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转本年利润会计分录 写会计分录;收到被投资方分来的现金股利200元(采用成本法,被投资方的所得税税率为33%)
写会计分录;收到被投资方分来的现金股利200元(采用成本法,被投资方的所得税税率为33%)
写会计分录;收到被投资方分来的现金股利200元(采用成本法,被投资方的所得税税率为33%)
宣布分配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200
贷:投资收益 200
收到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200
贷:应收股利 200
在权益法下,要根据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率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率的比较确认所得税影响。成本法下不用。
收到股息30000,已存入银行,被投资方A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33%,南方公司按成本法核算投资。
成本法核算投资,在确认投资收益30000的时候,直接冲减投资成本(假设你们的投资成本没有冲减完毕):
借:应收股利 3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30000
收到股利的时候,
如果你们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也是33%或者低于33%:
借:银行存款 30000
贷:应收股利 30000
如果你们公司的所得税税率高于33%,假设50%(似乎不太可能),那么还要补交所得税30000/33%*(50%-33%)
当被投资方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各怎么做分录?
1、成本法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
(1)取得投资当年分派的 (属于清算型股利)
借:银行存款/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
(2)以后年度分派的 (根据被投资方现金股利的分配和上年实现的净利润之间的关系计算)
① 分的股利 > 上年实现的净利润 如:2004年分派股利1600万 > 2003年的净利润1000万 ,持股比例3%
借:应收股利 1600*3%
贷:投资收益 1000*3%
长期股权投资 600*3% (差额)
②分的股利 = 上年实现的净利润 如:2004年分派股利1000万 = 2003年的净利润1000万 ,持股比例3%
借:应收股利 1000 *3%
贷:投资收益 1000 *3%
③分的股利 < 上年实现的净利润 ,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考虑长期股权投资的恢复问题,但前提是以前冲减过投资成本
如:2004年分派股利900万 < 2003年实现的净利润1000万
借:应收股利 900 *3% ①
长期长期股权投资 100 *3% ③=②-①
贷:投资收益 1000 *3% ②
如:2004年分派股利100万 < 2003年实现的净利润1000万
借:应收股利 100 *3% ①
长期股权投资 27 ③=②-①
贷:投资收益 1000 *3% ② 最多可以确认30万
如:2004年分派股利50万 < 2003年实现的净利润1000万
借:应收股利 50 *3% ①
长期股权投资 27 ②(假设以前年度冲减的长投为27万,则以原来冲减的为限)
贷:投资收益 28.5 ③=①+②
2、权益法下
被投资单位分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企业的所适用所得税税率,低于投资企业的所适用所得税税率。收到投资收益的现金股利还需要补缴税金吗
是的,低于部分地比例,应由本单位交足。1、对方企业需提供已纳税证明(包括比例),2、由本单位补足: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并发放的现金股利100 000元(该项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方税率和本企业一致
分两个分录:
先是对方宣告股利:
借:应收股利1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00000
然后是实际收到股利
借:银行存款100000
贷:应收股利100000
看你的具体情况
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方分红的会计分录怎么做?是被投资方哦,不是投资方
借,利润分配一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现金股利和净利润投资方应如何处理,求会计分录和计算方法
成本法下:
现金股利处理: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受到款项作: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净利润不作长期股权调整,因为是成本法下。
被投资方会计分录
如果收到的是货币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如果收到的是资产
借:固定资产(库存商品)
贷:实收资本
分录:收到被投资方分来红利28000元,已进账
分录如下:
借 应收股利 28000
贷 投资收益 28000
借 银行存款 28000
贷 应收股利 28000
关于专利做投资,投资方的会计分录
财务收入是按实际收入入账的,即、甲公司和丙公司的交易价格,并不按评估的价值,评估的价值是交易的参考价值,有时交易的价值会高于或低于的评估的价值的。会计按实收资本(借、无形资产交易价值)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