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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公司 如果房地产中介有欺骗或是诈骗行为请问,应该和哪个部门反映?或是投诉?

火烧 2022-07-22 18:17:40 1083
如果房地产中介有欺骗或是诈骗行为请问,应该和哪个部门反映?或是投诉? 如果房地产中介有欺骗或是诈骗行为请问,应该和哪个部门反映?或是投诉?您好!一是房管部门,房地产中介由房管部门主管,房管部门会有处罚
房产中介公司 如果房地产中介有欺骗或是诈骗行为请问,应该和哪个部门反映?或是投诉?

如果房地产中介有欺骗或是诈骗行为请问,应该和哪个部门反映?或是投诉?  

如果房地产中介有欺骗或是诈骗行为请问,应该和哪个部门反映?或是投诉?

您好!
一是房管部门,房地产中介由房管部门主管,房管部门会有处罚措施,如作为不良行为记入该中介诚信档案,一段时间内产权交易登记中心不受理该中介经纪的房屋买卖等等;同时,责令中介退还欺诈所得款项等
二是工商管理部门,房地产中介同时受房管部门和工商部门的双重管理,工商会对中介的欺诈行为作出处罚,拒不整改的,会吊销其营业执照等等
三是消费都协会投诉,在他们的帮助下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是取证,为通过诉讼形式维权作准备。
望采纳

如何投诉兴达房地产中介人员的欺骗行为

您好!一是房管部门,房地产中介由房管部门主管,房管部门会有处罚措施,如作为不良行为记入该中介诚信档案,一段时间内产权交易登记中心不受理该中介经纪的房屋买卖等等;同时,责令中介退还欺诈所得款项等
二是工商管理部门,房地产中介同时受房管部门和工商部门的双重管理,工商会对中介的欺诈行为作出处罚,拒不整改的,会吊销其营业执照等等
三是消费都协会投诉,在他们的帮助下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是取证,为通过诉讼形式维权作准备。
希望可以帮到您!

买房时怎样防止房地产中介欺骗买家

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中介赔偿损失。
写好起诉状,带好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去法院立案。立案是前提条件的,要不然不会开庭的,假如材料不全,证据不足,法院不会立案的。
起诉状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书面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这部分内容反映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情况,使原、被告特定化。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这部分是起诉状的主要内容。原告要在起诉状中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提出这种请求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包括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发生纠纷的事实、提出诉讼请求的理由等。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案件事实是否存在,需要证据证明。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原告的举证责任。因此,原告在书写起诉状时,对提出的诉讼请求和提出这种请求的理由,都应该提供证据证明。提供书证、物证的,应在递交起诉状时一并递交人民法院。提供证人证言的,应当写明证人的住址,便于人民法院调查核对。人民法院记录原告的口诉,必须逐一问清上述内容,记入笔录。

房地产中介有传销吗?

房地产中介没有传销。他们的盈利模式不一样。
房地产中介的一般只能通过卖房、租房业绩获得收入。
传销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对被发展人员以及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获得收入。

房地产中介有哪些特点?

第一,人员特定。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必须是具有特定资格的专业人员,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或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

房地产中介有哪些法律责

一、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
房屋中介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房产中介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的重要事实有:①房屋的权属情况;②房屋的抵押、典当等权利限制信息;③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④出售人与买受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由于居间人提供的信息是委托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因此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相关事项,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司法实践中中介公司诉委托人要求支付中介费的,法院认为“中介公司作为具有房地产居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机构,理当恪守守执业规则,对委托事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尽可能地掌握更多的情况,据实、公正地向委托人报告,以促成合同成立,从而获得报酬,如果由于中介公司未核实权属情况和抵押情况,造成委托人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委托人支付中介费,一般会驳回中介公司的诉讼请求。由此可见法院认为中介如实披露信息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义务。
对真实情况的两个认识上的误区:
1、中介应当仅在其自身能力范围内提供真实信息。比如,中介公司可要求出售方提供产证原件以便和复印件核对,也应当到房产交易中心了解房屋的权利情况,但如果出售方伪造了权利人的身份证和产权证进行交易而造成买受方的损失,则买受方不能认为中介方提供了虚假信息。因为在通常情况下,中介难以对伪造的证件进行判断,这超出了其能力范围,中介对其提供的信息并非是一种保证责任,而是一种谨慎、勤勉的责任,尽到合理的注意则可。
2、中介对他人的信用没有保证义务。中介只是中间人,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的是中介居间介绍的第三人,第三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实施了违约行为,中介不承担责任。
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的赔偿
正如上文所述的,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时的责任
如果居间协议中约定按成交价1%支付中介费的,中介提供的服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权籍调查: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征询所交易房屋权利的来源、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利限制等,做好书面记录;调查、征询涉及权利人的处分要求和条件;核实处分资格、权利人和相关人的身份及权利等。
2、使用状况调查:收集、调查、征询房屋座落环境、使用年限、有否隐瞒缺陷、房屋内的顶、墙、地、门、窗及设备等是否需要检测或修复,设备转让价格及有关费用的结清情况等;向物业管理单位查询有无租赁、违章搭建、相邻关系侵权,以及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等。
3、行情调查:收集、调查、征询买卖价格的行情比较、税费结算、房屋户型比较、买卖双方的心理价格比较、有关政策变动的影响等;进行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等。
4、确定成交意向,订立交易合同:陪同双方当事人实地踏勘房屋、设备、环境;约定洽谈时间、沟通买卖双方的成交意向;出示和认定权籍资料、确定当事人身份等;为成交双方选择合同文本,进行签约指导、见证,如实告知成交双方买卖合同的约定条款和注意事项、履行方式、支付房款的方式等。
5、办理产权过户:双方当事人过户手续资料收集、报告、确认、确权时间约定,代收代付应由客户支付的税、费,完成所有交易过户、户口迁移、房屋入住手续。

房地产中介有哪些法律责任,房地产

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房屋中介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房地产中介的监管部门是哪里?

有的地方实行房地一体话管理,管理部门为国土局(称呼随地区不同),有的地方实行房、地分管,管理部门为国土局和房产局(称呼随地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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