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年表 中俄大事关系年表
中俄大事关系年表
选C,顺序如下
1.尼布楚条约
签订时间

1689年9月7日
(《尼布楚议界条约》)是清朝和俄罗斯帝国之间签定的第一份边界条约。
1689年8月22日,清、俄两国在尼布楚开始会谈。
清朝使团重要成员有领侍卫内大臣索额图、都统一等公佟国纲等,俄罗斯使团由御前大臣戈洛文、伊拉托木斯克总督符拉索夫率领。
1689年9月7日(康熙二十八年七月十四日),清政府全权使臣索额图和俄罗斯帝国全权使臣戈洛文在尼布楚(今俄罗斯涅尔琴斯克)签订中俄《尼布楚条约》。
条约内容以满、俄和拉丁文三种文字签订。
条约划分了中俄两国东部边界,从法律上确立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广大地区仍属于中国领土。
2.《瑷珲条约》
签约时间
1858年5月28日
又称《瑷珲城和约》,是俄罗斯帝国东西伯利亚总督尼古拉·尼古拉耶维奇·穆拉维约夫和清朝黑龙江将军奕山于1858年5月28日(咸丰八年四月十六日)在瑷珲(今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签定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令中国失去了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约60万平方千米的领土。
把乌苏里江以东的中国领土划为中俄共管;黑龙江、乌苏里江只准中、俄两国船只航行;当时清政府拒绝批准该条约。
1860年订立中俄《北京条约》时清政府始予认可。
3.《中俄北京条约》
签署时间
1860年11月14日
《中俄北京条约》又称《中俄续增条约》,是俄罗斯帝国和清朝于1860年(咸丰十年)11月14日在北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该条约使清政府确认了《瑷珲条约》的合法性,并割让了黑龙江省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约4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
4.《塔城界约》
所指大多为这份1864年10月7日所签的《塔城议定书》,即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又称《塔城议定书》,是1864年10月7日(同治三年9月7日)沙皇俄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割占中国西北地区领土(今称外西北)的不平等条约。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共10条,主要内容有:1.重新规定从沙宾达巴哈起至浩罕边界为止的中俄西段边界,新界以西原属中国的土地划归俄国。
2.划界后,新边界线附近居民,“地面分在何国,其人丁即随地归为何国管辖”。
3.换约后满240天,两国立界大臣会同,“按照议定界址,建立界牌鄂博”,并拟定国界记文,互换为凭。
4.立界后,位于新界俄国一侧的原有中国卡伦,应于一个月内迁往中国一侧。
塔尔巴哈台所属巴克图卡外民庄五处,限10年内内迁。
沙俄由此割占中国西北部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和斋桑淖尔(今斋桑泊)南北44万平方公里的领土。
此地区现归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及俄罗斯的阿尔泰共和国、图瓦共和国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