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超过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 工作满一个月,公司还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工作满一个月,公司还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工作满一个月,公司还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随时可以申请的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蒐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当然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作满一个月公司不签定劳动合同 我想辞职怎么办
像你这种情况,你可以辞职也可以拿到你应得的报酬。
我给你仔细分析下:
1,你们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你们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所以公司应当依法付给你工资。
2,你能获得多少报酬。如果你第二个月辞职的话,公司应当付给你之前约定的第一个月工资加上第二个月实际工作时日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你第二个月继续工作,公司未给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公司应当从第二个月付你双倍的工资直至与你签订了协议。
3,针对你的疑问,你是否在等到30天后才能辞职,给你解答。一般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话,劳动合同法规定,应提前三天辞职。超过试用期的,应当提前三十日提请辞职。也就是说,辞职首先要提交书面辞职信,其次,如果用人单位在三天或者三十日内不予答复的话,表示同意你辞职,用人单位没有理由不让你走。但是因你们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约定试用期,所以你们之间不存在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不能按照提前三天辞职。如果你单方面辞职会带来违约的风险。
4,但是你该采取什么措施才能马上辞职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由于公司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未依法给你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你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上面的第(二)(三)项的规定,这个理由是充分的,所以你可以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5,通过什么途径来解决你现在的处境呢?
劳动纠纷机制的解决办法: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到法院起诉(必须先仲裁才能起诉,一般仲裁就可以解决你的问题的)。
告诉你现在怎么办好:
1、先把你可以随时解除的理由告诉公司,因为这是法律规定的(上面第4点解释),公司没有及时给你工资,也没给你交社医保,你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三十天。
2、如果公司不同意的话,你跟他们说你将会去“告”他们。要求给你工资还有你将投诉公司在用工过程中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单位违法用工行为,将会受到查处。
3、如果你愿意继续工作下去,从第二个月起公司没有给你签订合同,应当给你支付两倍的工资。
4、上面协商不了,你就直接到劳动局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去之前先把公司的违法用工行为和你可以解除合同的理由写出来。跟劳动局的经办人员解释你的情况,他们会受理你的情况的。后面的程式你自然就知道该怎么办了。
最后希望你大胆与侵害自己权益的违法单位抗争到底,有理走遍天下,你这种情况对你比较有利。不用担心,勇敢去争取你自己的权益。

可以辞职,也可以向公司要求补偿,相关依据为以下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我进公司快一个月了,公司还没有和我签定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劳动者进公司快一个月了,公司还没有和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不违法,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满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工资卡入账记录也属于支付记录,是最好的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但你要提前搞搞清楚,入账的来源客户名是不是你所在单位。
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没有做满一个月会被公司上诉吗?
工作不够一个月,应该是在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以上条款解除劳动合同,不会违反法律规定,也就不会被公司提起诉讼。具体条款如下: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上班刚满一个月,没有劳动合同,工伤了怎么办
先看用人单位的态度了,
如果积极承担责任,那么我们也可以好话好说。
如若拒绝,那么蒐集证据证明某段时期内你为其工作,并因工作导致人身伤害,
到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提请仲裁,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支付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
如服务期超过一个月,并主张支付二倍工资,补缴社会统筹等。
没签劳动合同,现在没坐满一个月,怎么辞工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的形式给用人单位邮寄一份辞职书,保留好快递详情单以及影印一份辞职书,辞职到期以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字,至少储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