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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楼房盖好了,可该怎分,全村300多户,按户口?按有没有地?还是按在本村参加新农合

火烧 2023-03-04 12:26:21 1095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楼房盖好了,可该怎分,全村300多户,按户口?按有没有地?还是按在本村参加新农合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楼房盖好了,可该怎分,全村300多户,按户口?按有没有地?还是按在本村参加新农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楼房盖好了,可该怎分,全村300多户,按户口?按有没有地?还是按在本村参加新农合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楼房盖好了,可该怎分,全村300多户,按户口?按有没有地?还是按在本村参加新农合

中国,你看看,有时候再和国外对比对比,真的很可笑,明明是“新农村”建设,前面偏偏要加一个多余的累赘:“社会主义”一词。 难道美国也要在任何的政策前加“资本主义”?哈哈哈。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途径是

)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和生态农业,保护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壮大主导产业。继续实施种子工程。大力发展畜牧业,扩大畜禽良种补贴规模,推广健康养殖方式,安排专项投入支援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试点。要加强动物疫病特别是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防控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突发疫情应急机制,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稳定基层兽医队伍。积极发展水产业,扩大优质水产品养殖,发展远洋渔业,保护渔业资源,继续做好渔民转产转业工作。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扩大园艺、畜牧、水产等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强农产品对外贸易磋商,提高我国农业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能力。 (9)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要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丛集示范基地,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各级财政要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支援龙头企业发展,并可通过龙头企业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发展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和“订单农业”。通过创新信贷担保手段和担保办法,切实解决龙头企业收购农产品资金不足的问题。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值税改革试点。积极引导和支援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立法程序,加大扶持力度,建立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信贷、财税和登记等制度。 (10)加快发展回圈农业。要大力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重点推广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相关产业链接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制定相应的财税鼓励政策,组织实施生物质工程,推广秸秆气化、固化成型、发电、养畜等技术,开发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基材料,培育生物质产业。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鼓励生产和使用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装置,努力提高农业投入品的利用效率。加大力度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news.xinhua./politics/2006-02/21/content_4207811.htm

一是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二是加快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字规划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原则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原则。坚持走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协调发展之路,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加快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步伐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坚持惠民优先原则。坚持把率先发展与富民优先相结合,把发展经济与惠及百姓相结合,把尊重农民意愿与加强政府引导相结合,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努力建设人民群众得实惠、老百姓认可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坚持规划先行原则。合理确定城镇建设区、工业开发区、农业发展区、生态保护区和农民居住区。根据市域镇村布局规划,2006年内完成新农村建设起动点建设规划,并加快编制完成全市新农村建设的村庄建设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导向和调控功能,不断增强城乡建设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
——坚持城乡统筹原则。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市镇村三级统筹机制,实现城乡经济互动、城乡社会并进,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
资料来源:
:cache.baidu./c?word=%BD%A8%C9%E8%3B%C9%E7%BB%E1%D6%F7%D2%E5%3B%D0%C2%3B%C5%A9%B4%E5%3B%B5%C4%3B%BB%F9%B1%BE%3B%D4%AD%D4%F2&url=%3A%2Ezgwj%2Egov%2E/wjzw/ReadNews1%2Easp%3FId%3D476&b=19&a=0&user=baidu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是什么

斯可以为主体,斯可为主体乎,人未为主体,谋人之财、谋人之田地为主体。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宣传语

一、总体宣传方面
1、全党动员 全民参与 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
2、精心组织 务求实效 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活动
3、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4、落实科学发展观 建立和谐新农村
5、大家一条心 建设新农村
6、坚持多予少取放活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7、实行城乡统筹 加快农村发展
8、工业反哺农业 城市带动农村
9、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档案 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0、“3+1”联手共建 城乡统筹一体发展
11、壮大镇域经济 促进新农村建设
12、城乡互动 互惠共赢
二、镇村建设方面
1、搞好村庄规划 改善农村面貌
2、改变农村面貌 建设美好家园 创造幸福生活
3、积极投身“四清四化” 为建立文明村庄做贡献
4、农村要环保 青山绿水好
5、清除农村污染,营造秀美山川
6、民风淳朴 团结和睦 经济繁荣 环境优美
7、建设中心村、改造空心村、发展特色村
8、整治村庄环境 改善农民生活
9、开发新能源 享受新生活
10、改厕改灶改圈 植树栽花种草
三、班子建设民主管理
1、健全村民自治执行机制 大力推行四民主两公开
2、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保障农民民主权利
3、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带领农民共同富裕
4、完善村民自治 推进村务公开
5、着力促进农民增收 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6、关心农民疾苦 尊重农民意愿 维护农民利益 增进农民福祉
7、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8、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理顺基层管理体制
9、户户倡树新风 人人遵守公德
10、不打架 不酗酒 不赌博
四、培育新型农民
1、建设新村镇 发展新产业 培育新农民
2、大力开展农民科技培训 积极实施绿色证书活动
3、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培育造就新型农民
4、破除陈规陋习 倡导文明新风
5、培育文明新风 构筑和谐农村
6、建设新农村 倡导新生活
7、爱整洁 讲卫生 共建新农村
8、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
五、产业化方面
1、一村一品,一乡一业,走产业化发展道路
2、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全面繁荣农村经济
3、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4、村有主导产业 户有致富门路
5、加快发展回圈农业 构建环境友好型农村
6、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纵深推进农业产业化
7、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8、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理论是

