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博白事件 广西玉林博白事件
广西玉林博白事件
案情回顾:2010年9月11日早晨6时40分左右,当师生们还沉浸在教师节快乐之余,我县发生了骇人听闻的校园惨案,造成2死2伤,史称博白的“9·11事件”,震惊了博白社会各界以及更多地方。
由于博白县官方和王力中学为了维护自身形象和学校声誉。
从而故意把整件事情的起因经过进行了删减和美化,使得事实蒙上了一层雾水,甚至让人频繁猜测,传出不同版本的“故事”。
根据公安机关的侦查记忆目击者的证实,当日6时40分左右,正当王力中学的上学时间,人流繁多,尽显一片忙碌不堪的景象。
当时犯罪嫌疑人庞志鸿(即被害人前男友)送刘于漫来校,不巧,被刘于漫的现任男友撞见,因而引起误会,并发生争执。
紧接着,犯罪嫌疑人情绪不稳定并将刘于漫强行推上电动三轮车,试图带其离开,此时,刘于漫反抗不从,其现任男友上前阻止,遂发生推搡打斗。
被害人庞韬立即打电话给你王力中学的朋友,叫了3名朋友出来帮忙,分别就是钟志强··梁罡明和何桂源三人。
犯罪嫌疑人或许因爱生恨,把随身携带的刀具抽出来向刘于漫疯狂的刺去,庞韬等人见状,便徒手上前救助,并试图抓住犯罪嫌疑人。

可是犯罪嫌疑人失去理智,丧心病狂,奋力挣脱,连手用刀桶向庞韬等人,现场极为混乱和狼狈,血流满地,嚎叫声一片又一片。
三人倒在在血泊之中,一人侥幸被捅到大腿,但是犯罪嫌疑人已经逃走,他已无能为力了。
最后,一个路过的杀猪佬赶忙拨打了110和120紧急电话。
一些热心群众上前抢救被害人。
时间似乎变慢了,人们停滞在恐惧之中,据说有一名路人甲被此壮吓晕了,不知多少人从此心里留下了阴影。
呼啸而来的警车和救护车来到,经过一番刑事勘察和救治,法医初步认定,刘于漫伤势过重,内脏均被刺穿,肠子被刀勾出,当场不治身亡,其余两名重伤被害人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另外一名伤者无生命大碍,侥幸免于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