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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舶司和市舶使 古代寧波的市舶司(三)

火烧 2022-07-21 14:16:25 1037
古代寧波的市舶司(三) 位於寶奎巷的高麗使館舊址。 孟亞月 攝胡白水宋元兩朝,來寧波港進行國際貿易的國家,可以分爲三大塊,即高麗、日本和東南亞及阿拉伯諸國。這些國家的外貿形式主要是兩種,即朝貢貿易和民

古代寧波的市舶司(三)  

位於寶奎巷的高麗使館舊址。 孟亞月 攝

胡白水

宋元兩朝,來寧波港進行國際貿易的國家,可以分爲三大塊,即高麗、日本和東南亞及阿拉伯諸國。這些國家的外貿形式主要是兩種,即朝貢貿易和民間貿易。所謂朝貢貿易,就是古代中國政府與外國政府在傳統的“貢”和“賜”的形式下,帶有濃厚的政治、外交性質的貿易,又稱“貢賜貿易”。民間貿易就是各國民間買賣。各國來寧波進行這兩種外貿活動,都是在寧波市舶司管理下進行的。

宋朝的主要外貿國是高麗,這可能與國土相接、外交密切有關係。宋麗貿易首先是從朝貢貿易開始的,在宋朝剛建立的第三年,即宋太祖建隆三年(962)十二月,高麗國王王昭便遣使者李興祐入宋進貢。次年春,宋朝政府也派使者前往,冊封王昭爲高麗國王,由此開始了宋麗兩國的交往和朝貢貿易。

宋麗朝貢貿易,先後受到遼、金、元的軍事幹擾及各方外交政策調整的影響,很不穩定。一開始是逐步發展,到了宋神宗時期(1068-1085),可以說是進入了黃金時期。宋神宗去世,宋哲宗繼位,宋麗朝貢貿易勢頭有點降溫。待宋哲宗親政,特別是宋徽宗登位後,再度升溫。在宋高宗前期,又有下滑,形成若即若離狀態。到了宋高宗紹興十一年(1141),宋金簽訂《紹興和議》後,宋麗關係幾乎斷絕。在宋孝宗初期,雖然在隆興二年(1164)和乾道九年(1173)有過兩次朝貢貿易,但不久兩國便斷絕了官方交往。

宋麗的朝貢貿易,在穩定期的時候,兩國還是很重視的。宋神宗曾下詔,接待高麗朝貢使團“朝廷賜予禮遇,皆在諸國之右”。每逢高麗朝貢者低達寧波,都有引伴官前往迎接,返程時又有送伴使相隨護送。爲進一步加強高麗貢使的接待工作,宋神宗又在元豐初,下詔在寧波和鎮海各建高麗貢使館,並賜名“樂賓亭”和“航濟亭”。樂賓亭的具體方位今已不詳,航濟亭原建在鎮海城關沿江東路的甬江邊,現在鎮海城關沿江西路的航濟亭是近年才仿建的。宋神宗在元豐三年(1080)曾下詔:“高麗國王每朝貢,回賜浙絹萬匹。”其實,實際回賜數量都已大大超過此數。在宋徽宗政和七年(1117),朝廷在寧波不但創設了“高麗司”,而且建立了政府外事接待機構“高麗使館”。這高麗使館遺址位於現在寧波鎮明路月湖東岸的寶奎巷。

高麗國王對宋使的接待也是高規格的,每次都派大臣出迎、陪伴、送往,贈以厚禮。宋神宗元豐元年(1078),陳睦和安燾等奉使高麗,所受禮物舟不勝載,不得不就地變賣,“折價貿銀甚多”。

在這種良好互動的環境下,高麗來宋的朝貢貿易團更加龐大。在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八月,高麗一次使宋人員竟達二百六十九人之多,還在宋境內進行朝貢的“附帶貿易”,宋朝官員都給他們提供方便。這也是促成宋麗民間貿易蓬勃掀起的原因之一。

宋麗民間貿易,是在朝貢貿易的促進和宋初推行“招誘獎進”的貿易鼓勵政策下進行的,於宋真宗鹹平元年(998)開始,就取得了比較迅速的發展。據韓國現存的史料記載,從開始到宋少帝祥興二年(1279)的兩百八十一年間,宋商往高麗貿易約有一百五十次,每次人數少則數十人,多則上百人,可以想象當時民間貿易之盛。但是,非常遺憾的是,從現存的史料中,極難找到高麗來宋進行民間貿易的記載。現在,只能結合對其它史料的分析,確定高麗的民間商人曾多次到來,只因其造船業和航海技能的相對落後,制約了其次數沒有宋朝去的多。

