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年低财务报表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后果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年低财务报表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后果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年低财务报表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后果
您好:
一人有限公司年底根据您公司的亏损额度和税务所得要求来定,亏损不多,不用出审计报告。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年检还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吗?
需要。
我国《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了特殊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这是为了防止股东既是出资人,又是经营管理者,缺乏监督而导致的财务会计资料不实的情况发生。
的有限责任公司,年报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吗
按国家没有强制审计,实际是各地执行不一样的,要看你的主管税务机关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吗?
中国注册会计师法的两条规定:
第二十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合伙设立。
合伙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是负有限责任的法人:
(一)不少于三十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五名注册会计师;
(三)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其他条件。
合伙制:只要两个以上有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发起就能成立。责任形式分为两种(1)有限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相结合。即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2)无限连带责任。对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制:需要五个以上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发起成立。确实这种有限的责任承担有弊端,也不利于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所以新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法正在酝酿中,就是要签字注册会计师负无限责任,估计很快就能通过。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有区别吗
前者是事务所类别,一般用于规范性档案中。后者是事务所名称中的字样,一般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凡是事务所名称中带有“公司”字样的,都是有限责任制的事务所。
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不是非常有名的所。楼主想问什么呢,是要去那应聘么?还是有业务想找那间所?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报表等
1.按理每月都要报会计报表。每月15日钱要申报税收、法定代表人即负责人。
2.没有这种说法!
(一)资料:ABC会计师事务所的A和B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2008
您好!
(2)张红既登记总账也登记明细账,构成了不相容岗位未能分离。
(3)甲公司销售处销售人员接受顾客订货单后,没有取得经销售主管批准的销售单就直接提货,这样就使仓库管理人员与销售人员串通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发货成为可能。应建议甲公司在销售处销售人员接受顾客订货单后,由销售主管根据授权决定是否接受该顾客订单。顾客订单经批准之后,需要编制一式四联的销售单,各仓库只有在收到经销售主管批准的销售单时才能供货。
(4)甲公司开具销售发票的人员在开具发票前没有进行独立检查。应建议有关人员在开具发票之前,检查是否存在装运凭证和相应的经批准的销售单,并认真核对装运凭证上的货物数量与销售发票上的货物数量是否相符。
(5)甲公司没有将赊销信用的批准与销售产品进行不相容职务的适当分离。应建议XYZ公司合理划分工作职责,设专门的信用管理人员来调查了解客户的信用情况、批准赊销业务,避免销售人员为扩大销售而使企业承受过高的信用风险。
(6)甲公司由一名会计人员同时登记销售明细账、总账和应收账款明细账、总账及现金、银行日记账,不相容职务未进行分离。应建议XYZ公司由不同的会计人员登记销售明细账、总账和应收账款明细账、总账及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
某会计师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负责对甲公司20×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1)A注册会计师在归整审计档案时存在问题。审计工作底 稿归档期限为审计报告日后60天内,该业务审计报告日为2月15日,完成归档日期为5月15日,归档期限超过了60天。
(2)在归整审 计档案后,A注册会计师私下修改审计工作底稿存在问题。一般情况下,审计报告归档之后不需要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修改或增加,如果发现有必要修改现有审计工 作底稿或增加新的工作底稿,无论性质如何,均应当记录下列事项:修改或增加审计工作底稿的时间和人员,以及复核的时间和人员;修改或增加审计工作底稿的具 体理由;修改或增加审计工作底稿对审计结论产生的影响。修改现有工作底稿应该是对原记录资讯不予删除(包括涂改、覆蓋等方式)的前提下,采用新资讯的方式 予以修改。(
中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工资怎么样
具体工资数额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法律仅规定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