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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南海是中国领土的历史依据有法律依据有哪些

火烧 2021-11-13 10:07:26 1058
南海是中国领土的历史依据有法律依据有哪些 依据国际法,先占先有。发现原则:赋予发现者以排他的权利,中国最先发现并利用南海诸岛:先占原则:占领者所占领的必须是无主土地,周边国家抢占的南海的岛、礁、滩是中
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南海是中国领土的历史依据有法律依据有哪些

南海是中国领土的历史依据有法律依据有哪些  

依据国际法,先占先有。

发现原则:赋予发现者以排他的权利,中国最先发现并利用南海诸岛:先占原则:占领者所占领的必须是无主土地,周边国家抢占的南海的岛、礁、滩是中国的领土,这种抢占是无效的:禁止反言原则:对事态明白无误的表述一旦确立,就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国际责任。

周边某国的教科书、世界地图和领导人的声明,曾反复承认中国对南海的主权:时际法原则:事实的法律意义应该根据事实发生时有效的法律来决定,中国对南海诸岛和相关海域拥有主权早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制定和签订的时间以千年计。

用一个新法律去否定千年的史实是滑稽的,也是不公平的。

笔者认为,赵理海先生提出的这4项原则的和平性、公平性和公正性,都是现如今盛行的充满战争危机的“实际占有,有效控制”原则不能望其项背的。

“实际占有,有效控制”原则意味着可以打破现状,对所谓未能“实际占有”和“有效控制”的有主土地进行蚕食或重新瓜分。

这种规则对于爱好和平,特别是希望用和平方式维护领土完整的国家是极不公平的。

毋庸讳言,与周边国家相比,中国更有实力对中国南海“实际占有,有效控制”,然而中国至今未像英国那样,因马尔维纳斯群岛的归属问题横跨大西洋,对阿根廷拔刀相见。

诚然,中国为了“搁置争议,头同开发”的承诺,曾经对自己拥有的历史依据和法理依据保持了缄默,容忍了相关周边国家与他国对南海的共同开发。

中国是礼仪之邦,中华民族爱好和平也乐于助人,哪怕是在自己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如果受助之人不健忘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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