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某单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收入总额是500万(其中包括国债利息100万),成本费用200万(其中
某单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收入总额是500万(其中包括国债利息100万),成本费用200万(其中
某单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收入总额是500万(其中包括国债利息100万),成本费用200万(其中
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可扣除公益性捐赠(500-200)*12%=36万
纳税调整增加额50-36=14万
解题思路:利润总额500-200=300,国债利息收入免税-100,纳税调整增加+14
企业所得税计算,小型微利企业收入总额500万,费用200万,国债利息100捐赠支出50万,求应纳税
应纳税所得额500-200-42=258(万元),超过30万元,不属于小微企业。
某公司是小型微利企业,年收入500万元其中100万元是国债利息收入,成本共计200万元,成本中包含50万元
应交42.8万税。300万利润中100国债利息免税,捐赠支出可扣除得金额为36万(300*0.12),所以为300-100+14=214,应交所得税=214*0.2=42.8。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率为20%
某企业2009年的总收入为1000万元,其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成本为400万元,费
1.应纳税所得额=1000-10-400-200-50-100=240(万元)
2,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240*25%-50=10(万元)
某企业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05万元,其中包括国债利息收人35万元,税收滞纳金20万元,超
本期应纳所得税=(105-35+20+10)*25%=25万元
本期所得税费用为25万元
某企业所得税率25%,该企业2009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包括: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0万元,国债利息
该企业本期应交所得税=(1000-20+45+60+15)*25%=2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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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500万,其中国债利息收入100万,成本费用200万,其中公益性捐赠支出50万,应纳税额是多少
(500-200)*12%=36 允许扣除去的公益性捐赠。应税所得:(500-200)-100+(50-36)=214 国债利息收入是不征税的。
甲企业2013年度利润总额为5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100万元,以及税收滞纳金2
1、国债利息收入:现行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也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税收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支出不得扣除。
3、业务招待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超标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4、超标工资:国税函[2009]3号规定:超标的工资薪金本身不得包括的所得税指标“工资薪金总额”之中,可以作为一项单独的不得扣除的支出项目对待。
综上述,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500-100+20+30+10=460万,按照所得税税率25%,企业所得税=460*25%=115万。再按照会计准则编制分录即可。

甲企业2011年度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当年的营业外支出中,
一.计算甲企业201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200-50+10=160
二 .计算甲企业年度应交所得税额=160X25%=40
三.编制甲企业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40
贷:应缴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40
四..计算甲企业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200-40=160
五.编制甲企业年未结平“所得税”科目的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40
贷:所得税40
某企业2012年度利润总额为315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15万元。
是 B、240
该企业2012年净利润为(240)万元
因为国债利息收入不需要征税,所以应纳税总额是300。
应纳所得税额=300*25%=75万元
该企业2012年净利润为:315-75=2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