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中期政变 唐中期历史
唐中期历史
一、分析唐朝中后期的历史
安禄山叛乱的直接的和可见的遗产是一个大为削弱的中央政权管辖下的不稳定的总形势。
在几个地区,特别在不断遭受战祸和将有长期和艰难的重建工作的河南北部,物质的破坏是严重的。在其他曾发生过重大的、但只是停停打打的战斗的区域,如关中、河东南部和河北,最严重的后果是征用人力造成的,因而是短期的。
这时全体民众面临的具体困苦主要只能推测;但有充分材料证明,当时存在大规模的破坏、荒芜和人口减少。政府自身被各种各样的困难——严重的资金短缺、混乱的官僚机器、破坏的交通、吐蕃构成的严重的外来威胁和浙江发生的一次危急的(显然是民众的)叛乱——所困扰。
但一些事件表明,其中最难处理的问题是曾经确保王朝生存下来的那种手段,这就是为了行使分散的权力,动员资源和进行战争而在内地建立起来的军事藩镇。 这些藩镇之建立是专门为了应付军事的紧急情况。
但在叛乱的过程中扎下了根后,它们这时已形成了京师大门以外的主要权力中心。一方面,军事力量无疑使节度使们能够对朝廷坚持自己的权利,甚至藐视朝廷;在历史著作中,他们通常被形容为桀骜不驯和追求权势的武将。
另一方面,客观情况本身,即政府的紧密结合和高度集权的旧政制的崩溃,也需要比过去更大程度地把权力下放到地方一级。因此,新的地方政体的发展也可以被看成是对紧急需要的一种积极反应,这一点已被叛乱以后若干年新的地方行政单位的建立所证实,而它们以前在这些地方是不存在的。
例如,764年和765年,从荆南和江西这两个大的旧置道分离出更统一、更紧密的湖南和鄂岳的措施肯定是由于当时的行政能力不能胜任所致,而不是像以后的情况那样是出于削弱军事上强大的藩镇的愿望。唐王朝只是在付出了高度分权的代价后才得以幸存下来。
叛乱结束时的行政安排是建立约34个新的地方藩镇。以后几十年新藩镇继续增加,其数在45—50个之间。
新藩镇的建立和复杂的辖境的变动使763年以后唐朝的行政地理非常难以捉摸。但叛乱平定后最初几年存在的30个藩镇实际上都以这种或那种形式保存下来,到785年,所有比较重要的藩镇都已形成。
大小的差别很大,有的只包括两个州,有的则有12个或更多。地位和行政结构的不同也使事情复杂化。
最初,大部分藩镇(几乎是华北的所有的那些镇)由节度使管辖,他们都兼有观察使的权力。后一种职务是玄宗时代的采访处置使的直接后身,但这时它拥有广泛的行政权力。
按理说,节度使应拥有常备军供他们指挥,在理论上是为了执行他们的军事任务。这里情况又有很大差别,有的镇只有军队数千,而有的镇则多达7.5—10万人。
观察使领导的镇的各类军队都很少,这类官员一般兼有都团练使或都防御使的头衔,从而在必要时有权在地方行动中动员军队。在安禄山叛乱结束时兵员总数(包括边防军)可估计为85万人左右,这不包括当时已被解散的府兵。
但在这种高度军事化的情况下,朝廷却没有一支任何规模的中央军队可供调遣。从军事上说,政府几乎完全依赖忠于王朝的节度使的军队,但这些军队不论设置在边境沿线或分布于整个华北,都不在它的直接权力之下。

