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企业所得税做账 关于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的“本期金额”和“累计金额”有以下三点问题,想请教一下。
关于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的“本期金额”和“累计金额”有以下三点问题,想请教一下。
关于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的“本期金额”和“累计金额”有以下三点问题,想请教一下。
1、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是每年清一次的,只是每个年度的资料,按季累加起来的
2、往年的资料你应该是列印纸质材料的
3、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可以只填写累计资料,因为预缴表也是按累计数来算企业所得税的,而且每年要做汇算清缴。

关于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的“本期金额”和“累计金额”有以下两点问题,想请教一下。
1.每一年的第一季度“本期”和“累计”金额两个数字为一致的,以后每一季度,也要你手填,不过税局的系统里是有数的,你填错了,他会发现的。
2.往年的累计金额没有。只在下面有一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3.没用过你的报税系统,如果不能填。那就没办法了。各地的报税系统开发的不同。
新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问题
你好,即使写错了 也可以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填报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本表表头专案:
1、“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
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的填报
1、“据实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第9行:填报“本期金额”列,资料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填报“累计金额”列,资料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或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纳税人当期应补(退)所得税额为“累计金额”列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的资料。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1行至14行及“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16行:填报表内第11行至第14行、第16行“本期金额”列,资料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
四、各行的填报
本表结构分为两部分:
1、第一部分为第1行至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身的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包括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至9行;实行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1至14行;实行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6行。
2、第二部分为第17行至第22行,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在填报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报第18至20行;分支机构填报第20至22行。
五、具体专案填报说明:
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填报。
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成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成本(费用)填报。
3、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其中包括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本行填写按本期取得预售收入计算出的预计利润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
4、第5行“税率(2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5、第6行“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第6行=第4行×第5行,且第6行≥0。
6、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包括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及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 第7行≤第6行。
7、第8行“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本期金额”列不填。
8、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本次应补(退)预缴所得税额。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且第9行<0时,填0, “本期金额”列不填。
9、第11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不包括纳税人的境外所得。
10、第12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所得额”:填报纳税人依据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按季预缴企业:第12行=第11行×1/4
按月预缴企业:第12行=第11行×1/12
11、第13行“税率(2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12、第14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的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第14行=第12行×第13行
13、第16行“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依据税务机关认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本月(季)应缴纳所得税额。
14、第18行“总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9行×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
(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4行×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
(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6行×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
15、第19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9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
(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4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
(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6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
16、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9行×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50%
(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4行×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50%
(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6行×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50%
(分支机构本行填报总机构申报的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
17、第21行“分配比例”:填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依据《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分配表》中确定的分配比例。
18、第22行“分配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依据当期总机构申报表中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本表第21行“分配比例”的数额。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问题
是按累计金额算的,如果你本期缴纳的不对,就在汇算清缴的时候调整,没有关系的,多缴纳的留到下个年度抵用,少缴纳了就在汇算清缴的时候补上
反正知道,这个年度有多少利润,就交多少税
关于“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填报疑问
按照征收管理法,你据实申报是对的,何况你是一个新公司开业,其内包含有开办费等
所得税的季度申报只是预缴性质,如果你申报的累计成本小于上季度申报的累计成本 ,跟帐面不符。不能全听专管员瞎指示。如专管员说不行要补税什么的,你可到市局专管所得税的科室反映实际情况。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应纳税额有关问题?
按累计金额预缴,应补退的本期金额不填。
在地税线上填“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为什么只有累计金额可以填,
在地税线上填“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累计金额数后,本期金额不用填写,会自动生成显示本期金额,把1-9月的填进去,会自动减去1-6月的,自动生成7-9月的。
季度所得税的累计金额:
1、企业所得税大多数企业实行的是按季度预缴,每年度汇算清缴。
2、因此,企业所得税表中的“本期金额”是指本季度数;累计数是指年初至该季度的累计数。
3、本季度累计为正数的当期应缴纳所得税。
关于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中“利润总额”的填列问题
1、第一季度=1月+2月+3月(损益表中的利润总额)
2、按照你的说法,你公司属于季度预缴所得税,在3月底计提
3、第二季度=4月+5月+6月(损益表中的利润总额)
三四季度以此类推
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本季缴纳所得税和本年应纳所得税金额一致吗
季度和本年累计数是不一样,除非你以前月、季、年都是零申报。其实所得税你可以先报,到汇算清缴的时候再调整的。因为所得税月、季报税表从另一角度来说,也可以称之为预缴。
当然,如果你在月、季都严格实际缴的话,汇算清缴时会轻松很多。
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的问题
填无收入 也就是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