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结婚就有夫妻相 夫妻相方结婚前的房产,离婚时已放弃,而女方带来的非亲生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夫妻相方结婚前的房产,离婚时已放弃,而女方带来的非亲生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夫妻相方结婚前的房产,离婚时已放弃,而女方带来的非亲生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女方带来的非亲女儿在夫妻离婚之后是没有继承权的。自己亲生的孩子的离婚之后,仍有继承的权利。

1.夫妻离婚后是否有权继承对方遗产非亲生子女(夫妻
夫妻离婚,夫妻关系则解除,双方互无继承权。
如果判决已确定是非亲生子女的,则与该非亲生子女之间亦相互无继承权。若判决没有确定的是非亲生子女的,建议提起亲子否认之诉。
父亲留下的房产,非亲生子是否享有继承权
肯定是没有父亲的遗嘱了?那么,是什么样的非亲生子呢?如果是收养的子女 :有正式的收养手续或是事实收养(1992年4月1日之前收养,户口本上登记为父母子女、亲友知情)的非亲生子女,有以养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如果不是以上情况,不能继承。
如果是继子女,与继父共同生活时是未成年人、由继父抚养成人的,有对继父遗产的继承权;如果不是以上情况,无继承权。
非亲生父亲死亡,婚内非亲生子是否享有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所以享有继承权,放心吧
原非亲生子女是否有财产继承权
是子女都有权继承,最多是因为赡养老人多少的原因导致分多分少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是否享有平等继承权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是否享有平等继承权?我国《婚姻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这一规定说明,合法的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具有了亲生父母与子女间同等权利和义务。
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养子女。收养关系是人们之间经过协议,收养人领养送养人的子女作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为。收养关系形成以后,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消除。至于已经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应注意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双方虽未办理收养的法律手续,但存在抚养教育、赡养扶助的事实;
(2)双方以父母子女相称,亲朋也知道他们是养父母子女关系;
(3)养子女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已经消除。具备以上条件的,才能互相继承。
在处理养子女继承纠纷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确认养子女继承权的前提是看他们同被继承人是否依法确立了收养关系。
2、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条件基本相同时,继承份额相同。
3、养子女对生父母的遗产没有继承权。
4、养子女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除可依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还可以按照《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5、解除了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不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6、尚未正式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仍然享有继承权。
继子女的亲生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
形成抚养与赡养权力和义务继子女有代位继承权
非婚生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南京专业婚姻律师许乃义为您解答:
非婚生子女是否有继承权?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根据相关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在法律上拥有平等的继承权,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在父母的遗产继承上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