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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组织结构设定中有的设定为部门,有的设定为中心,具体区别及考虑的原则是什么?

火烧 2021-12-22 23:12:14 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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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设定中有的设定为部门,有的设定为中心,具体区别及考虑的原则是什么?  

组织结构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组织结构设定中有的设定为部门,有的设定为中心,具体区别及考虑的原则是什么?

组织结构设定中有的设定为部门,有的设定为中心,具体区别及考虑的原则是什么?

区别:
1、包含职能机构的多少。部门一般指单一的一个职能部门。而中心一般指两个以上的多个部门组成的一个组织单元。
2、岗位设定不同。部门岗位设定一般是部门经理----副经理---主管---科员。而中心的岗位设定一般般是: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副经理---主管---科员。
3、业务简繁不同。部门一般业务比较简单,部门间业务性质不同。中心一般由多个相关的部门联合完成某特殊业务,中心内部门间业务关联较强,性质基本相同。

设定原则:
由部门间的关联性和业务性质相似程度决定。如果组织中某几个部门,业务性质相同和相似,而且关联性很高,相互沟通频繁,就可以将这几个部门组织为一个中心单元。以提高工作效率。

管理学中组织结构设计的原则是什么

组织结构设计是指以企业组织结构为核心的组织系统的整体设计工作。它是企业总体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管理的基本前提。组织设计虽然是一项操作性较强的工作,但它是在企业组织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
设计的基本原则
在长期的企业组织变革的实践活动中,西方管理学家曾提出过一些组织设计基本原则,如管理学家厄威克曾比较系统地归纳了古典管理学派泰罗、法约尔、马克斯·韦伯等人的观点,提出了8条指导原则:目标原则、相符原则、职责原则、组织阶层原则、管理幅度原则、专业化原则、协调原则和明确性原则;美国管理学家孔茨等人,在继承古典管理学派的基础上,提出了健全组织工作的l5条基本原则:目标一致原则、效率原则、管理幅度原则、分级原则、授权原则、职责的绝对性原则、职权和职责对等原则、统一指挥原则、职权等级原则、分工原则、职能明确性原则、检查职务与业务部门分设原则、平衡原则、灵活性原则和便于领导原则。我国企业在组织结构的变革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相应地提出了一些设计原则,现可以归纳如下:
1.任务与目标原则
企业组织设计的根本目的,是为实现企业的战略任务和经营目标服务的。这是一条最基本的原则。组织结构的全部设计工作必须以此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即企业任务、目标同组织结构之间是目的同手段的关系;衡量组织结构设计的优劣,要以是否有利于实现企业任务、目标作为最终的标准。从这一原则出发,当企业的任务、目标发生重大变化时,例如,从单纯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从内向型向外向型转变时,组织结构必须作相应的调整和变革,以适应任务、目标变化的需要。又如,进行企业机构改革,必须明确要从任务和目标的要求出发,该增则增,该减则减,避免单纯地把精简机构作为改革的目的。
2.专业分工和协作的原则
现代企业的管理,工作量大,专业性强,分别设定不同的专业部门,有利于提高管理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各专业部门只有加强协作与配合,才能保证各项专业管理的顺利开展,达到组织的整体目标。贯彻这一原则,在组织设计中要十分重视横向协调问题。主要的措施有:
(1)实行系统管理,把职能性质相近或工作关系密切的部门归类,成立各个管理子系统,分别由各副总经理(副厂长、部长等)负责管辖。
(2)设立一些必要的委员会及会议来实现协调。
(3)创造协调的环境,提高管理人员的全域性观念,增加相互间的共同语
3.有效管理幅度原则
由于受个人精力、知识、经验条件的限制,一名领导人能够有效领导的直属下级人数是有一定限度的。有效管理幅度不是一个固定值,它受职务的性质、人员的素质、职能机构健全与否等条件的影响。这一原则要求在进行组织设计时,领导人的管理幅度应控制在一定水平,以保证管理工作的有效性。由于管理幅度的大小同管理层次的多少呈反比例关系,这一原则要求在确定企业的管理层次时,必须考虑到有效管理幅度的制约。因此,有效管理幅度也是决定企业管理层次的一个基本因素。
