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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县公益性幼儿园名单 如何理解幼儿园管理中的公益性和非单纯营利性原则

火烧 2022-04-18 03:46:35 1053
如何理解幼儿园管理中的公益性和非单纯营利性原则 如何理解幼儿园管理中的公益性和非单纯营利性原则一套能保持幼儿园经营长期赢利的预算方法,不仅是投资人做到心中有数的必要工具,也是本企业的教职工的行动指南和

如何理解幼儿园管理中的公益性和非单纯营利性原则  

如何理解幼儿园管理中的公益性和非单纯营利性原则

一套能保持幼儿园经营长期赢利的预算方法,不仅是投资人做到心中有数的必要工具,也是本企业的教职工的行动指南和工作方向。

中科院幼儿园市场部对近100家幼儿园的调研显示,幼儿园经营亏损或幼儿园赢利不多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员工工资过高;
●房租(折旧)费过高;
●日常运营经费过高;
●生源不足;
●收费太低;
●环境不好;
●老师素质不高;
●团队不团结;
● 。。。。。。
 
根据教育行业的规律,中科院幼儿园认为,要把幼儿园的预算要做到心中有数先要完成如下三个任务,即:用三大成本的边际成本计演算法确定幼儿园收费标准;
设定制定五觉教育环境标准的教职工培训和装修预算标准;;制定完成赢利目标预算的结果导向管理法。

《幼儿园管理》如何理解园长管理?

就是负责幼儿管理策化、老师生活教育管理以及老师技能培训,对待你所管理的老师最高的境界就是,他犯了错,你严厉教训了他,他不生气反而学会自我反省。园长应该做到的以下几点:
1 、树立管理者的威信。这点很重要,要让你下面的老师们明白自己的立场和职责。
2 、和员工成为伙伴。这样在工作中他们才能尽职尽责。
3、 要赏罚分明。做错了必须严加惩罚,对了必须表扬和肯定。在管理途中,园长要信任自己的下属,但是又要对他们进行监督。

如何界定营利性和非营利性

营利性组织和非营利性组织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设立的目的、管理的角度和执行的方式上,具体标准如下:
(1)设立的目的不同
非营利性组织以促进公益事业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不追求投资的经济回报。营利性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追求利润最大化,追求投资的经济回报。
(2)资金的来源不同
非营利性组织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a、政府出资或资助;b、社会的捐赠;c、承担政府、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委托的专案而收取的费用;d、经过管理部门的批准,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e、其他合法收入。
营利性组织的资金来源:a、多为出资人直接投资;b、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提供服务而获得的收入。
(3)收入的分配不同
非营利性组织的收入只能用于自身的发展,不能用于分配、向外投资或用于投资人的经济回报(对内部职工工资的自主调整是在国家核定的工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
营利性组织自主决定收入的使用方向,可以分配,也可以用于自身发展和向外投资。
(4)税收政策不同
非营利性组织因其公益性和非营利目的,享有合法的免税地位。营利性组织不能因其性质和宗旨而享受免税政策。
(5)稽核认定程式不同
非营利性组织应由专门的管理部门经过稽核认定,确认其非营利性质。营利性组织只要注册登记就可以,不需要专门的营利性质认定。
(6)执行的财政政策不同
非营利性组织大多(主要是政府举办的)享受政府的财政补助,而营利性组织则不享受。
(7)执行的价格政策不同
非营利性组织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规定的指导价。营利性组织的收费价格放开,根据市场情况依法自主决定。
(8)承担任务不同
非营利性组织承担公益性、政府指定或交办的特定任务。营利性组织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经营服务的专案。
(9)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同
非营利性组织根据行业不同执行各自行业的财务会计制度。营利性组织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10)清算后财产归属不同
非营利性组织清算后财产归其管理机关(或审批机关)支配,用于继续发展该行业非营利性组织。营利性组织清算后财产归出资人所有。

商行为概念既包括任何主体从事的以盈利性营业为目的的客观商行为,也包括商主体从事的任何营业性活动,即主观商行为。

非营利性是指社会团体、组织或个人不以营利为目的所从事的活动,是一种行为。其本身不以营利为目的,产生的收益为以提供其活动的资金。如慈善团体的慈善活动,民间组织或个人倡导组织的具有现实意义的行为活动。


