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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奸党罪”?
什么是“奸党罪”? 将历史上的朝纲“疑难杂症”“一网打尽”的“奸党罪” gt gt 什么叫“奸党罪”?《大明律》中对其有所界定,但界定的概念相当宽泛:“凡奸邪进谗言,左使杀人者”属奸党,处以斩

什么是“奸党罪”?
将历史上的朝纲“疑难杂症”“一网打尽”的“奸党罪”> > 什么叫“奸党罪”?《大明律》中对其有所界定,但界定的概念相当宽泛:“凡奸邪进谗言,左使杀人者”属奸党,处以斩刑;“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若刑部及大小各衙门官吏不执法律,听从上司主使,出入人罪者,罪亦如之”。“若犯罪,律该处死,其大臣小官巧言谏免、暗邀人心者,亦斩”;“若有(下官小吏)上言宰执大臣美政才德者,即是奸党,务要鞫问,穷究来历明白,犯人处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若宰执大臣知情,与同罪”。> > 以上是《大明律》中有关奸党罪的几项界定,我们将其作个总结:第一,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纲,这一条是历朝历代都曾出现的“常景”,立法禁止。那有人说,我们都在朝为官,交个朋友,一旦官场上有难,相互援助一下,但在老百姓那里叫得可难听了——“官官相护”。其实这也是我们当官人的交友,人家农民有农民朋友,叫花子有叫花子的朋友,难道我们在朝当官的就不允许相互做朋友?对,最好相互间少来往,你们这样在老百姓那里叫得可难听了——“官官相护”,别犯了朱皇帝的忌:吉安侯陆仲亨、平凉侯费聚有事没事老往宰相胡惟庸家跑,不就跑出事来了,“胡党大狱”出来了。> > 第二,如有人犯罪,按律要处死的,当官的你给我听好了,千万不要为这种犯了死罪的人胡言乱语,开脱罪责。> > 第三,司法部门和各个地方的州府县一把手,你们是国家的司法主干,国家的法律能否公正地贯彻执行,就看你们按不按《大明律》条执行了。如果你们听从你们的上司的暗示而任意乱判案件,本皇帝将要以“奸党罪”论处你们。> > 第四,巧言令色或进献谗言从而使得上司杀错了人,那也得按“奸党罪”论处。> > 第五,大臣不向皇帝举荐人才,而擅自提拔任用下官属吏的,也以“奸党罪”论处。> > 第六,下官上言赞美主政大臣,用今天话来说,就是下面的官员上表为自己的上司歌功颂德,这不仅不允许,而且还要被治以“奸党罪”。> > 一旦被定为犯有“奸党罪”,受到的处置那将是十分严厉。洪武时期,奸党罪名列十恶大罪中“谋叛”之后,罪犯本人处斩,家产没官,亲属为奴。而从《御制大诰》的记载来看,实际处置还要严厉:“江浦县知县杨立,为钦差旗军到县追征胡党李茂实盐货事,知县杨立每日于各里长家饮酒。其江浦去京止隔一江,本官并不以为公务为重。及见旗军催督追盐,本官先与给事中句端面约,故不答应,却用掌记书写事情,差皂隶送至给事中句端家。句端接入房内,备写缘由,仍令皂隶将回,传递消息。别无上司明文,却称我于给事中处讨得分晓来了,如令不要追盐,每引止折钞四贯。如此结交近侍,欺罔朝廷,事发,凌迟示众。”> > 由“奸党罪”再延伸,虽没被列入奸党罪名下,但其行为也属于严禁行列。凡是上级官员及其所派遣的官吏路过,或按察司官、监察御史出巡到当地,所在地方上的各衙门官员都不得出城迎送,违者一律处以杖刑九十;违者上司或监察官员默认或知情不纠的,处以相同的刑罚。> > 朱元璋之所以要这样严处,就是怕臣下交结朋党、混淆视听,就是要为大明清平政治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很赞哦! (1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