4.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原则
企业组织设计时,既要有必要的权力集中,又要有必要的权力分散,两者不可偏废。集权是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它有利于保证企业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有利于人力、物力、财力的合理分配和使用。而分权是调动下级积极性、主动性的必要组织条件。合理分权有利于基层根据实际情况迅速而正确地做出决策,也有利于上层领导摆脱日常事务,集中精力抓重大问题。因此,集权与分权是相辅相成的,是矛盾的统一。没有绝对的集权,也没有绝对的分权。企业在确定内部上下级管理权力分工时,主要应考虑的因素有:企业规模的大小,企业生产技术特点,各项专业工作的性质,各单位的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的要求等。
5.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结合的原则
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结合原则要求组织设计时,既要保证组织在外部环境和企业任务发生变化时,能够继续有序地正常运转;同时又要保证组织在运转过程中,能够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变更,组织应具有一定的弹性和适应性。为此,需要在组织中建立明确的指挥系统、责权关系及规章制度;同时又要求选用一些具有较好适应性的组织形式和措施,使组织在变动的环境中,具有一种内在的自动调节机制。
设计原则
一、拔高原则
在为企业进行组织结构的重新设计时,必须遵循拔高原则,即整体设计应紧扣企业的发展战略,充分考虑企业未来所要从事的行业、规模、技术以及人力资源配置等,为企业提供一个几年内相对稳定且实用的平台。
二、优化原则
任何组织都存在于一定的环境之中,组织的外部环境必然会对内部的结构形式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企业组织结构的重新设计要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使企业组织结构适应于外部环境,谋求企业内外部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均衡原则
企业组织结构的重新设计应力求均衡,不能因为企业现阶段没有要求而合并部门和职能,在企业执行一段时间后又要重新进行设计,一句话:职能不能没有,岗位可以合并。
四、重点原则
随着企业的发展,会因环境的变化而使组织中各项工作完成的难易程度以及对组织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发生变化,企业的工作中心和职能部门的重要性亦随之变化,因此在进行企业组织结构设计时,要突出企业现阶段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部门。
五、人本原则
设计企业组织结构前要综合考虑企业现有的人力资源状况以及企业未来几年对人力资源素质、数量等方面的需求,以人为本进行设计,切忌拿所谓先进的框架往企业身上套,更不能因人设岗,因岗找事。
六、适用原则
企业组织结构的重新设计要适应企业的执行能力和一些良好的习惯,使企业和企业员工在执行起来时容易上手,而不能脱离企业实际进行设计,使企业为适应新的组织结构而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
七、强制原则
重新设计的组织结构必然会因企业内部认识上的不统一、权利重新划分、人事调整、责任明确且加重、考核细致而严厉等现象的产生而导致干部和员工的消极抵制甚至反对,在这种情况下,设计人员和企业老总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采取召开预备会、邀请员工参与设计、舆论引导等手段,消除阻力,但在最后实施时,必须强制执行,严厉惩罚一切违规行为,确保整体执行的有序性,某些被证明不适合企业的设计可在执行两三个月后再进行微调。
八、效率成本原则
不论企业发展的任何阶段,对于组织结构设计必须遵循高效率和低成本原则,同样一项业务,能提高效率的就尽量选择高效率的设计方案。在业务流程的执行过程中始终要考虑到成本的因素,能用一百元完成的就一定不能用两百元去做。同时要根据具体业务的性质等级,同时考虑效率和成本的平衡。重要的、关键的业务,能支援就不要吝啬;一般的,相对不太重要的工作,能精简就精简,能合并就合并,在考虑不影响业务完成的情况下,尽量考虑成本因素。

学校组织机构设定的原则是什么 详细??

