料蔗的计划,按照计划要求组织砍、运、交售糖料蔗,不跨蔗区交售糖料蔗,不倒买倒卖糖料蔗,不把糖料蔗卖给蔗区所属制糖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
(三)按合同约定归还制糖企业的预购订金和其他有偿扶持资金。
(四)参与蔗区道路、水利等农田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建立标准化糖料蔗生产基地。
第三章  糖料蔗收购管理
第十六条 制糖企业在划定的糖料蔗生产区域内与糖料蔗生产者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在糖料蔗种植前采用规范的合同文字签订糖料蔗收购合同。
糖料蔗生产者可以委托当地村委会或糖料蔗种植协会与制糖企业签订合同,也可以直接签定合同。代签合同的村委会或糖料蔗种植协会应做好收购合同有关条款的落实工作,确保依法履行合同。
第十七条 糖料蔗收购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种植面积、品种、植期。
(二)交售数量、质量(含做种数)。
(三)收购方式和交售时间(应写明:4月30日前安排砍收进厂,进入5月1日以后进厂的要按超过天数给予糖料蔗生产者适当补偿)。
(四)交售价格(执行政府制定的价格政策)。
(五)运输方式、运达地点和运费负担。
(六)制糖企业对糖料蔗生产者的扶持、服务方式。
(七)糖料蔗款结算方式和期限(执行政府制定的结算办法)。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九)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支援、协调制糖企业做好合同签订的组织工作。州、县市蔗糖生产办公室负责监督制糖企业和糖料蔗生产者之间糖料蔗收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并协调、解决收购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第四章 糖料蔗价格管理
第十九条 糖料蔗收购价格实行与食糖销售价格挂钩联动,糖料蔗款二次结算的管理办法。
(一)糖料蔗收购价格的组成。全州统一制定糖料蔗收购最低保护价(禁种品种除外)和食糖销售联动基价,各县市政府与制糖企业共同确定糖料蔗良种加价幅度,在此基础上,糖料蔗收购最低保护价与食糖销售联动基价挂钩联动,食糖销售平均价格超过联动基价的部分,按5%的联动系数值计算出糖料蔗收购联动价,实行糖料蔗款二次结算,即:糖料蔗收购价格=最低保护价 + 良种加价 + 联动价(禁种品种不实行联动价)。
糖料蔗收购最低保护价是指制糖企业收购糖料蔗时支付给糖料蔗生产者的最低价格(禁种品种除外);食糖销售联动基价是指糖料蔗收购最低保护价(含良种加价)对应的合理的食糖销售价格(到甸尾、昆明两地含税、含运杂费)。
糖料蔗收购最低保护价和食糖销售联动基价的制定:由州发改委和州蔗糖办根据糖料蔗种植成本、种蔗比较效益、食糖市场行情、食糖综合成本和制糖企业的合理利润等综合要素,广泛听取糖料蔗生产者、制糖企业及各方意见后测算制定,经州政府同意,由州发改委发文,全州统一执行。
糖料蔗收购良种加价的确定:实行糖料蔗优良品种加价办法,在糖料蔗收购最低保护价基础上,每吨加价10—30元。糖料蔗品种分类及分品种细化价格由各县市政府组织价格主管等相关部门与制糖企业结合实际研究确定,确定后及时布告蔗农。新确定种植的优良品种一定三年不变,执行期间不得随意降低确定的分类品种级别。
糖料蔗收购联动价的计算:每年以9月30日为计算糖料蔗收购联动价基准日。10月10日前,各制糖企业将全榨季截止9月30日的食糖销售价格(甸尾、昆明两地含税、含运杂费平均销售价格)如实汇总上报州发改委。10月15日前由州发改委牵头,州蔗糖办、州财政局、州国税局、州审计局、州工商局等部门组成稽核组稽核,实行联上不联下的原则,当食糖销售平均价格高于联动基价时实行联动价,超出联动基价的数额按5%的联动系数值计算糖料蔗收购联动价;当食糖销售平均价格低于联动基价时不实行联动价。
(二)糖料蔗收购结算办法。制糖企业收购糖料蔗时,按最低保护价加良种加价进行糖料蔗款首次结算,实行交蔗付款或交蔗一周内付款,不给蔗农打白条;每年10月15日前由州发改委组织计算审定的糖料蔗收购联动价,制糖企业10月30日前与蔗农进行二次结算,不得拖延支付或给蔗农打白条。
第二十条 各县市政府、各制糖企业要严格执行全州糖料蔗收购价格政策,不得擅自采取其它结算方式,共同维护正常的榨季生产经营秩序和工农双方的利益。
第二十一条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不得要求制糖企业在兑付糖料蔗款时代扣代缴与糖料蔗生产无关的各项费用。
第五章 糖料蔗交售、收购、运输管理
第二十二条 除合法制糖企业外,其他任何企业和个人均不得收购糖料蔗。在全州范围内禁止以任何方式建立糖料蔗交易市场。
第二十三条 制糖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糖料蔗成熟的先后顺序,结合制糖生产需要安排糖料蔗砍、运和收购工作,向本蔗区糖料蔗生产者发放糖料蔗砍、运通知单。糖料蔗砍、运通知单应当包括糖料蔗生产者交售糖料蔗的品种、时间、吨位和交售地点等内容。糖料蔗生产者按合同约定和制糖企业发放的糖料蔗砍、运通知单收砍和交售糖料蔗。
第二十四条 各制糖企业应与运输糖料蔗经营者签订运输管理合同,明确相关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制糖企业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跨蔗区收购糖料蔗或以其他名义进行的收购糖料蔗行为。
(二)拒收本蔗区蔗农交售的糖料蔗。
(三)不执行糖料蔗收购价格政策和各项扶持、奖励政策。
(四)利用发放砍、运通知单损害糖料蔗生产者的利益。
(五)采取超标扣杂等方式变相压低糖料蔗收购价格。
(六)违反合同约定拖欠糖料蔗收购款。
(七)为抢购糖料蔗变相提高运价及补贴等。
(八)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糖料蔗生产者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跨蔗区交售糖料蔗。
(二)将糖料蔗出售给非本蔗区所属制糖企业或其他非法经营者。
(三)不按糖料蔗砍运通知单内容交售糖料蔗。
(四)不按合同约定归还制糖企业发放的预付订金和有偿扶持资金。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运输糖料蔗经营者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未办理糖料蔗运输手续进入蔗区拉运糖料蔗。
(二)运输无糖料蔗砍、运通知单擅自收砍的糖料蔗。
(三)未到指定地点装运糖料蔗或无故拖延运输时间。
(四)擅自跨蔗区收购、运输、销售糖料蔗。
(五)收取小费或变相增加糖料蔗生产者负担的行为。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糖料蔗需进行跨蔗区调济入榨或做种的,由制糖企业之间协商决定,并及时通知蔗区所在地人民政府。
第六章 制糖生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 制糖企业要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完善企业组织制度,提高经营管理者素质。同时要建立健全企业工会组织,重视劳动保护,加强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切实维护农民、职工、国家的利益。制糖企业依法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依法维护制糖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制糖企业要按照食品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环保、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组织好制糖生产,不断提高制糖装备和工艺水平,加强技术改造,提高质量意识,实施名牌兴企战略,积极争创云南名牌、中国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积极开发综合利用和附加产品,延长产品链,努力发展清洁生产和回圈经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综合竞争能力。建立对糖料蔗生产、制糖生产的投入机制,加强人才培训,提高员工素质,不断扩大再生产。
