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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的阶段特征 「 ”歇家”是什么组织?为何明清时期的民间,只知歇家而不知官府
「 ”歇家”是什么组织?为何明清时期的民间,只知歇家而不知官府 在明清两代的民间社会中,无论是在赋税、漕运、仓储领域,还是诉讼、商业贸易等等,都可以看到有这样一种组织——歇家。歇家可以说是在明清朝廷制
「 ”歇家”是什么组织?为何明清时期的民间,只知歇家而不知官府

在明清两代的民间社会中,无论是在赋税、漕运、仓储领域,还是诉讼、商业贸易等等,都可以看到有这样一种组织——歇家。歇家可以说是在明清朝廷制度外的一种对社会制度的补充。歇家虽然在各个领域中都有不同的经营模式和作用,但是也有其共通之处。 歇家在明清时期作为一种不可缺少的民间力量,他们在官府和民间百姓之间大多是扮演的一种中间人的角色。尽管歇家还有着许多不法之处,但是无论是对于官府,还是民间的民众,歇家的存在为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的运转都提供着很很大的便利条件。 古代生活场景 一、什么是歇家 「 ”歇家”这个词对于我们来说已经是很陌生的了,但是在明清时期,歇家是一种妇孺皆知的词。有关「 ”歇家”的记载,贯穿了明清时期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歇家”在赋役、诉讼、贸易等等领域都显得十分强大,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歇家将官府权利架空的局面,以至于在嘉靖中期,江西巡抚张时彻说:「 ”凡词讼钱粮,事在官司,权柄执于歇家,行止听其自便。”张时彻也在《芝园集》中说「 ”在县市只知有歇家,而不知有官府”由此可见歇家的势力之强盛。不仅仅是在江西,浙江、江苏、青海、福建等等地方,都有歇家参与到赋役和诉讼中的记载。歇家参与到商业、赋役、诉讼等等这些领域,都是利用人们「 ”住宿”的需求所演变而来的,无论是诉讼、进行贸易,还是缴纳赋税钱粮都需要「 ”住宿”,由此「 ”客店”就成了歇家的前身。 从行政划分来看,歇家可以分为省歇、府歇、县歇、里歇;从领域来分,歇家可以被称作「 ”赋役歇家”、「 ”讼师歇家”、「 ”仓场歇家”等等。 歇家不仅仅是一种经营方式,就像现在的公司,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 在歇家这个群体中,不同的领域会有不同的经营者,在诉讼中歇家的经营者主要是一些官府的胥吏,有学问的生员、甚至是一些官僚的亲戚参与其中;在商业贸易当中的歇家则是牙商,牙人;在赋役中则多是胥吏和棍徒等。胡铁球在《明清歇家研究》中将各种歇家的经营者分为这五种:一种是「 ”市棍”、「 ”市猾”类的;二是书吏、册书类;三是在官府当差的衙役、差人等等;第四种是土棍、绅衿之类,就是当地的一些恶人或者是有名望的乡绅和生员;第五种是「 ”里役”类,就是帮助基层组织管理民众的人。 古代农村生活 二、歇家参与诉讼 歇家参与到官府的司法诉讼中,主要是发挥的作用是可以帮助官府传唤原被告,歇家甚至可以将被告临时的拘禁起来。我们现在的司法制度中,有取保候审这样的说法,也会有有关部门来专门管理这些取保候审的人,而明清时期的歇家,还有一种职能就是帮助官府看管「 ”取保候审”的人。 歇家参与诉讼不仅仅是体现在与官府的合作,还为准备走诉讼程序的人提供服务。 明清时期的歇家对准备打官司的人提供的服务可谓是面面俱到。首先是住宿,你远道而来,不住宿是不行的;其次是提供讼师,有些歇家会自己豢养一批讼师,有些歇家只是为讼师们提供一个活动的场所;再次就是法律援助,这就非常先进了,他们还会帮助打官司的民众办理各种手续;第四是矛盾调解,歇家会根据原被告双方提供的案情来出面调解。