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低保条件是什么 申请低保应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低保应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低保应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低保分两种,一种是农村居民低保,另一种是城镇居民低保。不同型别的申请条件和材料也不一样
城镇居民申请低保救助需要提供的材料具体如下
本人书面申请书(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影印件);3)职工工资单或工资领取凭证;
养老金领取凭证;
职工家庭人员收入情况证明(单位劳动工资、人事部门出具);

失业保险金领取情况证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
协保人员和再就业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情况证明(同上);
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就业介绍或职业培训证明(同上);
失业人员和协保人员的劳动手册;
有劳动能力且在就业年龄段的失业人员与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签订的“接受就业服务承诺书”或“就业双向承诺书”;
失业人员丧劳鉴定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
残疾人员登记、评定表(区残联出具);
离异家庭子女抚养费证明(区民政部门或区法院出具);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农村居民申请低保救助需要提供的材料为
本人书面申请书(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书面申请);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个人或家庭人员收入情况证明;
书面申请书。
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不同地区对于这个条件又有所不同,具体参考当地民政局
低保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对达到贫困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
居民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社群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主照片;
(二)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
(三)户主及家庭成员从事工作的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在职职工提供近6个月工资收入的单位证明)、近期无收入的人员提供近3个月家庭电费和电话费缴费单等资料;
(四)下岗证、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离(退)休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证明、按有关政策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数额及用途证明;
(五)劳动能力状况证明、伤残证等;
(六)符合就业条件而未就业人员,需首先到有关部门进行求职登记,并由有关部门提供求职登记证明。
(七)有关裁决判决材料以及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申请商标续展应提供哪些材料?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档案影印件;
(3)代理委托书;
(4)商标注册证影印件;
(5)申请档案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影印件; (3)劳动合同文字影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影印件; 属于下列情况的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规定,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字影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申请船网工具指标时,申请人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 申请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其它组织。如果是公民提出申请的,在《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中的“自然人申请”栏填写申请人资料情况;法人或其它组织提出申请的,在《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中的“企业申请” 栏填写申请人资料情况。申请理由必须充分和详尽,在申请书中填不下的可另附。申请时,应分制造、更新改造和购置三种不同情况提供有关材料,具体要求有:(一)属制造海洋捕捞渔船的,申请人应持有(1)通过淘汰旧捕捞渔船后申请的,须具备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渔业船舶报废证明》、《渔业船舶报废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原件并附拆船照片等有关材料;因捕捞渔船灭失或自行终止许可的捕捞作业后再申请的,须具备由原发证机关提供的捕捞许可证登出手续证明原件;(2)持户籍证明(属自然人申请的)或工商营业执照(属法人或其它组织提出申请的)的原件和影印件;(3)所在乡(镇)有关事实情况的证明;(4)填写完整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申请书按船填写,每船填写一份,下同);(二)属更新改造海洋捕捞渔船的,申请人应持有(1)原有效《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和《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原件或影印件;(2)持户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影印件;(3)出具所在乡(镇)有关事实情况的证明;(4)填写完整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 (三)属购置海洋捕捞渔船的,申请人应持有(1)拟买入渔船的有效《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原件或影印件;(2)捕捞渔船卖出方所在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转移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的证明(本省内跨市买卖捕捞渔船的,必须具备卖出方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转移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的证明);(3)持户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影印件;(4)出具所在乡(镇)有关事实情况的证明。(5)填写完整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特别的是根据《渔业船舶报废暂行规定》,渔业捕捞船舶在报废延长期限届满前1年内不得买卖或转让,根据《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海洋捕捞渔船所有权、使用权有争议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尚未结案的,不得买卖或转让。 申请人持上述完整材料向其户籍(申请人为自然人时)或企业(申请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如果所在地无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可向所在地的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或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立即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材料完整的申请,应予以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同意上报或退回申请的决定。对退回申请的,还应出具退回申请通知书,并说明退回申请的具体理由。
申请文特拍卖许可证应提供哪些材料
(l)拍卖企业设立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管理部门的稽核许可档案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
的营业执照影印件
(2)10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
(3)注册拍卖师和拍卖专业工作人员的资质证明
(4)5名以上取得高阶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
(5)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的稽核意见
申办公证怎样填写申请表?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公民或有关单位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公证处索取)。当事人在填写申请表时,应记明下列几项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周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等;申请人是单位的,则应记明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二)如果有代理人的,应记明代理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情况。(三)请求公证的事项。(四)公证书的用途。(五)公证书发往哪个国家或地区使用,或是在国内使用。(六)提交给公证处的有关材料的名称、份数等。(七)如果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情况。(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九)申请公证的时间。(十)申请人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中请入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助,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公民或有关单位向公证处申办公证,除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外,一般应提交下列几种证明材料:(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二)由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必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需公证的有关法律文书,如宣告书、购销合同、结婚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