一、为新农村建设依法进行服务
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由于“新农村”是近期刚刚明确的奋斗目标,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难免有不和谐的地方,面对偏离法治轨道的新农村建设,作为肩负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使命的律师应当积极参与,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己任,从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沿着法治的轨道健康有序的发展。
具体思路如下:
1、担任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的法律顾问。从担任法律顾问入手,帮助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科学规划土地征用、土地调整、安置补偿、环境保护等法律问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时还要帮助乡镇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实现依法治理、推进农村法治发展。
2、提交提案或提出建议。在律师队伍中有很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他们就新农村建设盲目性的违法问题提交提案,从而促进新农村建设健康、有序地沿着法治的轨道持续前进。
二、为农民增收提供法律服务
当前,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和生态农业已成为一种趋势,如何保护农产品知名品牌,如何使优势农产品实现产业化经营,如何开展“订单农业”等都涉及到法律问题,都需要律师提供专业的服务。
1、非诉讼代理,主要是为农产品知名品牌申请注册商标和原产地保护提供服务,为产业化经营的农业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审查法律文书等进行服务。
2、担任产业化经营的农业公司的法律顾问,促进其依法经营,避免经营风险。
三、为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促进乡风文明提供法律服务
律师作为法制宣传员,应当为农村法治宣传工作作出自己的贡献,从而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路等大众传媒,宣传法律法规,强化农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农民的道德水平。
3、与行政村结成友好单位,推进农村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4、积极担任农村中小学的法制辅导员,提高农村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不良习气的防范意识,帮助广大农村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
四、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服务
稳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环境。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和谐新农村,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和谐。随着农村改革力度的加大,农村的矛盾也渐渐发生了变化。律师应当承担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
1、参与调解工作,为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人民调解属于民间调解,它是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律师是法律专业人员,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及较高的调解能力和调解水平。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有助于化解矛盾,消除纠纷。
2、参与信访工作,消化农村不稳定因素。
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有助于信访官员掌握民情、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有助于信访官员判断是非对错,特别是有助于农民反映的问题得到依法解决。律师参与政府的信访工作,对律师在消除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的作用上有着深远的意义。
3、慎重办理农村重大、疑难及敏感案件。
当前农村的文明程度还不够高。群体性案件、黑恶势力案件等案件在农村还时有发生。作为律师办理这些案件,首先要把农村的社会稳定放在首位,树立大局意识,保持政治敏锐性;其次要及时将案件向所里和律协汇报;再次要对这些案件进行积极讨论,确立正确的办案思路;最后要认真办好案件,使案件有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笔者在办理宿迁1300余名农民起诉的一起劣制稻种导致的诉讼案件中,在宿迁市进行了三天的庭审,庭后充分协商、以理服人,最终经销商与农民握手言和,化解了极大的社会矛盾隐患。
五、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帮助解决乡镇遗留问题。前些年,在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各乡镇或多或少存在着冒进行为。普遍缺乏科学规划、缺乏法律监督,致使许多乡镇都存在遗留问题。例如外欠债务、资产外流、环境污染等,这些遗留的问题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农村发展的绊脚石。作为律师,在解决遗留问题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专业优势。律师可以通过担任专项法律顾问、代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途径,直接参与遗留问题的解决。
2、协助招商引资。农村经济的发展必须吸收外部资金,以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如何使招商引资的行为合法化,如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双赢,成为招商引资活动中必须面对的问题。由于各乡镇专业法律人才的缺乏,律师是参与招商引资法律服务的首选人员。律师可以通过担任招商顾问的途径直接参与到招商活动中。
3、担任乡镇企业法律顾问促进乡镇企业依法经营、减少纠纷,减少经营风险。乡镇企业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充分重视乡镇企业的作用。律师为乡镇企业服务的重点是促进乡镇企业减少经营风险。工作内容主要有为乡镇企业的设立、规范治理结构,法律文书的审查、市场的规范等提供法律服务。
六、为农民工及农民工子女的发展提供服务
农民工的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农民工的发展,新农村建设就失去了意义。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但是,农民工的生存环境并不理想,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仍旧偏低,侵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时有发生。律师作为正义的使者,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责无旁贷。具体而言,笔者认为维护农民工及农民工子女合法权益的服务有以下几种方式:
1、为农民工及农民工子女服务。面对歧视农民工及农民工子女的现象,律师要敢于挺身而出,为他们争取合法的劳动权益。为农民工子女争取合法的受教育权利,对于歧视农民工子女的规定,律师要敢于说不,要积极为农民工及农民工子女依法维权。
2、向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宣传法律知识。农民工往往法律意识淡薄,容易受到侵害。作为律师,应当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农民工及农民工子女宣传法律知识,从而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政府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我国的法律援助主要是通过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三部分组成的法律援助人员来实施的。在一定程度上,农民工作为一个社会弱势群体,他们需要法律的关怀,律师应该伸出温暖的双手关心他们的合法权益,不能因为他们贫穷而忽视他们。律师是正义的使者,律师为正义而战。