第五是提供担保服务。 影视剧中的讼师形象 在明清时期,其实官府是不提倡民众参与到诉讼案件中的。于是,他们会要求在诉讼之前要呈递书面的告状,还对告状的格式做了详细的规定,比如人命案有人命案的格式、状告盗窃的也有自己的格式等等,并且规定了「 ”如不合格者,将代书人重则枷号、所告不许准理”。民众的文化程度不是很高,也就不会研究如何写不同格式的状纸,于是歇家就成了民众在走诉讼渠道之前必须找的「 ”中介”,这也就诞生了这种诉讼歇家,有些歇家本身就是讼师自己开设的。 上面说的是歇家提供讼师的服务,至于住宿、法律援助、矛盾调解以及担保这几方面就不详细叙述了。 在明清时期,只要是有诉讼问题,人们便会直接投奔歇家,就像我们现在遇到问题大多数人会咨询律师是一样的。到了清代,甚至形成了一种,不投奔歇家就无法走正常的诉讼程序的「 ”潜规则”! 歇家除了参与到诉讼领域之外,还在赋税、船政、盐场等等方面都有歇家的参与,在这里就不一一阐述了。而歇家除了在民间盛行以外,官府还有一套利用歇家的功能为当地官府办事情的一种制度,这套制度就是保歇制度。 清朝衙役 三、保歇制度 就如同上文所说,保歇就是一种明清时期歇家帮官府办理事务的制度,在官府歇家被称为「 ”保户”,是一种有人数限制的官设的职位。 歇家保户在官府方面有着许多职能,第一是帮助官府追缴赋税;第二是拘禁,那些拖欠税款的里长或者是纳税人;第三是勾摄,就是帮助政府的人来工作;第四是拘提,但凡是遇到相关案件,要有提审相关的人员,就需要歇家去将相关人等带到官府进行审问;第五是歇家可以参与到拘捕一些犯人的活动中,一些参与司法取证的过程中也会有歇家的参与。 在民众的认识中,歇家几乎是官府的代言人,无论是赋税、贸易、打官司等等,都需要经过歇家来与官府沟通。而政府赋予了歇家保户们赋役、拘禁等等职能,再加上他们对商业的垄断性,以及参与歇家保户经营的人又是官府中的胥吏、里役等等这些在当地有势力的人,这就导致了歇家在当地的势力会很大。他们控制着商业、诉讼甚至是诉讼,也就是说,在一些地方,歇家就是当地的实际控制人。 不仅仅是在基层有歇家保户的存在,在明代国子监设有歇家、京法司也设有歇家,盐场、船政等等都设有歇家,想这些歇家,在一些记载中都被称之为保歇,就是保户歇家的简称。 保歇是歇家的一种,这种与其他歇家的不同之处是他们得到了官府的认可,歇家保户最大的作用或者说是最根本的作用是帮助官府来征收赋税,所以在《明清歇家研究》中,保歇制度也被看作是一种催征的体制。 古代农民劳作场景 四、结语 歇家在明清时期已经融入到社会中的点点滴滴,甚至到了民国时候都曾经普遍存在于全国,尤其是在商业、诉讼、赋役等领域的势力尤其强大。歇家和宗族等等这些一样,都是我国古代基层社会中最重要的力量之一。歇家,又和宗族这些不同,他是民间在自我发展的过程中演变出来的一种特殊的经营方式。这种经营方式可以大致分为两种,一种在民间发展,以上述的歇家参与到诉讼中为代表;另一种是被官府认可的歇家,是以上述以歇家制度为代表,这种歇家一般被称之为保户、歇保等等。 虽然歇家在官府和百姓之间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起到了一种类似润滑剂一样的角色,但是歇家也在其中利用自己的职权牟利。 尤其是道明朝中后期,由于社会的动荡,基层社会开始出现各种乱像,基层社会制度开始崩塌。而人们的思想也随之开始发生变化,尤其是以歇家为代表的一群人,开始勾连官府徇私舞弊、贪婪敛财,这也使得社会更加的混乱不堪。 歇家和明清时期的基层社会是分割不开的,随着明清社会的变迁,歇家却一直存在着,并且为明清两代王朝的统治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歇家与明代基层社会研究》、《明清歇家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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