非营利性是相对营利性而言,具体阐述非营利性的含义,首先有必要区分几个概念,即营利与赢利盈利的区别。从汉语词典中便可以查出,赢意为赚相对于赔从而赢利指赚得了利润或者即指利润,是一种静态的表示。盈意为充满、多余,盈利即指利润,或者较多的利润属于财会专业语。而营的意思是谋求,营利相应利润,营利性”就是指以谋求利润为目的。因而,非营利性的含义,并不是经济学意义上的无利润,更不是不讲经营之意,而是一个用以界定组织性质的词汇,它指这种组织的经营、运作目的不是为获取利润。

关于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幼儿园选择9月1日真的要实施吗

摘要:通过对国内外民院校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界定标准的比较研究,结合我国民院校发展的现状,提出应根据举者是否要求回报作为民院校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法律界定标准,以促进民院校分类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关键词:营利性;非营利性近几年来,国内许多学者对我国民院校分类管理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但是它们很少从法律制度层面去研究怎样对民院校的营利性与非营利性进行界定。本文从法律视角入手,通过对国内外民院校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界定标准的比较研究,结合我国民院校的发展现状,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民院校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法律界定标准,以促进民院校分类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一、国外对民院校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界定标准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对私利教育实施了分类管理。在美国,私立学校分为营利性学校和非营利性学校两类,举者在注册学时就必须明确。非营利性学校即为非营利性组织,根据美国税法第501条第3项规定,可以获得免税资格;营利性学校则被要求到工商部门注册为企业,按照公司管理进行运作,照章纳税。在日本,根据《私立学校法》的规定,私立学校必须由依法设立的学校法人来设立。学校法人属于财团法人的一种,属于非营利机构,不得从事法律规定以外的营利性活动。同时,日本政府还允许设立营利性教育机构,但是不能成为私立学校;营利性教育机构受公司法调整,不在《私立学校法》调整范围。在韩国,非营利性学校是学校法人,营利性学校在法人属性上则是举公益性事业的公司法人。在设立程式上,非营利性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注册,营利性教育机构则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在税收政策上,营利性学校的社会捐赠不能为捐助人抵税,非营利性学校的社会捐赠则可抵税。[1]从中可以看出,西方国家主要是根据举者的学动机及学行为来进行分类的。凡是举者要求获得商业利润的私立学校,都会被认定为营利性私立学校,要求遵循民商法,到工商部门注册为企业法人,照章纳税,不享有免税政策,而且也不能接受政府财政直接资助以及其他社会资金捐赠;而举者不要求获得商业利润的私立学校,都会被认定为非营利性学校,而非营利性学校在多数大陆法系国家被视为财团法人(如法国、义大利)或独立的学校法人(如日本、韩国),举者(出资人)不享有其投入学校资产的剩余索取权及剩余控制权,但学校法人一般都可享受国家的免税政策,接受政府财政资助及社会资金捐赠。二、国内学者关于民院校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界定标准的观点根据什么标准将民学校分为营利性学校和非营利性学校,这是一个难题。为此,学界有不少人发表了自己的观点。王善迈根据举者是否对剩余利润和剩余资产主张权利将民学校分为营利性学校和非营利性学校。他认为,"民学校的分类标准是学节余和学校剩余资产的归属或者说是举者是否具有剩余利润和剩余资产的索取权。举者具有剩余利润和剩余资产索取权的学校属于营利性民学校,反之,则属于非营利性民学校。"[2]胡卫和董圣足也持同样观点,他们认为,"非营利性民学校,学不求利润回报,学结余不得用于分配,举者不拥有学校最终所有权"。[3]赵应声、钟秉林和洪煜则把举者是否要求合理回报(即是否营利)作为分类的唯一标准。他们认为,"凡不要求合理回报的民学校,不论学主体是谁,一律视为非营利性民学校;反之,则视为营利性民学校。"[4]浙江省民教育协会会长黄新茂根据我国民教育发展现实,将非营利性民学校界定为:"(1)不以营利为宗旨(2)举者不享有学结余资产的所有权(3)终止时,归还举者投入后的剩余资产用于发展教育。"[5]通过对这个标准进行分析可以看出,第一,"不以营利为宗旨",意味着投资人如果只追求合理回报,或者在一段时间的过渡期内可以营利,但只要不以营利为宗旨,那么该学校就属于非营利性民学校。第二,举者虽然对学结余资产不享有所有权,但是在学校终止时,应该将举者投入的资产归还给举者,然后剩余的资产用于发展教育。黄新茂根据是否要求所有权,又将非营利民学校划分成两类:一类是要求所有权的,一类是不要所有权的。不求所有权的民学校就是捐资型民学校,要求所有权的民学校,黄新茂称之为投资保值型。投资保值型民学校,不仅投入的资产归属于投资者,可以继承和转让,而且还可以按照投资额与金融机构存款或贷款的乘积,从学结余中返还给投资者。这两种型别的民学校都是非营利性民学校,但是他们所能够享受到的优惠政策有所区别。三、我国民院校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界定标准的构思在以上各位学者的分类管理方案中,胡卫、赵应生、钟秉林和洪煜将举者要求合理回报的民院校定性为营利性学校或者准营利性学校,而徐绪卿、黄新茂等则将其定性为非营利性学校。那么举者不要求合理回报的民院校究竟应该如何定性为呢?这就涉及对营利的界定。有人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营"是"谋取"的意思。"营利"是动词,是"谋求利润"的意思,是以金钱、财务、劳务等为资本而获得经济上的利益。因此,无论举人从中取得的是合理回报,还是不合理的回报都是举人从中获取利润的表现,都是一种"营利"行为。因此,他主张将举者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学校定性为营利性学校。而实际上,所谓营利是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因此,如果举人仅仅追求合理的回报,并不属于营利的范畴。因此,笔者在这里完全赞成学者黄新茂的观点,将举者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学校定性为非营利性学校。基于此,笔者对民院校的分类提出自己的观点,即根据举者是否要求回报,可以将民学校分为非营利性民学校和营利性民学校两类。其中,非营利性民学校又分为捐资举的民学校、投资保值型民院校和投资保值合理收益型民学校三种。所谓捐资举的民学校,是指举者将资产捐献给他人,由他人经营该学校,举者不追求投资的所有权和收益权的民院校。投资保值型民院校,是指举者对自己的投资追求所有权,但不要求回报的民高校。投资保值合理收益型民学校,是指举者对自己的投资追求所有权,并且要求合理回报的民高校。营利性民学校,也称投资收益型民学校,是指举者对自己的投资不仅追求所有权,而且主张全部利润的民高校。

