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严重亏损的标准 企业连续三年亏损是指弥补亏损前的还是之后的
企业连续三年亏损是指弥补亏损前的还是之后的
企业连续三年亏损是指弥补亏损前的还是之后的
一.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是指企业近5年来有发生亏损的时候。
所谓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指在会计处理上,如果上年的净利润为负(或以前各年的净利润总和为负),本年的税后净利润要首先弥补掉这部分亏损,才能作为可供分配的净利润,来计提公积金、公益金或者分红。亏损的界定如果当年按会计准则计算的本年利润为负数,即为会计上讲的“亏损”,
二.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企业弥补亏损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1.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次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次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
2.企业发生的亏损,5年内的税前利润不足或亏损弥补时,用税后利润弥补。这种方式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税法上在计算应税所得时不能扣除亏损余额。
3.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用盈余公积弥补。借记“盈余公积” 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科目。
企业弥补亏损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2007年年末该企业未弥补亏损=100-10*5=50万元。
关于“税前弥补亏损”。本年亏损的企业是否需要填写“税前弥补亏损”的表格?
需要填写“税前弥补亏损”的表格
把2003-2007年各年的指标分别填列即可
1.亏损或所得
2.已申请弥补亏损
3.尚未弥补亏损
4.本年度申请弥补亏损
有资料的项,就填上资料。没有的,就不的填。
填的时候是看清楚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
企业弥补亏损的渠道
【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我国税法有关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利润总额都可以弥补前5个纳税年的亏损额。当一个纳税年度的利润全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对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利润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当一个纳税年度的利润部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弥补部分收入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而其他部分在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以及各项扣除后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如果连续5年盈利最后一年亏损,企业弥补亏损表咋填
身强力壮 壮志凌云 云消雨散
如果连续5年盈利最后一年亏损,企业弥补亏损表照样按照亏损可以使用以后五个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的政策来填写。
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与以前的盈利无关
企业弥补亏损的方式
企业弥补亏损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1.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次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次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本文将重点对这种方式下的所得税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2.企业发生的亏损,5年内的税前利润不足弥补时,用税后利润弥补。这种方式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税法上在计算应税所得时不能扣除亏损余额。 3.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用盈余公积弥补。借记“盈余公积” 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科目。

提盈余公积是弥补亏损之前,还是之后?
税后利润首先用于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应在弥补亏损之后。
弥补亏损
1、最直接的方法:本年盈利,即本年的净利润大于0即可以用于直接的弥补。
另外,盈余公积也可以用于弥补亏损。
企业所得税和会计利润不是直接联络的,其大小取决于税务上认定的利润。在税务利润弥补期5年内,是可以将税务利润先于税款用于弥补的,滞后还有税务利润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预缴所得税是直接缴纳现金,导致现金流出的。从资金占用的角度,当然越少越好。
但若企业的确当期是已经到了纳税标准,即弥补亏损后出现了税务利润,自然是需要缴纳税额的。
从合理性来讲,一个企业是不可能无缘由的钜亏到巨盈的,总是在缓慢过渡中。所以,当期若出现的利润至期末仍然是持续增长,则6月份还是在现金流没有问题的基础上,适当盈利为好。
单纯为了少纳税额,导致账务处理被税务认定为不可以信任,核定征收,貌似中期少纳税额,其实长远来看,是得不偿失。
3、年度中以前年度未弥补应纳税所得额是可以直接以当期会计利润调整后确认的当期用作弥补亏损应纳税所得额,在弥补以前年度的税务亏损后的余额 ,方作为基数,计缴税款。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连续两年亏损需要填吗,企业
要填写的。要填写前五个年度的亏损额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表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在本纳税年度及本纳税年度前5个可弥补亏损年度的可弥补亏损所得、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的亏损额、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
一、有关专案填报说明
1.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纳税人应首先填报第6行本年度,再依次从第5行往第1行倒推填报以前年度。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如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可以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则按可弥补亏损年度进行填报。
2.第2列“可弥补亏损所得”:第6行填报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减去第20行“所得减免”后的值。
第1行至第5行填报以前年度主表第23行(2013纳税年度前)或以前年度表A106000第2列第6行的金额(亏损额以“-”号表示)。发生查补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追补以前年度未能税前扣除的实际资产损失等情况的,该行需按修改后的“纳税调整后所得”金额进行填报。
3.第3列“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按照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因企业被合并、分立而允许转入可弥补亏损额,以及因企业分立转出的可弥补亏损额(转入亏损以“-”号表示,转出亏损以正数表示)。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亏损额按亏损所属年度填报。
4.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当第2列小于零时,本项等于第2+3列;否则,本项等于第3列(亏损以“-”号表示)。
5.“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填报以前年度盈利已弥补金额,其中: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与“专案”列中的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相对应。
6.第10列“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
(1)第1行至第5行:填报本年度盈利时,用第6行第2列本年度“可弥补亏损所得”依次弥补前5个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
(2)第6行:金额等于第10列第1行至第5行的合计金额,该资料填入本年度表A100000第21行。
7.第11列“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
(1)第2行至第6行:填报本年度前4个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及本年度的亏损额。若纳税人有境外所得且选择用境外所得弥补以前年度境内亏损,填报用境外所得弥补本年度前4个年度境内亏损后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
(2)第7行:填报第11列第2行至第6行的合计金额。
二、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若第2列<0,第4列=第2+3列,否则第4列=第3列。
2.若第3列>0且第2列<0,第3列<第2列的绝对值。
3.第9列=第5+6+7+8列。
4.若第2列第6行>0,第10列第1行至第5行同一行次≤第4列第1行至第5行同一行次的绝对值-第9列第1行至第5行同一行次;若第2列第6行≤0,第10列第1行至第5行=0。
5.若第2列第6行>0,第10列第6行=第10列第1+2+3+4+5行且≤第2列第6行;若第2列第6行≤0,第10列第6行=0。
6.第4列为负数的行次,第11列同一行次=第4列该行的绝对值-第9列该行-第10列该行(若纳税人选择用境外所得弥补以前年度境内亏损,不适用上述规则);否则,第11列同一行次=0。
7.第11列第7行=第11列第2+3+4+5+6行。
(二)表间关系
1.第6行第2列=表A100000第19-20行。
2.第6行第10列=表A100000第21行。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释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