制糖企业对生产及生产线进行重大调整时,应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充分尊重当地人民政府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 制糖企业要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如实编报财务报表,依法报送统计资讯,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及时、准确、认真、负责地做好行业内糖料蔗种植、制糖生产、产品销售、财务报表等统计上报工作,严禁编造上报虚假资料。
第三十二条 州内制糖企业应加强行业交流、协作和相互自律,维护行业生产、经营秩序,共同推进专业化协作和产丛集发展。制糖企业在每榨季开榨前应共同签订维护榨季生产秩序的联发通告或协议,明确相关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由县(市)人民政府监督履行。
第三十三条 在全州范围内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搞非法小机榨和非法土法榨糖经营活动;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到全州范围内收购、运输非法小机榨和非法土法生产的红糖。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未予改正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的,由工商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并视情节轻重按工商管理法规给予适当处罚。干部职工参与非法收购糖料蔗或炒买炒卖糖料蔗,由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由县(市)人民政府责令制糖企业改正,并依照政府与制糖企业或制糖企业间事先达成的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四)、(六)项的,由县(市)人民政府责令其改正;违反合同约定的,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由制糖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五)、(七)项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二)项的,由县(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核实,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依照制糖企业制定的砍、运、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四)项的,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由糖料蔗生产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一律禁止参加榨季糖料蔗运输,已发生的糖料蔗运费制糖企业不予支付。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三)、(四)、(五)项的,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由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卫生等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八)项、第二十六条第(五)项、第二十七条第(六)项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责任。

求一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纺织业的)

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些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
2 规范性引用档案
下列档案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档案,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合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档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档案,其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
Q/MN G11001-2009 危险物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Q/MN G08002-2009 易燃品贮存管理制度
3 职责
3.1 行政部负责总公司的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3.2 相关部门协助行政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4 具体内容
4.1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求
4.1.1 生产检查时限要求
公司组织安全检查每年至少开展4次,一般一个季度一次大检查。
部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
车间、班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由公司注册安全主任根据生产、装置、季节特点,定期进行专业性、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4.1.2 生产检查内容要求
4.1.2.1 工艺与装置:
各个产品的工艺装置是否确保安全。
存在安全隐患的装置是否在相应的安全操作流程。
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有效。
4.1.2.3 操作管理
操作工是否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操作工是否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正确操作。
4.1.2.4 消防通道与设施
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1.2.5 电气电路
电气电路是否完好无破损。
电路是否暴露在外。
4.1.3 安全检查人员要求
安全检查组应由行政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车间主任、班组长、工会及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成员必须是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担任。
4.2 责任与追究
4.2.1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发出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应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当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的临时措施。
4.2.2 安全检查中如发现有严重威胁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责令停工,并报告领导,及时研究,予以解决。
4.2.3 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研究总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以此依据,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
