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信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患林达

火烧 2021-12-08 06:14:04 1054
历史深处的忧患林达 戴着镣铐跳舞——由《历史深处的忧患》很小时候就知道匈牙利著名诗人裴多菲的那首小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那时的自己对自由的概念还是很模糊的,觉得自己的

历史深处的忧患林达  

戴着镣铐跳舞——由《历史深处的忧患》

很小时候就知道匈牙利著名诗人裴多菲的那首小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那时的自己对自由的概念还是很模糊的,觉得自己的生活中想要什么父母、朋友基本都能满足,只是每当父母打我的时候会隐约觉得生活里还是有不如意的事情,那时候恨不能像飞虫般自由的飞。

越长大之后就会思考一些抽象的东西了,自由是一个即使到现在仍令我感到迷惑的概念。

信林达 历史深处的忧患林达

仅就那些先贤们的观念中,最经典的、被最广泛提及的自由概念是由英国著名的政治哲学家以赛亚·伯林提出来的。

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提出了不受外部干涉和自我支配自身“两种自由”的观点,在1958年的演讲中他又将自由进一步划分为积极自由(Liberty to……)与消极自由(Liberty from……)。

这样的自由观点对二十世纪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也让人们对于自由的看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林达先生在《历史深处的忧患》这本书里自始至终都试图在对美国宪法(尤其是宪法修正案的前七条)对美国人民权利的切实保护中展现美国式的自由,在美国漫长的对自由的寻找中,美国人和整个美国社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里最一起我注意的是关于橄榄球明星辛普森在大量证据面前仍然被判无罪的被称为“世纪大审判”的案件下。

当黑人“体育英雄”辛普森被判决无罪的那一刻,整个美国的震动是强烈的,而被害者之一的高德曼的父亲老高德曼在判决下达后颤抖的说出的一番话:“1994年6月13日是我一生中最可怕的噩梦降临的一天,今天则是第二个噩梦。

今天,并不是检察官输掉了这个官司,今天失败的是这个国家。

正义和公道没有得到伸张。”[i]也使整个美国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之中。

从以前的了解以及林达先生的书中我清楚地看到美国司法的制定在一开始就遵循着限制政府权力的原则,这一原则隐含着对弱者和贫民权力的切实保护,而在美国人的观念中,法庭上的被告也是弱者的一方,他们必须首先被假设为无罪进行辩护,并且不用穿囚服(基本上都是西装革履,没有形象上的罪恶感)这首先就有别于我们在国内通常所看到的一些审判,审判一方站在法律的制高点,而受审的往往一身囚服,也没有很好的辩护律师。

而在美国宪法修正案对每一个被告(嫌疑犯)的权力的充分考虑成就了辛普森案中辛普森“梦幻律师团”的组建以及其后的大量辩护的展开。

在国内我们是无法想象在如此多的证据(被丢在现场的一只血手套、现场DNA、现场的脚印现实鞋码跟辛普森的鞋号一致……)面前,被告还会几乎可以说是从容的逃脱刑罚(而且是被判无罪当庭开释)。

最耐人寻味的是在审判过后对美国普通民众的调查中,大部分人觉得辛普森其实应该是有罪的,但是他们也同时觉得对辛普森的判决过程是公正的;而当被问到假设他们是当时的陪审团成员的话他们是否也会一样做出无罪的判断时,被问者毫无例外的给了肯定的回答。

这样的回答其实反映了美国人在道义和自由之间进行的艰难挣扎和对公民自由权利的终极追求。

我以前觉得自己是很关注美国的,但是当仔细的读了一些关于美国的有些理论化的书籍之后我发觉美国其实并不是我之前印象里的那个整个都很开放、激烈甚至有些疯狂的模糊形象。

美国自有它坚持的原则、自有它为之奋斗的目标,美国是由一个个活生生的个体组建起来的国家,这个国家有不同于任何国家的民族构成和发展历史,这就使得建国之初就考虑到如何避免那些诸如英国在内的古老国度曾经经历过的一切国家之痛!于是,美国就选择了一条在最大限度上限制政府权力以切实保障普通民众之自由、天赋人权的道路,这样的理念反映在法律上就是《权利法案》及后来修订成的宪法的修正案,这些基本法律以至高无上的形式简介全面的概括了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所享有的各种各样的权利和自由(包括了当公民作为被告站在法庭的时候所受到的种种公正的对待以及对公职人员取证合法化的要求等),同时也最大限度的约束了公职人员的行为,使得任何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仅仅能形成在潜意识里而不会付诸行动。