對宋麗兩國的民間貿易,高麗王國也是相當重視的。當時,王城開京專門建有清州、忠州、四店、利賓四所客館接待宋商。每年滯留於高麗的福建、兩浙(以寧波、台州爲主體)的商人有數百人之多,一些宋商甚至在高麗組建家庭或任職爲官。有時,國王還會賜宴宋商。據朝鮮鄭麟趾的《高麗史》記載,文宗九年(1055)二月寒食節,高麗國王於娛賓、迎賓、清河三館犒勞宋商,赴宴宋商多達二百八十五人。

與宋朝有貿易往來的東南亞及阿拉伯國家和地區有五十多個,宋商航海商船直接到達的也有二十多個。這些國家和地區與寧波的貿易交往,既有朝貢貿易也有民間貿易,並且這兩種的貿易都非常興旺。自宋太宗淳化三年(992),闍婆(爪哇)王國的使者,經宋商毛旭的引導到達寧波的鎮海,再進京城開封進行朝貢貿易以後,東南亞及阿拉伯諸國來宋京城開封朝貢貿易的人數和批次迅速增多,以致到宋神宗元豐年間(1078-1085),宋廷不得不下詔規定,以後外商進奉物,在市舶司所在地出售,市舶司不得再簽證令其發往京城開封。但此規定並未扼制住這迅猛發展的進京朝貢勢頭。到了宋徽宗宣和四年(1122),宋廷再次重申:“蕃國進奉物,如元豐法,令舶司即其地鬻之,毋發至京師,違者論罪。”至此,這個勢頭纔得到控制,可見此朝貢之頻繁。

東南亞及阿拉伯諸國來寧波的民間貿易也是十分興旺的,當時這些國家的不少商人在寧波長期居住經商,以致老死。在寧波城內泥橋下形成了有一定規模的“波斯團”這樣的經商行業組織。現在經過考古挖掘已證實,有一批波斯和阿拉伯商人集中居住在寧波的市舶司附近,還於宋真宗鹹平年間(998-1003),在獅子橋的北面建造了清真寺,以滿足定居寧波商人宗教信仰的需要,東渡門內的一條小巷也因此得名爲波斯巷。這些都真實地反映了東南亞及阿拉伯商人在寧波居住經商曾經有較大規模。

海外島國的日本與我國的貿易,貫穿於宋元兩個朝代,但只有民間貿易而未見有朝貢貿易。宋朝與日本的貿易,明顯地體現出兩個特點,一個是始於單向通商,另一個是少有政治干擾。這可能是日本遠在海外天邊,與宋朝安危尚無直接關聯有關。

宋朝建立後推行外貿鼓勵政策,而此時的日本卻是採取一種特殊的閉關鎖國政策。日本這個閉關鎖國政策的特殊性是嚴禁本國居民出海通商,而不禁宋商前去貿易,故這一時期往來於中日航線的大多數是宋朝商船。據不完全統計,僅北宋一百六十餘年間,宋朝赴日本貿易的商船就有六七十次之多,以致日本於寬弘二年(1005),對宋商到日本經商的年限作了規定,以減少宋商入境數量。

這種始於北宋初年的單向貿易狀況直到南宋中期,隨着日本國內政策由鎖國向開放的轉變,才形成宋日雙向並存的貿易景象。《開慶四明續志》記載,每年夏汛,“倭人冒鯨波之險,舳艫相銜,以其物來售”,說明當時日本商船來寧波經商相當頻繁。但是,即使這樣,日本在天皇建長六年(1254)四月,幕府曾下令規定,凡駛往宋朝的船隻以五艘爲限,其餘悉予譭棄,還是極力限制日商入宋的規模。

宋日貿易少有政治干擾,主要是未見兩國政府上層對貿易的插手,比較寬鬆地讓基層政府或私人去經營。據日本史籍《日本運上錄》記載,三條天皇長和二年(1013)宋廷有牒文送往日本,日政府令式部大輔高階積善起草復牒。但這條記載不見於中國史籍。又據宋朝史籍《宋會要輯稿》和《宋史· 日本傳》記載,宋仁宗天聖四年(1026),寧波地方官上奏,稱日本太宰府派使者周良史送來物品,宋廷以其無國書,令寧波地方官婉言拒之。然而,這條史實同樣未見日本國史記載。對此,研究者推測,前者可能是寧波地方官爲招徠日商所爲,後者則可能是日本太宰府官員私人行爲。

從正史《宋史· 日本傳》中,還可進一步看到,在宋神宗熙寧年間(1068-1078),宋日兩國開始有類似於官方的朝貢貿易,兩國之間互有牒文往來,但宋朝方面基本上都是寧波地方官借朝廷名義發往,而日本則多以大宰府名義復牒,少見兩國政府高層的直接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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