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线走地下安全吗 高压线达到安全协议可以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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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线达到安全协议可以架吗
高压线架通电,线路下端保证安全距离后能走人。当然雷雨天,尽量不要通过。也不要举台物品接近高压线路。如梯子,竹子等。安全距离参照如下:
一、10kV及以下保证安全距离为0.70米,
二、20kV、35kV保证安全距离为1.00米,
三、63kV(66kV)、110kV保证安全距离为1.50米,
四、220kV保证安全距离为3.00米,
五、330kV保证安全距离为4.00米,
六、500kV保证安全距离为5.00米。
不知道电压等级可以看看该线路任意一条杆或塔上面有标示。
无线安全协议有哪些?
WAP简介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计算机已经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现在人们已经不再是只侷限在和计算机交流,而是通过网路和更多的人进行资讯交流。在网路技术发展的同时,无线通讯技术也在欧洲迅速地发展,并波及到整个世界。人们现在可以在汽车上,在火车上或者在郊外通过行动电话和其他人取得联络。随着行动电话的价格和入网费用的降低,越来越多的中国百姓购买和使用行动电话。现在世界上有超过3亿的行动电话使用者,同时也有数百万的因特网(Inter)使用者。专家预测,近几年内,这两项技术的使用者数目将持续和快速增加。可以说网路技术和无线技术将在下一个世纪极大地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
每天人们使用Inter收发电子邮件,在Inter上阅读新闻,通过Inter释出各种资讯,通过Inter和相隔千里,甚至是根本不熟悉的人进行交流。Inter正在改变世界的运转方式,它将使得全球的人们能够方便、快捷、低成本地去访问大量的资讯。正是因为Inter的爆炸性发展使得资讯业务的发展和开展成为可能。但是Inter通常只能使用个人电脑通过固有电缆连线。而对于没有个人电脑和经常流动的人们来说,就没有办法接入到Inter。这是十分不方便的,于是就有了随时随地访问Inter的愿望。虽然可以借助行动式电脑和无线调变解调器来解决问题,但这些解决方案有许多不够理想的方面,比如装置尺寸、重量、电池寿命和使用成本等等。
另外即使行动通讯可以随时随地与外界保持联络,但是目前使用者通常使用语音业务,而移动资料业务并没有得到广泛的应用。常用的短讯息业务(SMS)仅允许传送大约160位元组的简单资讯。如此窄的频宽是不利于Inter接入的。为了将移动装置和Inter连线起来实现无线资料业务,人们提出了许多解决方案,其中之一就是无线应用协议(WAP)。它以其自身的特点很快成为人们瞩目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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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P的概念
WAP是英文“Wireless Application Protocol”的缩写,是“无线应用协议”之意。它由一系列协议组成,用来标准化无线通讯装置,例如:行动电话、移动终端;它负责将Inter和行动通讯网连线到一起,客观上已成为移动终端上网的标准。WAP将行动网路和Inter以及Intra紧密地联络起来,提供一种与网路种类、承运商和终端装置都无关的移动增值业务。移动使用者可以像使用他们的台式计算机访问资讯一样,用他们的袖珍移动装置(如WAP手机——支援WAP协议的手机)访问Inter,从而在移动中随时随地在手机萤幕上浏览Inter上的内容,诸如收发电子邮件,查询资料、浏览金融资讯、财经资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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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P的特点
无线应用协议的产生,是为了使移动装置能够直接的访问国际网际网路上的资源。目前,WAP已经成为行动通讯业中的一大热点。它具有以下的特点:
WAP是公开的全球无线协议标准,并且是基于现有的Inter标准上制定的。
当今社会处于知识经济时代,越来越朝着经济运作即时化、移动化、由资讯驱动的方向发展,这种趋势又推动着无线资料的需求。目前人口的流动性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大,很多人需要在旅行时访问Inter。因此,行动电话就成了满足这一需要的明智选择。然而,因为缺乏经由行动电话和其他无线装置访问Inter开放的公共标准,到目前为止,无线资料的市场可能性仍比较小。随着开放式无线应用协议WAP的出现,这种情况正在改变。
由于无线环境与有线资讯科技(IT)环境差异很大,而WAP规范以现在的Inter标准及几个新的基于Inter的协议为依据,并依据无线环境的独特性进行了最佳化,也考虑到了无线网路的制约因素(CPU不太强、储存容量较少、功耗受限、显示屏较小和不同的输入装置)。WAP使用一个程式设计模型和一种程式设计语言来开发应用,降低了市场分裂的危险,显然对终端使用者、运营商、应用开发者和电信界等各方都有利。因此,WAP已经成为世界通用的标准。
在许多情况下,WAP的关键部分是建立在Inter的基础之上。因此可以非常简便地将这两部分相互比拟。应用层包括无线标识语言(WML)、WMLScript和无线电话应用(WTA)。WML(一种类似于HTML的浏览语言)提供浏览支援、资料输入、超级连结、文字和影象显示以及表格。WMLScript可与JavaScript相媲美,使移动装置能先将资讯进行处理后再发给伺服器。WTA允许诸如呼叫控制的电话功能。
符合WAP标准的电话所配备的微型浏览器,可与标准Web浏览器相媲美。使用者可通过微型浏览器,浏览运营商规定的Web业务。终端使用者首先选择一项业务,该业务开始将卡片组下载到行动电话;然后,使用者可以在卡片之间往返浏览,进行选择和输入资讯;接着执行所选择的工作。浏览到的资讯可快取记忆体,供以后使用。卡片组可做成书签以供快速检索。微型浏览器还可以支援电子名片、日历事件和其他型别的内容格式。其他层包括无线对话层(基于超文字传送协议HTTP)和无线事务处理协议层(基于TCP/IP)。关于安全性,无线传输层(WTLS)将提供资料完整性、保密性、认证和业务拒绝保护。
WAP提供了一套开放、统一的技术平台。
它使用Web伺服器来提供Inter或Intra内容服务。因此保持了现有的拥有各种开发经验的技术人员的平衡。例如:CGI、ASP、NSAPI、ISAPI、Java和Servlets。
WAP定义了一种XML(Extensible Markup Language)语法,被称作为WML(Wireless Markup Language)。
在Inter上所有的 WML 内容都是使用标准的HTTP请求来操作的。也就是说,支援WAP协议的手机并不能直接解释Inter上的HTML页面,但能解释经过特定伺服器过滤和翻译过的页面资讯。
光缆同电力线路架设安全协议
不是违法的事,安全规程根本不允许电力线路与光缆同架,但是有时情况确实特殊,尤其是农村,地理环境限制,建筑限制,还有一些部门与部门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关系的限制,需要同架的就要签订协议,主要目的就是,出现事故,电力部门不负责,都是围绕这个目的写的,毕竟,人家的东西,你非要用,出于帮忙才同意的,把责任分清楚就行

高空作业安全协议书
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第1.0.3条 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 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2.0.1条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 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装置,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0.6条 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0.7条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定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第2.0.8条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第2.0.9条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第2.0.10条 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第三章 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 临边作业
第3.1.1条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定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 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簷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定防护栏杆。
二、 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三、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四、 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五、 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定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第3.1.2条 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线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小于70m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mm,并须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绑扎,不应少于3圈,并无泻滑。
二、 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mm,下杆稍径不应小于60mm,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75mm。并须用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紧,或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
三、 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钢管横杆及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孔固定。
四、 钢管栏杆及栏杆均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五、 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第3.1.3条 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层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二、 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2. 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与竹、木杆件拴牢。