学校组织机构设定的原则是什么? 提问人: 李莉(学员) 提问时间: 2010-06-25 13:03:05 学校组织机构设定的原则是什么? 浏览:291 大家意见: 3 金红梅(学员) 最后发表时间为: 2010-06-27 21:05:13 一、合“情” 这个“情”包括两方面:一个是学校组织的整体特点,另一个是特定学校的实际情况。第一、学校的型别。第二、学校的规模。第三、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第四、学校的文化。 二、合“理” 这个“理”包括理论、理念和道理。 三、合“法” 这个“法”包括法律、法令和法规。 四、合“算” 合“算”学校组织机构设定要精简高效,讲求效率和效益。 五、权责对称 六、分工与统一相协调 是指学校的各个职能部门的设定和职责划分要与学校校长的统一领导有机结合,协调一致。 邓芙蓉(学员) 最后发表时间为: 2010-06-27 14:12:09 一、合“情” 二、合“理” 三、合“法” 四、合“算” 五、权责对称 六、分工与统一相协调 xianyuhua(学员) 最后发表时间为: 2010-06-25 19:06:06 一、合“情” 这个“情”包括两方面:一个是学校组织的整体特点,另一个是特定学校的实际情况。 学校组织有不同于其他社会组织的特点,这些特点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学校组织的发展规律和执行模式,所以,进行学校组织机构设定必须充分考虑学校组织的特点。那么,学校组织的特点是什么呢?学校组织是一个“松散结合的系统”,就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的关系来说,“学校有相当的自治权和自由度”,就学校内部的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关系来说,“教师在课堂上也只受校长的一般性控制和领导”。“松散结合的系统”这个概念是由卡尔 . 韦克提出的,詹姆斯 . 马奇等则把这种组织状态称为“有组织的无序状态”。“松散结合”也好,“无序”也罢,都说明了学校在组织执行方式和组织机构之间联络方面的特点。考虑到学校组织的特点,在进行学校组织机构设定、划分不同职能部门的职责和工作范围时,就要从体制上加强学校不同组织机构之间联络的“紧密性”,增强学校工作的“有序性”。 每一所学校都有不同于其他学校的实际情况,就是所谓 “校情”。学校管理的一切事务都必须从“校情”出发才会行地通、有成效。在进行学校组织机构设定时应该考虑学校的以下实际情况: 第一、学校的型别。学校的型别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学校组织机构的模式,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的组织机构模式就不一样,小学、初中、高中、完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它们彼此之间的学校组织机构模式都不一样。 第二、学校的规模。学校的规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学校组织机构的层次、具体职能部门的设定。规模大的学校需要设定比较多的管理层次,比较多的管理层次就意味着更多的具体职能部门;而规模小的学校则可以设定比较少的管理层次,比较少的管理层次也就意味着更少的具体职能部门。 第三、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组织机构的品质和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织机构人员的整体素质”。“如果一个管理者只能从文盲和未受过任何训练的农夫中选拔组织成员,而另一个却可以在熟练工人和大学毕业生中挑选组织成员,那么二者组建的组织机构将是完全不同的”。教师整体素质会影响学校组织机构的管理跨度。教师整体素质高的学校在进行组织机构设定时,可以适当加大管理跨度,这样,既可以节省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又可以为教师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营造一个宽松的氛围。而在教师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的学校,则 需要适当缩少管理跨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第四、学校的文化。每一所学校都有自己特定的文化。从一定角度讲,学校组织机构的及其作用的发挥是一种“刚性”的管理,而学校文化是一种“柔性”的管理。这两者之间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密切联络的、互相作用的。学校文化中的核心价值观和信仰、文化传统和历史沉淀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学校的组织机构的建设,不同的学校文化所适合的学校组织机构不同,同时,不同的学校组织机构也孕育和发展着不同的文化。 二、合“理” 这个“理”包括理论、理念和道理。进行学校组织机构设定时,必须合乎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和执行程式,要符合教师工作规律,要符合学生学习的规律,也要符合学校管理的基本理论。还要借鉴管理理论中关于组织机构、组织设计的理论。这些理论都是学校事务执行的理论出发点。离开了这个理论出发点,学校组织机构设定就失去了科学根据。同时,必须合乎当前教育改革和课程改革的最新理念,这些理念是当前教育实践的依据和指导方针,离开了这些理念,学校组织机构设定就脱离了学校的中心任务。还必须合乎来自学校发展实践的道理和经验,这些道理和经验是经过实践证明的,对学校实践活动 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离开了这些道理,学校组织机构设定就失去了现实基础。 三、合“法” 这个“法”包括法律、法令和法规。进行学校组织机构设定时,必须依法行事,首先要合乎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令和法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以及一些关于学校教育的各项规定等。进行学校组织设定,可以因校制宜,可以开拓思路、大胆创新,要不拘一格,但是,绝对不能凌驾于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令和法规之上。其次在进行学校组织机构设定时,要在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框架下进行,不要利用国家和地方法律体系的漏洞,钻法律体系的空子。另外,还要考虑地方政府关于学校组织机构的编制、规格和人员待遇等方面的规定。 四、合“算” 合“算”学校组织机构设定要精简高效,讲求效率和效益。首先,学校组织机构的设定要实现学校管理的各项职能,保证教育效益。其次,学校组织设定也要要考虑经济上合算。在进行学校组织机构设定时,必须要考虑管理成本,核算学校组织机构的投入和产出的比例。帕金森管理经典深刻地指出:“事实是你用的职员越多,你需要的职员会更多,像滚雪球的效果那样。任命一个官员意味着增加一些助手、打字员、勤杂人员 等人。于是,有更多的信件要打;对这些信件提到的问题要有人回答;各种草案要有人批准;它们要从一个人传导另一个人,以便核阅批准。工作量就不必要地增加了,要有更多的办事人员,速写人员,其他人员核送信人。归根结底,唯一的效果是增加的人员,增加了文书工作,增加了工资开销,但真实的工作成果增加甚微,而按人头计算完成产生的工作量却降低了。” 五、权责对称 学校组织机构的每个职能部门首先都有自己必须履行的职责,而要保证这些职责得以很好地实现,必须赋予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相应的权力。权责对称的原则就是指学校组织机构的特定职能部门必须承担一定的管理职责,同时被赋予一定的权力,使岗位职责和职业权力一致。其结果是避免职责大于权力,工作无法开展,或者权力大于职责,导致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最终保证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责。在学校里,处理好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保持的职能部门内部的相对平衡与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一致都是至关重要的。这种相对平衡和协调一致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职能部门内部和职能部门之间职责和权力的对称。 六、分工与统一相协调 学校组织机构的每个职能部门都有自己的特定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同时,又都是处在学校组织机构的整个体系当中。 分工与统一相协调的原则是指学校的各个职能部门的设定和职责划分要与学校校长的统一领导有机结合,协调一致。首先,要明确每个职能部门的机构性质、管理职责、直接上级、管辖下级,并且以明确的方式表示出来;同时,每个职能部门都还要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以规范工作程式。以上这些必须让全体教职员工都知道、领会和认同。其次,各个职能部门之间建立常规沟通渠道和工作交流制度,平时经常沟通,遇到问题彼此协调,建立和谐的横向业务关系。最后,校长和学校最高决策层要加强统一领导,把各个职能部门整合成一个有机的系统,发挥更大的作用。这就要求校长具备比较高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决策能力。