从一开始,内地几处军队大集结的继续存在(甚至在和平恢复后仍如此)妨碍了想重新树立中央权威的任何坚定和有效的活动。情况确实如此,原因有二:地方戍军常常是动乱的根源;更重要的是,他们为争取独立地位的有野心的地方领袖提供力量。
地方部队内部的哗变和动乱是经常的,这些情况有时是暴虐和无人道的领导造成的苦难引起的,如764年河中和775年河阳的情况;但由于单纯的个人对抗和军纪败坏造成的这些情况至少同样经常,如770年的湖南和774年的汴州就是如此。虽然它们助长了总的不安全感,并且它们一直有发展成大暴乱的危险,但这类动乱的影响主要是地方性质的。
受这类戍军支撑的基本自治的地方政治权力的出现则是另一回事。这些势力为了有效地控制帝国的要地,最后甚至为了取得那里的主权,很快向中央政府进行挑战。
军事力量不但支持它们的野心,而且为它们的领袖赖以在领地中取得充分完整的控制提供了手段。这样,从那些长期在中央控制之外的地方政体,我们可以发现从以原来派在该地区的军队为基础的狭隘的军事权力发展成真正在地方割据称雄的明确迹象。
甚至像魏博和昭义那样的藩镇(前者不受节制,后者效忠朝廷),情况也是如此,它们的军队只是在安禄山叛乱以后的时期通过大规模征募和训练地方居民以后才变得难以对付。 中央政府是非常了解军事力量分散的种种危险的。
但它缺乏消灭这种现象或对地方势力施加任何严密的中央控制的手段:各地的军事领袖和一般士兵都激烈反对这类政策。因此它对诸如战时英雄郭子仪提出的取消军事藩镇的建议和对文官独孤及提出的紧缩所有内地各地的军队规模的建议,都无实施的企图。
随着叛乱后局势的明朗化,有人认识到,为了抵消不直接受中央控制的藩镇力量,在直接受中央控制的几个藩镇保持庞大的驻军是绝对必要的。随时由中央政府调遣的大部分兵力分驻在西北边境沿线。
总的说,这些军队造成的问题比内地军队少,这无非是因为他。
二、唐朝中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从历史的角度上习惯把唐朝的历史分为两个时期。前期是唐朝逐渐强大的时期。后期是唐朝逐渐衰落的过程。划分的历史时间就是安史之乱。安史之乱(755年-762年)使唐王朝自盛而衰。要是说唐朝中期的话。唐朝的时间是618年-907年。可以估算。但是很难说唐中期有什么界限。
你说的唐朝中期。可能是从诗歌的角度分析的吧。分析诗歌或文化的发展阶段时候经常用到:初唐 盛唐 中唐 晚唐 四个时期。那么那这个算的话。所谓的唐朝中期应该是从唐肃宗开始的。因为中唐时期文化代表的人物韩愈就是在唐肃宗时期出现的吧。希望能对你有帮助。希望采纳。呵呵。
改正一点就是韩愈的活动是在唐肃宗之子唐代宗时期。和之后。虽然这么说还是把时间定在唐肃宗吧。在位时间:756-762。什么都不是绝对的。本人只能提供一点帮助呵呵
但是一分析唐肃宗的在位时间。跟安史之乱相始终。也就是762年退位。唐代宗开始在位。要是说安史之乱的结束是唐中期的开始的话。那么就应该在唐代宗时期开始的了!请你一定要好好分析下!