3. 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三、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相干的连线,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四、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定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五、 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第3.1.4条 临边防护栏杆的力学计算及构造型式见附录二。
第二节 洞口作业
第3.2.1条 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定防护设施:
一、 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定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二、 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三、 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定稳固的盖件。
四、 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定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第3.2.2条 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防止挪动移位。
二、 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三、 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定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四、 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五、 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六、 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七、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八、 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九、 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第3.2.3条 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及其搭设应符合本规范第3.1.2条、第3.1.3条的规定。防护栏杆的力学计算见附录二之(一),防护设施的构造型式见附录三。
第四章 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 攀登作业
第4.1.1条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装置。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第4.1.2条 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
第4.1.3条 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第4.1.4条 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第4.1.5条 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第4.1.6条 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线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线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第4.1.7条 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第4.1.8条 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定梯间平台。
第4.1.9条 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装置进行攀登。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第4.1.10条 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定在钢柱上的爬梯。挂梯构造见附录四附录图4.1。
钢柱的接柱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台。操作台横杆高度。当无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m,有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8m,见附录四附图4.2。
第4.1.11条 登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定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构造形式参见附录四附图4.3。
梁面上需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l/20,并应控制在10cm以内,见附录四附图4.4。l为绳的长度。
第4.1.12条 钢层架的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 在层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时,对于三角形屋架应在屋脊处,梯形层架应在两端,设定攀登时上下的梯架。材料可选用毛竹或原木,踏步间距不应大于40cm,毛竹梢径不应小于70mm。
二、 屋架吊装以前,应在上弦设定防护栏杆。
三、 屋架吊装以前,应预先在下弦挂设安全网;吊装完毕后,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
第二节 悬空作业
第4.2.1条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第4.2.2条 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装置,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第4.2.3条 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线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层架、桁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二、 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三、 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第4.2.4条 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线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二、 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三、 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本规范有关章节进行防护。
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第4.2.5条 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二、 绑扎圈梁、挑梁、挑簷、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三、 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第4.2.6条 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二、 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三、 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第4.2.7条 进行预应力张拉的悬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进行预应力张拉时,应搭设站立操作人员和设定张拉装置的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雨天张拉时,还应架设防雨棚。
二、 预应力张拉区域标示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张拉钢筋的两端必须设定档板。档板应距所张拉钢筋的端部1.5~2m,且应高出最上一组张拉钢筋0.5m其宽度应距张拉钢筋两外侧各不小于1m。
三、 孔道灌浆应按预应力张拉安全设施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4.2.8条 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二、 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三、 进行各项视窗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第五章 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 操作平台
第5.1.1条 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 操作平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二、 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m。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并采用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
三、 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
四、 操作平台可用φ(48~51)×3.5mm钢管以扣件连线,亦可采用门架式或承插式钢管脚手架部件,按产品使用要求进行组装。平台的次梁,间距不应在于40cm;台面应满铺3cm厚的木板或竹笆。
五、 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定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第5.1.2条 悬挑式钢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 悬挑式钢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二、 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定在脚手架等施工装置上。
三、 斜拉杆或钢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力计算。
四、 应设定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吊环应用甲类3号沸腾钢制作。
五、 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