5 隐患整改
5.1 坚持查改结合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同行政部汇总整理报送公司领导,如开有关部门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5.2 对需要主管部门落实整改的专案,同公司行政部下达整改单,整改部门、整改车间应按要求、限人、限期、限专案进行。
5.3 属部门、车间能落实整改的,应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及时完成整改,做到班组能解决的不上交车间,车间部门能解决的不上交公司。整改专案完成后应报告公司行政办公室备案检查验收。
6相关记录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整改记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的教育制度。
本标准适应于本公司各部门。
2  职责
2.1 行政部是安全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
2.2 各部门、车间积极配合安全教育工作。
3 公司安全教育总体要求
3.1 行政部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凡新进我公司职工的安全教育、调换新工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新材料的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一级安全教育由公司行政部对凡新进我公司的职工进行教育,教育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公司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公司级各危险源(点)识别及防范知识、公司级消防设施告知及使用方法,受教育率达到100% 。
二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教育内容:本车间的安全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故及作业要领,劳动防护用品正确穿戴及使用,危险源点告知及预防,事故应急知识及逃生知识,受教育率达到100% 。
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教育,教育内容: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装置、工具的效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受教育率达到100% 。
4 特殊操作人员安全教育
4.1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我公司特种作业范围有:电工作业、机动车辆驾驶。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证书后,才能上岗。
5 经常性教育
5.1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经常性教育主要内容包括:
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的档案、指示;
各部门、科室和每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安全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事故的案例及教训和安全技术先进经验、革新成果等。
5.2 各车间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其内容: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档案;布置、检查、小结本期安全生产情况,同时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消除隐患办法,并作好相关会议记录,记录形式不定。
5.3 对所进行的安全教育培训,人力资源部应做好相关培训记录,建立员工培训台帐,妥善储存。
相关记录
职工三级教育培训卡
安全生产责任书

求水泵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您好,看到您的问题很久没有人回答,但是问题过期无人回答会被扣分并且你的悬赏分也会被没收!所以我给你提几条建议: 1,提问要尽量完整清晰不要有生僻的字,回答者一点都不知道你的情况如果你的问题也不清楚的话回答者就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就谈不上回答你的问题了。 2,提问时不要一次性提很多相同的问题,提相同的问提让人看着很有压力很烦恼,甚至会认为你作弊的。所以一个问题提一次请出简明即可。 3,提问者应该尊重回答者,别人不是你的奴隶必须为你解决问题,所以提问时请注意文明用语!尊重他人的劳动。 4,不要问一些太简单的问题,不要明知故问,这是浪费回答者宝贵的时间啊!且不要问一些涉嫌违规的问题。 5,不要涉及尖端科学 ,问问里只是一些普通的人,如果你提得问题连科学家都没有答案,很难在这里问出答案来 ? 6,可以多交一些知识渊博的网友,以前的一些较难的题,如果有人回答对了,可以和回答者成为好朋友,经常保留着联络,有问题了可以互相探讨的! 您可以不采纳我的答案,但请您一定要考虑下我的建议哦! 谢谢采纳!祝你得到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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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该怎样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论中小企业现金流量 管理 论文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起著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占有中国企业很大比例的中小企业要能长期生存、发展壮大,必须加强对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现金流量管理。本文从中小企业加强现金流量管理的必要性及方法措施进行简要阐述。
关键词:中小企业 现金流量管理
一、加强中小企业现金流量管理的必要性及内容
近年来,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春风中生机勃勃、迅猛发展,其总量已占到全国企业总数的99%左右,在国民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稳定方面具有独特作用,并在推进国民经济增长、缓解就业压力和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在中小企业辉煌的表象背后却潜藏着其自身基石的薄弱,据资料显示,世界500强企业平均寿命在45岁左右,然而我国中小企业平均寿命却仅为2.9岁。是什么原因导致中小企业如此短寿?在市场竞争剧烈的今天,许多因素影响着企业的生存发展。但从许多公司甚至大公司的倒闭来看,无一例外都有共性,过度负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及无法支付企业正常运营需要的资金最终导致企业破产。企业的目标是盈利,而盈利的前提是生存,长期亏损、收不抵支、不能及时偿还到期债务常导致企业破产,企业的生存威胁直接来源于资不抵债。由此可见,企业的兴衰存亡,直接原因不在于帐面利润,而在于现金流量。帐面收益不能反映企业的实力,加强现金流量管理才是关键。
