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交分录 未交增值税期末借方有余额,进项所认证的和账上是一致的,这是哪里有问题啊?
未交增值税期末借方有余额,进项所认证的和账上是一致的,这是哪里有问题啊?
未交增值税期末借方有余额,进项所认证的和账上是一致的,这是哪里有问题啊?
1.未交增值税期末借方有余额:税款缴纳的多了;
2.进项所认证的和账上是一致的。
3.检查一下进销项税额是否结转平了?
4.结转平了的进销项税额,差额部分是在:转出未交增值税。
5.把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再找余额方向试试。

补充一下问题 我11年12月应交增值税借方有余额,可是年底没转到未交增税科目下 ,在12年1月需要调整么?调
借方余额表示期末有留抵税额或预交(多交)税金,在12年1月不需要进行调整的
(判断题)一般地说,账户期末余额的方向(借方或贷方)本期增加额登记的方向是一致的。
是的。资产类、成本类借增贷减,期初期末余额在借方。权益类借减贷增,期初期末余额在贷方。损益类期末无余额。
账户期末余额的方向,大多与本期增加额登记的方向是一致的吗?
基本上可以这么认为。但不绝对。
比如损益类账户期末就无余额了。
资产负债类账户一搬情况下,余额的方向与本期增加额登记方向一致,损益类账户期末无余额
转出未交税金借方年底应该有余额吗
如果每月的月终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来结转当月应交增值税的,只要当月出现应上交的增值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这个科目应该有余额;其他的增值税下各三级科目也有余额,但“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这个二级科目不应该有余额(除非留抵)
请问期末应纳增值税额与进项,销项,出口退税,是怎样的换算公式?
计算公式如下:
1、前期未交数+本月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已交税-出口退税数=本期未交数
2、在一般的情况下,前期未交数应该等于本期已交数。
3、把握以上的计算公式,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计算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特此回答!
账户期末余额的方向,大多与本期增加额登记的方向是一致的?请详细说明
不一定的、要看账户的性质!性质不同方向就不一致。
资产类的,就是和增加额的方向一致,而负债类的,就是和减少额方向一致。也和当期的业务发生有关系。不是就肯定说是一致的。只能是说,大部分是这样的。
请问一下,是不是在科目余额表里面。本月应交的增值税=销项-进项-已交
总体来讲,关于增值税科目应设定三个二级明细才可核算得清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税务检查调整;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核算进项税、销项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等专案;
2、应交税费—未交增值下核算转入未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等专案;
3、应交增值税—税务检查调整核算税务检查补税款。
当月销项大于进项需交税时,把税款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交税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当月销项税小于进项税时不作上述的处理,到年底时销项还是小于进项税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现借方余额,属于留抵税额,这个资料应与纳税申报表上的资料一致,否则是错误的。
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需要做年结存吗?还是一直累计挂在借方?
所有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下的三级科目到年底都应该结平,两种方法,一种做一张凭证结平,另一种是不做凭证,新年开账时直接不转入余额,二级科目如果有借方余额的,实际是留抵数,结转到进项税额三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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