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和终止合同哪个好 企业能随便解除正式员工的合同吗?
企业能随便解除正式员工的合同吗?
企业能随便解除正式员工的合同吗?
企业不可以随意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劳动合同,须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须具有《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相应条件,否则须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企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企业随便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辞退,需要承担不利法律后果: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和47条支付双倍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事业编正式员工的合同和临时工的合同区别
1.正式人员,也就是在编人员,签订的是聘用合同,并且2002年就开始实行,这次改革只不过把以前的条例写入法律,即《事业单位管理条例》,条例里规定了,正式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与单位确立人事关系,即编制关系。
2.临时工签订的叫劳动合同(不是聘用合同),与单位确定的是雇佣关系(不是人事关系),待遇按照《劳动法》。
除了绩效考核,企业能随便降员工的薪级吗?
在正常情况下,企业应该逐年给员工增加工资,如果员工没有犯错,企业随便降员工的薪级是不应该的。
国企的正式员工和合同制员工的区别
大约是1993年左右开始,国企都纷纷进行了用工体制的改革。自那以后,所有国企员工都改为是合同制员工了。这样的合同制员工已没有正式不正式之分了,只有合同期长短之分。大多数原来的正式员工都可以与企业签订一次性的所谓“长期合同”,签订了长期合同的员工,如果双方都没有什么主动性的意愿改变,这个合同可以直至退休。另外还有一种是有期限限制的合同用工,如三年五年等等,与企业签订这种合同的员工,到了期满,双方都可以提出续签或不再续签的要求。
但是不管是长期合同员工还是有限期合同员工,在合同有效期内享受的待遇是完全一样的。
企业可以随便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吗
企业不可以随意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劳动合同,须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须具有《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相应条件,否则须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企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企业随便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辞退,需要承担不利法律后果: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和47条支付双倍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单位工作十五年企业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吗
如果你在单位干了15年,那么你的合同应该可以签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单位无正当理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即便是你不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也不能随便解除。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关于企业里正式员工的福利。
是的,很多企业都是转正以后和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签定劳动合同就要参加社保,有些比较好的企业还要为员工买商业保险。
先说社保:
外来工和农业户口一般只入三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
如是是本地城市户口:除三险之外还要交:失业保险,女的要交生育保险,还就住房公积金。
社保险种 个人缴费比率 单位缴费比 合计费率
基本养老保险 8% 20% 28%
失业保险 0.5% 1.5% 2%
基本医疗保险 2%+3元(大额) 9%+1%(大额)12%+3元
工伤保险 . 0.3%---1.6%(根据执照经营范围执行差别费率)
这是北京市职工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交费比率,其它各城市基本上也都采取与此相类似的做法。
商业保险:
比较好的单位。有些还会为员工买意外保险。或团体重疾保险,团队养老保险等。
在企业干满8,9年的员工企业能随便解甹吗
你说的“随便解聘”,是指无理由直接解聘吗?
如果企业无理由解聘员工,员工可以依法向企业索取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molss.gov./gb/zt/2007-09/29/content_198892.htm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有企业正式员工解除合同后住房公积金如何解决
1、若新单位在中央国家机关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程式:新单位把住房公积金账号告知该职工或职工原单位,原单位开具 “住房公积金转出通知书”,到原单位经办网点办理转出。
2、若新单位在其他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程式:新单位为员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其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出通知书”,原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转出通知书”到原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转出。
3、未找到新单位,应由原单位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集中封存即可。
对于以下单位,必须为在职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如果你的单位属于上述范围,那么必须给你上公积金,如果没有上,你可以向当地公积金的执法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不过目前各地公积金的执法力度不一,而且罚款额度不高,所有有的企业宁可交罚款也不上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