三、历史中的初期中期晚期怎么划分
一般来说,开国君主执政或从开国就一直国富民强的时候或头几十年叫做初期,比如明朝的洪武帝,建文帝,永乐帝,洪熙帝,宣德帝的时候叫明初初期到了一些大规模的叛乱或变故时就算进入中期,比如正统年间的土木之变,就算进入了明中期.不过也有例外,比如唐初【高祖,太宗,高宗,中宗,睿宗,武后,中宗(复位),睿宗(复位) 】之后,进入了一段中国最鼎盛的时期,有些史学家把其单独划为一个时期—盛唐,然后安史之乱爆发后才算唐中期.中期到了一些大型的变故,叛乱后进入晚期或后期,比如张居正变法失败就标志着明朝进入明晚期,而清朝道光年间的鸦片战争失败,算进入晚清.其实这也就是后人自己划得,后人都知道王朝这个时候快灭亡了,找了个在比较大的事作为划分标志,你看周朝,发生多少变故,存在了800多年,也没见人划晚周,中周什么的,原因就是变故太多了,没法划,就划了个东西周.。
四、唐代中期发生了甚么历史故事
安史之乱――安禄山起兵天宝十四年(公元665年),安禄山以讨伐杨国忠为名,于范阳起兵。
叛军两个月便攻陷洛阳,安禄山更自称「大燕皇帝」,建立燕国。 ――唐玄宗奔蜀洛阳陷落前,潼关的守将为哥舒翰,他死守这险要关隘,使叛军无可奈何,但杨国忠逼他出关迎战,结果潼关失守,玄宗出走成都。
――杨氏兄妹之死玄宗途经马嵬驿时,将领陈玄礼发动兵变,杀死杨国忠,又逼玄宗赐死杨贵妃,待杨贵妃死后,将士气消了,玄宗才能够继续向西南方逃难。 ――太子即位太子李亨与玄宗分道扬镳,向西北逃往朔方镇主持军政。
其时,宦官李辅国发动政变,于灵武拥立李亨为肃宗,并尊玄宗为太上皇。同一时间,长安陷落。
――收复两京其时,勤王部队纷纷赶到。郭子仪借回纥兵收复长安和洛阳,唐将、西北节度使(效忠唐的)死守各地,阻挡叛军入侵之势,力保江南,使江南物资得以运到西北,补足军备,局势稍为安定。
――安禄山之死肃宗至德二年(公元757年),叛军攻击放缓。不久,安禄山被儿子安庆绪杀死,部将史思明亦向唐室投降,受封范阳节度使。
李光弼、郭子仪向安庆绪进攻,叛军退回河北邺城。 ――史思明反叛当郭子仪及李光弼围攻邺城时,史思明又在范阳叛变,并杀死安庆绪,自称燕帝,洛阳再次被攻陷。
于是郭子仪再借回纥兵,阻止史思明军队的攻势。 ――叛军转弱不久,史思明又被儿子史朝义杀死,叛军势力转弱。
当时,玄宗、肃宗相继去世,代宗继位,以皇子李适为兵马元帅,与郭子仪、李光弼等合力收复洛阳,史朝义北逃。 ――安史乱平代宗广德元年(公元763年),叛军将领田承嗣、李怀仙等一一向唐室投降,史朝义自杀。
历时九年(亦有历时八年之说)的安史之乱终于平息。
五、唐朝历史经过
唐朝是中国历史上最为辉煌的一个王朝。它国力强盛,经济繁荣,文化灿烂,达到了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史上的最高峰。它的高度文明影响了日本、朝鲜等许多国家和地区,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最先进的国家。
唐共传二十二帝,历国二百九十年(其间有武则天革唐为周十六年)。其与汉朝并称为中国历史上两大强盛王朝之一。其盛时疆域东至安东府(今朝鲜平壤),西至安西府(今新疆库车),南至日南郡(今越南清化),北至安北府(今蒙古哈拉和林)。安史乱后,河西、陇右陷于吐蕃,至大中(847-860)、咸通(860-874)始复。唐王朝的前期,由唐太宗李世民直至玄宗开元年间国家一直处于大发展阶段,从经济、政治、军事、外交、文化等方面都空前繁荣。在此期间出现的"贞观之治","开元盛世"构成了中华民族引以为骄傲的盛唐气象。从而,使中国的世界地位显赫一时。唐玄宗后期出现的安史之乱,使唐王朝逐渐没落。在中晚唐时代,皇帝在经济、政治、军事上已无实权,致使藩镇割据局面形成。最后,各方纷纷脱离唐王朝的统治而成为各自独立的政权。
隋末农民起义蓬勃发展时,隋朝太原留守李渊乘机起兵,攻占长安。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李渊受禅代隋称帝,建立唐朝,是为唐高祖,定都长安。李渊和他的儿子李世民消灭了各地割据势力,镇压了各股农民起义军,统一了全国。
六、唐朝的历史是怎样的
经济上 唐代的历史转折在经济方面有两个明显的表现。
①土地制度发生了变化。唐中期以前,长期以来是封建土地国有制和私有制并存,但以土地国有制为主。