请问党的组织设定的原则是:

B、按照工作和单位原则
党的基层组织设定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党章为依据的原则。党章是党内的根本法规,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关系的基本原则。它不仅规定了党的组织制度、组织结构,而且还规定了党组织设定的基本形式和主要任务,以及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的产生办法和主要职权等。党的基层组织设定必须以党章为依据。对党章的规定要做到深入领会、正确理解和掌握。党章已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严格执行;党章没有规定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意见,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涉及到对党章的理解和解释方面的重要问题,必须请示中央批准。
(2)与党的新任务相适应的原则。lq同志在《论党》中指出:“党的组织形式与工作方法,是依据党所处的内外环境和党的政治任务来决定的,必须具有一定限度的灵活性。如果环境变更,工作条件改变,党提出了新的政治任务,那么,党的组织形式与工作方法,也必须有所改变;否则,旧的组织形式与工作方法,就要障碍我们党的工作内容的发展与政治任务的执行。”实践证明,只有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相应调整党的基层组织设定,才能更好地为政治路线服务,发挥好组织保证作用。
(3)按照社会基层单位设定的原则。党的基层组织按社会基层单位划分来设定,这一基本原则已明确体现在党章的规定中。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按照社会基层单位设定党的基层组织,是我们党一条成功的经验,有利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络,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依据工作需要和党员数量确定设定形式的原则。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按照这一原则设定党的基层组织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基层组织设定形式与党员人数的关系。②正确理解工作需要。一般情况下既要考虑工作需要,又要考虑党员人数。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工作确实需要,党员人数又没有达到成立相应党的基层组织的规定要求,要从严掌握。③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结构设定

这个问题太笼统,首先要明确几个关键因素:1、企业型别,2、企业所属行业,3、企业规模,4、企业人才机构,5、您的企业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定位等,您可以把人力资源部门设定成直线职能制、矩阵制、职能中心制等,建议您多去找些书来看,或者网上查些资料,就介绍这么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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