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 人是十几岁开始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又是何时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
人是十几岁开始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又是何时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
人是十几岁开始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又是何时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从人一出生便具备的,一直到死亡才结束的人权。主要包括人身权(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等)和财产权(使用权、所有权、继承权等),财产权往往受到民事行为能力的制约,没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说法,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说法,目前中国的法律是以年满18岁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基本标识,但是由精神病的例外。
多少岁算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6岁的人是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实体和组织?
一、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获得参与民事活动的资格,但能不能运用这一资格,还受自然人的理智、认识能力等主观条件的制约。易言之,理智不健全的权利能力者,若任其独立参与民事活动,可能会损害自己,也可能会损害别人。所以,有民事权利能力者,不一定就有民事行为能力,两者确认的标准不同。
民事行为能力的有无与自然人的意思能力有关。意思能力是对自己行为所发生何种效果的预见能力,自然人有无意思能力属于事实问题,我国现行立法技术对心智正常人采取年龄主义划线,即达到一定年龄即认定其有行为能力;而对成年精神病人,则采取个案审查制。
自然人在因过错侵害他人权利而须负民事责任时,能不能自负其责,不仅取决于意思能力,还与责任能力有关,责任能力是自然人对自己行为加害后果承担责任的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责任能力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也是有民事责任能力人,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有责任能力的,而不是限制责任能力。
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第1款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年满18周岁,就可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实施法律不禁止的任何民事法律行为。
对于未满18周岁,但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
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只有具备了民事权利能力,才能参与民事活动。所以,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上的人格或主体资格。我国民法通则第10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乎等:平等性是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首要特征;其次,是不可转让性,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不可分离,故不得转让、抛弃。
我国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这就是说,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取得始于出生。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否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具有
不是的,人从出生时就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无关。
什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实体和组织?
对于自然人来说,18岁或者16岁能有自己生活经济来源的,没有精神病的,就算完全行为能力人
自然人一出生就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
对于法人来说,自成立起就具有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但从学理上来讲,很难说是“完全的”,因为法人要受到自己的设立目的限制,比如设立的事业单位,在从商方面就有限制
对于实体和组织,一般不认为有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因为他们不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只是相对的承认他们行为的效力罢了;但是最后追究民事责任,还是会追到个人财产上
如何确定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以自己的意思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亦即法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有联络也有区别,前者是其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而后者是其独立从事民事活动的资格.前者是法人民事行为的基础,而后者是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实现的条件.
两者具有一致性,
(产生的时间一致、范围一致)
此案中广东振兴电器销售公司和广东A供销经营部都是法人,均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其民事权利能力是通过经营活动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双方都具有经营活动的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因为本案主要是小明的行为是一种待定效力的合同行为。因为他是限制行为能力 ,所以他的行为要得到其监护人的追认,才能产生效力。也就是说,小明是可以成为买受人(这就是他民事权利能力的表现),但他的行为要追认(这就是因为她是限制能力)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差异。民事行为能力是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者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两者之间最根本的区别体现在民事行为能力强调是以自己的行为来取得权利,承担义务。如,一个三岁小孩,能否成为房屋买卖的出卖人或者买受人?分析:可以,因为对于出卖人和买受人的要求,主要须确定的是出卖人或买受人是否为民事权利主体。三岁孩子是民事权利主体,但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他要成为合同中的出卖人或买受人的重要前提是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法定代理人代理只是涉及到他民事行为能力的部分,由于他拥有民事权利能力,不妨碍他成为民事权利主体。当然,三岁孩子能否通过自己的行为成为合同中的出卖人或者买受人,答案,不可以。法律关于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规定,性质上属于强行法,是否享有,以及范围如何,是由法律规定的。当事人不能自行抛弃、限制、转让。民事行为能力的享有,以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为前提。如果没有权利能力,就不是民事主体,也就无所谓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但并非所有的民事主体都有民事行为能力,如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到限制。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生来法律就赋予的,不管你是谁,也无论你的智力、贫富、男女等等都不考虑,只要有生命就有民事权利直到死亡,而且是不可剥夺的。
民事行为能力,要一定的精神状态和年龄条件,比如一个二十岁的人是弱智,那么它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以上意见,供您参考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同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第九条有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所有公民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并不是任何公民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要求公民必须达到一定年龄以及能够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具有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时,才具有行为能力。
公民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应从年龄和精神是否正常两方面进行确定。
据此,《民法通则》对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做了三种分类: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以得出,你问题的前半句是正确的,而后半句理论上错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人不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急!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比较?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的区别:
(一)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成立时产生,至终止时消灭。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必须具备一定的年龄和精神状态才能取得。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除精神病患者外,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十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公民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满十周岁的公民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总是一致的。也就是法人必须在法律、法令规定的或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承担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义务。如果法人的民事行为超出其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该行为无效,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比之下,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不是同其民事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其范围也可能不相一致。
(三)由于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组织本身不可能实施民事行为,所以,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通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行为来实现的。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通过自身的行为即可实现。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均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范围是一致的。法人自成立时起,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至法人终止时止,民事权利能力消灭。法人在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时,同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