六、 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
七、 钢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钩,上下操作。
八、 钢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
第5.1.3条 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第5.1.4条 操作平台的力学计算与构造型式见附录五之(一)、(二)。
第二节 交叉作业
第5.2.1条 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定安全防护层。
第5.2.2条 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第5.2.3条 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第5.2.4条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第5.2.5条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廓。
第5.2.6条 交叉作业通道防护的构造型式见附录六。
第六章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第6.0.1条 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第6.0.2条 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第6.0.3条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一、 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资料;
二、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三、 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第6.0.4条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定状况;
二、 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三、 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四、 扣件和连线件的紧固程度;
五、 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装置的效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第6.0.5条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如何跟工人签安全协议
在现行的法律制度下,公司和职工签订安全协议没有实际的意义。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必须给职工缴纳社保,同时建议职工和公司加入商业保险,分散公司的工伤风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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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课程辅导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委托招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甲方要认真做好为学生辅导的工作。
第二条:甲方负责乙方子女的作业情况,并及时向乙方汇报其子女在上课期间的情况, 并且按照学生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以满足不同情况的学生对于知识点的理解。
第三条:甲方在学生上课期间负责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乙方要敦促乙方子女,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
第二条: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为达到学生进步共同努力。
第三条:本甲方没有值班班主任,所以不承担下课后看护孩子的责任,望各位乙方谅解,更希望乙方保持对甲方的联络,以保证乙方子女的人身安全。
三、 违约责任
在培训过程中,因违约造成的后果,由违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且负责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 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合同无效。
五、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书面确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联络方式: 联络方式:
中学生住宿安全协议
一、住宿生一定要具备同学之间互相谦让、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的精神,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给他人添麻烦,有困难大家帮。不是自己的东西交给生活老师或失主。
二、住宿生要严格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
1、按时睡觉、起床,进宿舍不可大声喧譁,更不可有争吵或动手的行为,有纠纷找生活老师。
2、半夜小便起床动作要轻,避免惊动别人,特别上铺的同学下来时要轻、慢,更不可跳下来,要注意安全。
3、不可带零食吃,如糖、蜜饯等。如带饼干、糕点的一定要放在饼干铁盒里,衣柜里不可放水果。
4、每天早锻炼跑步三圈,早锻炼不做危险游戏。
三、宿舍要保持整洁
1、床上的单被要铺平,枕头、被子放整齐,方向要一致,枕头放在靠门一边,被子放在枕头对边。
2、保持地面无纸屑。
3、室长协助生活老师督促值日生做好当天清洁工作,生活老师检查后才可离去。
4、每周一次大扫除由室长带领进行(与学校大扫除同时)。大扫除内容:拖地板、擦门窗(内窗)、床柜、整理衣柜。卫生大扫除后由专人检查。
5、宿舍要经常通风保持新鲜空气,生活老师每天到校首先到宿舍开启门窗。
6、每周五由卫生室老师到宿舍进行一次消毒。
四、住宿生个人清洁卫生
1、不吃不洁食物或变质食物,预防病从口入。
2、袜子内裤要每天换洗,并放在太阳下晒一晒。
3、被子每周晒一次。
4、床单、被套一月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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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安全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体化网路,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自护自救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学生在校期间同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自护自救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学校不负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以及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六)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七)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八)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嬉戏玩耍发生的;
(九)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3、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由教职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4、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负责任。
5、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伤害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现任 如给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应由学生其监护人承担赔偿现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在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末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负责任。
6、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时,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在校园内骑脚踏车,违者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物,因此发
生赔偿纠纷,应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8、严禁学生熄灯后在寝室、教室点蜡烛,否则,因此发生损害事件,应由学生自己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而不制止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9、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
10、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装置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1、严禁学生私自到河沟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2、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3、安全事故发生生,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可通过双方协商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它有关人员不得在学校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教师或其它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否则学校可报告公安机关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依法要求赔偿。
1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签约后双方应承担本协议的法律责任以及经济责任,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
甲方(盖章)
校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
:news.qq./a/20081104/002980.htm,这个网址里有详细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