现金流量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按收付实现制,通过一定经济活动而产生的现金流入、现金流出及差量。现金不仅是资金流转的起点和终点,而且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是不稳定的,这就造成企业现金流入与现金流出不平衡。为追求现金流量的平衡,保持现金流量的通畅,必须加强企业现金流量管理。现金流量管理是指以现金流量作为管理的重心、兼顾收益,围绕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财务管理活动。现金流量管理的内容包括:现金预算管理、现金流入与流出的管理、现金使用效率管理和现金结算管理等。
二、中小企业现金流量管理的目标
中小企业由于规模相对较小、资信不足、筹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弱,同时重生产与销售,忽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能力薄弱,缺乏内控,随意性大,注重短期利益,缺乏对现金流量的管理,中小企业存在的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通过财务管理、加强现金流量管理予以解决。对于中小企业而言,现金流量管理的基本目标是要确保企业有进行正常经营及其基础上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同时加强现金的流动性,提高其营运效率,使得中小企业在稳定发展中得以壮大实力,在稳定发展基础上扩大规模。中小企业现金流量管理的具体目标如下:
1、 积极筹集企业营运所需要的充足的现金流量
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存在的一些缺陷导致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自有资金成为非常重要的流动资金来源。这就进一步造成其货币资金短缺、筹资渠道狭窄,以内源融资为主。鉴于目前存在的这种情况,为保障和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各国及我国都针对中小企业融资出台相应政策,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相继释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银监会也深入推进中小企业贷款工作。为保障中小企业发展所需资金及时到位,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出台相应政策,浙江中小企业融资采用“抱团取暖”的做法,在渝浙商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等方法,通过增加银行信用,扩大在银行的贷款额度。通过政府及民间机构的努力,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情况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对于中小企业,自身要通过改善经营管理、规范财务制度、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来逐步增强对信贷资金的吸纳。要坚持诚实守信,提高资信度,赢得银行的信任和支援。还要多方面拓宽融资渠道,如:加强与大企业的联络,以取得企业之间的信用,积极利用其它商业信用等。在筹集资金时,注意企业自有资金和债务资金的比例,既要积极利用外部资金,取得“借鸡下蛋”的效果,利用财务杠杆效应,也要与企业自身规模相适应,减小企业风险,同时使用资金成本最低。
2、加强现金流量的营运管理,提高对资金的运用效率
中小企业的投资应是中短期专案,不能投资于超过自身规模15%以上的专案,应着重投资自身核心竞争能力专案的建设等,夯实基础,避免盲目多元化发展,这都是中小企业运用资金时要注意的问题。要吸取一些企业在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中所经历的教训,找准自己的方向,对多余的现金流量能合理投资运用,做到稳健的财务管理,注重现金流量管理。中小企业只有结合自身的发展阶段,定位好企业发展目标,合理运用资金,同时加强对现金、存货及应收帐款等往来帐的管理,就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 创造企业价值
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从企业所有者角度反映了企业的目标。盈利是企业目标体系中的一个基本目标,但企业目标不是“最大利润”,而是长期资本增值最大化。财务管理就是有关资金的获得和有效使用的管理工作,加强资金的管理、提高收益能力、控制成本费用、加速资金的周转、规避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三、中小企业现金流量管理的措施
1、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首先要做好银行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的日清月结,做好企业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及往来帐的清理工作。强化信用观念,提高信用等级,做到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与银行等金融单位的联络和协作,利用商业信用形式进行融资,还要注意非商品交易产生的信用方式的运用。加强货款回收工作,对应收帐款应有专人管理,确保没有“坏帐”或尽可能最小,确保自有资金来源。管好用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随时了解企业现金流量、库存、销售、应收帐款等。科学安排资金、有效运用资本、降低资金成本、提高使用效率是现金流量管理的基础管理工作。
2、 编制现金预算,加强资金调控
现金预算是现金流量管理的主要内容,中小企业资金筹集能力弱,更应做好现金预算。通过现金预算,掌握现金流入、流出情况,及时补足余额,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保留适当的现金余额,对多余现金进行合理运用。
3、 加强投资方案评价,积极防范投资风险
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相对小,抗风险能力弱,应立足于长期生存和发展,“练好”基本功,避免盲目多元化以分散财务,走专业化的核心竞争力道路。对投资方案的评价主要采用贴现现金流量指标,用现金流量方法来选择投资方案更合理、准确。
4、 建立现金流量考核指标体系
在一定时期内对现金流量管理至少能做到及时偿还到期债务,在较长期限内对现金流量的管理应能实现企业现金流量充足性和有效性目标。具体可以通过一些财务分析指标,如:流动性指标、获利性指标、财务弹性指标和收益质量指标来分析现金流量是否正常。
5、 强化现金流量管理意识,提高财务及其他管理人员素质
许多中小企业管理人员缺乏管理方面的知识,不仅导致企业核算不清,更可能导致企业发展方向错误。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财务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对企业现金流量管理的重视,是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值得注意的问题。
中小企业有自身发展的优势和不足,我们要合理利用自身优势和政府对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优势,结合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强现金流量管理,走稳健发展的道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并持续壮大。
参考文献:
1、刘艺容,李时华 企业家诚信: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求解《企业改革与管理》2006.7
2、唐新贵,冯宇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及创新探析《现代管理学》2006.8
3、周瑞平 论现金流量管理及其在财务管理中的地位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2.4
4、李君 中小企业如何利用现金流量进行财务预警 《财务与会计导刊》2006.6