现在还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吗

当然要求了,只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概念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改良的概念,社会主义本身就是一个伟大的实践,是在不断发展和改良的过程中的,要有点信念!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楼房盖好了,可该怎分,全村300多户,按户口?按有没有地?还是按在本村参加新农合

如果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大战略部署。新农村建设并非一个新口号。
这次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鲜明特点,或者说前提条件是,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发展,这无疑需要各级政府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但这不单纯是多拿几个钱的事,更重要的是观念的转变。城市建得再漂亮,马路修得再宽,如果农村凋敝、农业衰弱、农民富不起来,经济也难以长久繁荣,反而会拖国家现代化的后腿。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域性考虑,必须改变这种状况,这就要求我们从思想认识到工作部署都必须有一个大的转变。
建设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家对这诸多提法并不陌生,因为它由来已久。
新中国成立后,在50年代中期,党中央就提出了要搞社会主义新农村,通过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实现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完成了手工业和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人民公社时期的乡村建设,取得了集体化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成就。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期的个体分散型农村建设解决了一部分农民的温饱问题。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全国基本上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而且东部等一些地区的农民逐渐富裕起来,并为工业化提供了资本积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一面提出建设新农村,一面却在政策和制度安排上扩大了城乡差别。由于面对长期物资匮乏的困境,采取了非均衡的重点突破发展策略,让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产业优先发展,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想最终实施共同富裕,却使得农业、农村与农民的发展缺乏现实条件的支援,“建设新农村”一直是一个鼓舞人心的口号。
去年,中央领导在视察工作时,又多次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这个建议中,正式提出了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十六届五中全会的要求,去年年底中央召开了农村工作会议,今年又出台了中共中央一号档案,都明确提出要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放到一个十分突出和重要的位置。在今年的人大、政协“两会”期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最响亮的口号和最热门的话题。总的来看,原本就是讲农村建设,为什么要加个“新”字,而且在“新”字前面冠以“社会主义”四字,笔者认为至少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从时间上讲,它是新时期的一项新任务。新中国成立后,在一穷二白和西方封锁的情况下,为了快速发展经济,迅速增强国力,保证新中国的国防安全,我党在抓社会主义改造和全面建设的同时,重点发展工业特别是重工业支柱产业,以及工业所在的城市建设,以求见效快、产值高、按计划经济保障最基本的需求。改革开放后,劳动密集型和民营轻工业得到很快发展,并推动了重工业的提升,实现了商品丰富、市场繁荣。总之,解放后的几十年来,我国主要依靠农业、农村和农民即“三农”提供的积累,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但在“三农”为国家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做出重大贡献的同时,长期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又直接导致了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拉大了城乡差别,造成“三农”问题的加剧。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综合国力大大增强,按照党中央关于在工业化初期农业支援工业、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和城市支援农村“两个普遍趋向”的重要论断,现在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的时候,我们应该由过去一般抓农村建设转向重点抓农村建设。现在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域性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可谓恰逢其时,既有重要性和必要性,又有可能性和可行性。
第二,从本质上讲,它是新思想指导下的新创举。我们今天所说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gcdzg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中国国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创举。其根本目的是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
第三,从内容上讲,它体现了新方针下的新要求。上世纪五十年代党中央提出的搞社会主义新农村主要强调解决农民的基本生活问题,走农业集体化道路。而我们今天所说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方针进行。其内容非常全面,涵盖了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涉及到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等各个方面。它要求农村产业化发展要形成新格局,农民生活要实现新提高,乡风民俗要倡导新风尚,乡村面貌要呈现新变化,乡村治理要健全新机制,和以前所提的建设农村和新农村不可同日而语。
第四,从实现方式上讲,它采取的是新原则下的新途径。过去所讲建设新农村,在实施办法上,往往是单靠农民的自身力量来改变贫穷落后的农村面貌。我们今天所说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要遵循“五个坚持”和“五要五不”的新原则,即:“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必须坚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在新农村前面冠以“社会主义”四个字,就是要体现新农村建设,要在党的领导下,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以政府为主导,农民为主体,各部门大力支援,全社会广泛参与,采取科学的方法,通过有效的新途径,依靠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因此,我们今天所讲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无论是在时代背景、指导思想、内容要求,还是其所持原则、实现途径方面都与以往任何一次类似或相同的提法不同,都突出体现了一个“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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