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了吗 国有股减持、股权分置改革以及全流通的内在逻辑关系(目标与措施)
国有股减持、股权分置改革以及全流通的内在逻辑关系(目标与措施)
国有股减持、股权分置改革以及全流通的内在逻辑关系(目标与措施)
国有股减持"指通过证券市场将国有股份变现,从而国有资本从相关企业中退出的行为;"全流通"的含义则是使不可流通股份的流通起来,使不能在股票市场上上市交易的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让全部的股份都可以流通。股权分置改革是解决A股市场相关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对于同时存在H股或B股的A股上市公司,由A股市场相关股东协商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股权分置改革是解决A股市场相关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中,提到的"利益平衡"才是股权分置改革的本质含义,而对于股份间的利益平衡,其最简要的表述,就是要实现同股同权.所以,从真正意义上讲,股权分置改革,除了要解决全流通问题外,还应建立起确保上述各项产权权利能在不同股东间平等实现的机制,才算真正解决了股权分置问题.

国有股减持和全流通、股权分置改革是一回事吗
股权分置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股权分置是近两年才出现的新名词,但股权被分置的状况却由来已久。
很多老股民都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之初,有一些股票是全流通的。打开方正科技(原延中实业)的基本资料,我们可以看到,其总股本是97044.7万股,流通A股也是97044.7万股。
然而,由于很多历史原因,由国企股份制改造产生的国有股事实上处于暂不上市流通的状态,其它公开发行前的社会法人股、自然人股等非国有股也被作出暂不流通的安排,这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另外,通过配股送股等产生的股份,也根据其原始股份是否可流通划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截至2004年底,上市公司7149亿股的总股本中,非流通股份达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非流通股份中又有74%是国有股份。
股权分置的产生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呢?1992年5月的《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规定,“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而1994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对股份公司就已不再设置国家股、集体股和个人股,而是按股东权益的不同,设置普通股、优先股等。然而,翻看我国证券市场设立之初的相关规定,既找不到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股权分置改革与国有股减持不同。减持不等于全流通;获得流通权,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减持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开始被提上日程。1998年下半年以及2001年,曾先后两次进行过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效果不理想,很快停了下来。此次改革试点启动后,有很多投资者问,流通与减持有什么不同?对此,法律专家的解释是,减持不等于全流通,减持可以在交易所市场进行,也可以通过其它途径,被减持的股份并不必然获得流通权;而非流通股获得了流通权,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减持。
什么要改革
-股权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
正是由于股权分置,使上市公司大股东有“圈钱”的冲动,却不会关心公司股价的表现
作为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股权分置早已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的一块“心病”。市场各方逐渐认识到,股权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而且,随着新股发行上市不断积累,其不利影响也日益突出。
首先是因股权分置形成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的“利益分置”,即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资产净值的增减,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二级市场的股价。试举一例,可以对“利益分置”有更清晰的了解:2000年12月,某上市公司以每股46元的价格增发2000万股股票,由于是溢价发行,增发后每股净资产由5.07元增加到6.72元。也就是说,通过增发,该公司大股东不出一文就使自己的资产增值超过30%。其后该公司股价一直下跌,大股东却毫发无损。可见,正是由于股权分置,使得上市公司大股东有着“圈钱”的冲动,却不会关心公司股价的表现。上市公司的治理缺乏共同利益基础。
三分之二股份不能流通,客观上导致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股市投机性强,股价波动较大
股权分置也扭曲了证券市场的定价机制。股权分置格局下,股票定价除公司基本面因素外,还包括2/3股份暂不上市流通的预期。2/3股份不能上市流通,导致单一上市公司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股市投机性强,股价波动较大等。另外,股权分置使国有股权不能实现市场化的动态估值,形不成对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和增强资产增值能力的激励机制,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和产品创新也颇受制约。
股权分置改革与全流通的关系
2205年4月中国股市开始股权分置改革,是我国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改革,就是政府将以前不可以上市流通的国有股,法人股通过提供股改对价给二级市场持有者后获得二级市场流通权。
股改完成后原来不能流通的股份在锁定一定期限后可以获准流通,股票也就称为全流通。
现在还行的股票不存在这种情况,在上市锁定期满后就可以流通了。
国有股减持和股权分置改革的问题……
国有股减持和股权分置改革并不能拯救股市,真正能拯救股市的方法应为:建立有效的机制防止新股上市时,使用虚假业绩+虚假业绩上的高市盈率发行定价机制.在此基础上还的要防止一级市场上的恶庄通过100~500%的涨幅倒手给不知情的、喜欢炒新的家伙.这才是治本的解决之道,我们现在面临的困难都是由这个根本原因引发的。以前新股上市的一刻基本上将未来10年的投资机会都透支了,等待二级市场接手者的永远都只有价值回归的慢长熊路......
股权分置改革与国有股减持有什么区别?
股权分置改革解决的是全流通问题.国有股减持是指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东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所持股份,股权分置改革为国有股减持创造了减持的条件(全流通后大股东才有资格减持股份)
股权分置改革是什么?与国有股减持有什么关系?(拜托通俗易懂点)
没关系
国有股股权分置改革的利与弊??
你就不能简单的说吗
05年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减持,实现全流通后为什么还走出0678年的大牛市
改革中非流通股东支付了对价 一般为10:3 市场自然估值下降了30% 牛市来自于人民币升值 上市公司业绩大幅增长 相比存款资金流入股市 非流通股减持比例小的多
[股权分置改革]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与市盈率
发达的证券市场都是同股同权,我国由于股权流动性不同,所以价格也不同。因此在股权分置改革时,非流通股股东都要送额外的股票给流通股股东,作为自己股票可以流通的代价。
2006年以来的牛市与我国上市公司妥善处理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持减”有关,什么叫股权分置改革?
所谓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股东所持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称为流通股,而公开发行前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这种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状况,为中国内地证券市场所独有
股权分置改革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改革,就是政府将以前不可以上市流通的国有股(还包括其他各种形式不能流通的股票)拿到市场上流通。 以前不叫股权分置改革,以前叫国有股减持,现在重新包装了一下,再次推出。
非流通股与流通股这二类股份,除了持股的成本的巨大差异和流通权不同之外,赋于每份股份其它的权利均相同。由于持股的成本有巨大差异,造成了二类股东之间的严重不公。 这种制度安排不仅使上市公司或大股东不关心股价的涨跌,不利于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越来越影响到上市公司通过股权交易进行兼并达到资产市场化配置的目的,妨碍了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