5、郝玉英 企业现金流量控制的对策探析 《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5.5
6、未知 浅议企业现金流量管理 中国论文网 2006.9.14
论文天下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积分制

这个方案我做过,但是由于公司人员过多,需要建立每个人的安全档案,坚持了半年,最终不了了之了。。。

谁能提供一份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呢?先拜谢!

一条 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条 公司必须树立“安全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机构与职责
四条 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七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生产情况时,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进行研究处理。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档案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4.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
6.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的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其进行实施。
8.做好资讯反馈工作,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要马上进行上传下达。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八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稽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档案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九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十条 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十一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装置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十二条 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装置、工具的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装置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十三条 各种装置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执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装置,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十四条 引进国外装置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十五条 电气装置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装置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装置;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装置;潮溼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装置,应采用安全电压。
十六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十七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十八条 有高温、低温、潮溼、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十九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
二十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步操作规程》。
二十一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
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
二十二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讯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电梯
二十三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二十四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档案、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二十五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二十六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执行。
二十七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二十八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二十九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执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三十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效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三十一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三十二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三十三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教育与培训
三十四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三十五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进行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和整改
三十六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装置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三十七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三十八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经费专案中列支。奖励与处罚
三十九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十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四十一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四十二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装置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装置(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十三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十四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四十五 对事故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并可进行行政处分。
四十六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装置、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四十七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万元,不满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0万元,不满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00万元的事故。

四十八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国际标准的05日,并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超过国际标准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四十九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5天以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
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五十条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因公驾车肇事者,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况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并进行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五十一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询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五十二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五十三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4.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装置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装置的。
7.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痺大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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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五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牴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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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提供一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上级下发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规定。
2.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分管领导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公司内形成各级部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局面。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网,并根据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安全职责,按期开展安全网活动,安全日和安全半小时活动,组织好各项安全大检查活动,分析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认真落实和考核。
4.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安全日活动时管理人员到基层部门参加活动;坚持部门经理在管工程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考核基层部门安全工作的同时,也要对工程有关管理人员实行考核。
5.坚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结合各个时期不同的生产任务及工作环境举办不同型别、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教育和慰问培训。
6.根据各个时期的不同情况制定公司安全目标、措施及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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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各级领导应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的领
导责任,以及各级工程技术人员,职能科室和生产工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
内对安全生产工作相应负的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
安全”的原则制订的,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
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核心。
2主要分为:总经理的安全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工作奖罚规定、安全性评价标准实施细则、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生产现场安全监察规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规定、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帽使用与管理规定、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和排程规定、处臵突发事件预案等等诸多方面
3、参考文献::wenku.baidu./link?url=3N9h4mNjWbtMcieGvC3X-20fjVVJ5eT7xnzrEPzjTL6EEUc-KIdnRIDnRJpOKA-12G2Z9A3OCrrEz09l4BAyGGftTlGvuxfPMZPAI6KuOQ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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