也是在对这样一个群体有了很少的新的了解中,我重新考量了关于自由话题。

自由是一个亘古的话题,是从古至今人类一直在追寻的生活状态,可是谁也不会成为绝对自由的实践者。

林达先生在书中几乎无时不提醒读者美国在它追寻自由的过程中所付出的沉重的代价和血的教训,但是美国人始终不渝的坚持着他们将自由和公民权利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的出发点,哪怕因此会对现有的社会秩序和公平道义造成不可忽略的损害,林达先生在书中也说到“这是需要勇气的”[ii]而这样的勇气是需要智慧和对同一个信念的共同信任才能产生和坚持下去的。

在美国有一个很好的比喻说是家就是一个人的城堡,其实有时候仔细想想,我会觉得自由跟一座城堡的构建是分不开的,这座城堡就是每个人的心灵,如果说这个世上还有什么地方能给一个人绝对的自由可言,那这个地方就是各人的心灵,因为心是自己最后的完整的“家”。

我问过很多同学他们心中对自由的第一感觉,他们大多告诉我说他们觉得自由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至于它的相对面,答案是莫衷一是的,有人说他觉得相对面是政治、有人则认为是责任和你生而为人的本身的不自由、还有的则认为那个对立面应该是法律。

与其说自由是生活中的需要还不如说自由是真正心灵上的需求,只是这种心的需要必须有一定的物化的实现性。

更多的时候我更倾向于相信自由其实只是人们带着镣铐在跳舞,而这幅镣铐则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切实保全他的普通大众的天赋人权的法律,当每个人都带上了这样一幅法律的镣铐的时候,他就不会因为自己对自由的追求而去违背他人的正当权益,这样的自由虽然常常会大打折扣,但是只有这样才会同时兼顾更广义上的社会道义和自己心灵的道德拷问。

没有什么能比得上内心的安宁更让人觉得自由的,每一个社会都应该努力为民众提供自由不受侵犯的可能,同时也应该让自己的民众清楚的知悉不恰当的寻求自由会给自己带来的种种惩罚和内心的折磨,镣铐(必然要更加倾向于限制本来就大权在握或者有强势的一方)固然沉重,但是带给人的警醒却是整个社会自由权利实现的最坚实的保障。

当一个人是时刻提醒自己是戴着镣铐的时候,他还必须适应自己跳舞的状态,他是在独舞还是在群舞,这样不同的状态带给自己完全不同的心境作为一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是应该及时的调整和适应的。

当每个个体都能恰当的处理自己的行为时,社会的自由平权才能真正显现出来,这正是美国人在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之后还依旧不屈不挠地坚持对自由和人之为人的最基本权利的追求的最大动力。

因为他们深刻的了解一旦镣铐消失了或者一旦镣铐的约束力失去了平衡(对弱势更加的保护)会给整个社会造成的悲剧和灾难,如该书中介绍的关于麦克苏利夫妇被违规查禁资产的案件[iii],这样的案件无时无刻不刺激着美国人最敏感的生活原则——对自由和天赋权利的本能捍卫。

林达在书几乎是最后的地方写道:“为了约束联邦政府的犯规冲动,美国的立国者才写下了这短短十条修正案。

它成了美国人民自由和幸福的基石。”[iv]

是的,自由和幸福总是要有一定得规则去加以规定和保护的,而这些规则说到底是规范每一个参与进它所起作用的范围内的生活的人们,只是不同的人又有不同的游戏规则要去遵循。

戴着镣铐跳舞固然很沉重、受到很多的限制,而有谁有愿意在没有镣铐的世界里毫无安全感的惶惶终日?

这就是自由所要的代价和自由永远引人入胜的魅力所在吧。

  
永远跟党走
  • 如果你觉得本站很棒,可以通过扫码支付打赏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