郫县公益性幼儿园名单 如何理解幼儿园管理中的公益性和非单纯营利性原则

营利性幼儿园税收

1、根据财税【2016】36号档案精神,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免税收入。
①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收入是指: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稽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②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职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收入。
2、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3、对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幼儿园对实施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类管理改革有什么看法

非营利性组织是指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个人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非营利性组织的认定标准应是:经有权机关登记,按上级有关规定收取一定的规费或有偿提供服务收取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单位,并具有以下特征:1、必须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不具有营利性,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这些特征必须同时具备,否则就不是非营利性组织。 (二)非营利性组织所涉及的领域:非营利性组织主要分布在教育、医疗、文化、科研、体育,以及各类社会团体中。其具体表现形式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行政部门的服务性单位,第二类是行政主管部门与民间资金相结合组成的单位,第三类是自治性的民间组织。 (三)非营利性组织的资金来源、营利收入和非营利收入情况

如何运用幼儿园管理的原则与方法

(一)幼儿园环境创设的一般原则
1.环境与教育目标的一致性原则
环境与教育目标的一致性原则是指环境的创设要体现环境的教育性,即环境设计的目标要符合幼儿全面发展的需要,与幼儿园教育目标相一致。幼儿园环境必须强调目标意识,要有利于幼儿体、智、德、美诸方面的全面发展,因此,创设幼儿园环境时,目标是依据,应把教育目标落实到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以及每一项具体的活动中。
2.发展适宜性原则
发展适宜性原则是指幼儿园环境创设要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及身心健康发展的需要,促进每个幼儿全面、和谐地发展。发展适宜性原则是美国幼儿教育协会针对美国幼教界普遍出现的幼儿教育
“小学化”等倾向而提出来的。从一般年龄特征来看,小班、中班、大班幼儿在身心发展特点上的差异是非常明显的,其身心发展所需要的环境也不尽相同。因此,教师要根据幼儿不同的年龄特征为其提供适宜的发展环境。
3.幼儿参与性原则
幼儿参与性原则是指环境的创设过程是幼儿与教师共同合作、共同参与的过程。环境的创设过程应该是一个积极的教育过程。环境创设过程的教育意义主要体现在:培养幼儿的主体精神,发展幼儿的主体意识,培养幼儿的责任感,培养幼儿的合作精神。

幼儿园管理中民主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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