唐朝中期以后,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土地买卖逐渐频繁,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各地布满了贵族、官僚的庄园。土地商品化的历史潮流,终于战胜了封建社会前期土地国有制的旧制度,封建国家手里不再拥有大量的土地。
土地国有制作为一种重要土地制度的时代已去而不返了,封建国家也用不着对土地买卖进行强烈的干预,而是承认土地买卖的自由化及大地主占有土地的合法性。于是,私有的庄园取代了国有的均田制,成为唐代后期以及以后历代主要土地占有形式。
从历史长河上看,唐中期以前,封建土地国有制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主要土地制度,封建国家是全国最大的“地主”;唐中期以后,封建土地私有制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主要土地制度,封建皇帝逐渐成为全国最大的“地主”。 ②赋税制度发生了变化。
由于土地制度发生了变化,建立在土地制度基础之上的赋税制度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西汉时,编户农民对封建国家承担田租即土地税,算赋和口赋(即人头税),徭役和兵役。
北魏时,受田的农民,每年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粟、调帛或麻、服兵役和徭役。唐朝初期,实行租庸调制,受田成年男子向国家交纳租、调,不去服徭役,可以纳绢代役。
总之,西汉至唐朝前期政府都是以人丁多少为主收税的。唐朝中后期,由于土地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政府手里已无地可以分配,均田制无法再实施,建立于均田制基础之上的租庸调制也无法继续推行,唐政府不得不实施新的赋税——两税法。
两税法是建立在土地私有制基础之上的新税制,主要按土地和财产多少收税,完全改变了过去以人丁多少为主的征税标准,因此,两税法的实施是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重大变革和转折。以后宋代的方田均税法、明代的一条鞭法、清代的地丁银制都是以土地多少为主收税的赋税制度。
2.政治上 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由于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制度的变化,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发展至唐代也发生了转折性的变化,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上: ①封建国家集权形式发生了变化,由中央集权演变为君主集权。
自从秦朝建立中央集权制度以来,地方和中央之间的矛盾逐渐尖锐起来,所以如何把地方的权力收回到中央、维护中央集权制度的稳定,便成为唐朝以前历代统治者考虑的主要政治问题。汉高祖刘邦在吸取秦亡的教训时,大封同姓王,结果导致吴楚七国之乱,严重威胁到中央集权。
汉景帝平定叛乱后,把王国官吏的任免权收回中央,后来汉武帝又陆续夺去大批王、侯的爵位。这样,经过长期斗争,王国对中央的威胁终于解除了。
中央集权制度到此时才算巩固下来,后经历代皇朝的调整补充,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重要政治制度。到了唐代,一方面由于政府采用三省六部制和科举制,中央集权制度已趋完备,所以宋以后至清末,地方上再没有出现过贵族、军阀割据的局面;另一方面,由于皇帝逐渐成为全国最大的地位比较稳定的地主,由地方集中到中央的各项权力,逐步又集中到君主手中,所以中央集权演变为君主集权。
唐初,采用隋朝的三省制,三省分掌议政、决政和执行之权,三权分立,互不统属,而三省长官并为宰相,这实际上是将以前如汉代丞相之权,分隶三省,而总于皇帝,便于皇帝的控制。所以三省制度是君主专制趋向成熟和稳定的标志。
唐代以后,君主专制继续发展。宋代皇帝直接控制军权(即掌握禁军);明初废除丞相,皇帝直接处理各项政务,君权与相权合二为一;清朝前期设立皇帝直接控制的政务机构军机处。
有的学者认为,中国封建专制制度以唐代为界分为两个阶段,唐代以前主要特点是权力由地方向中央集中;唐代以后则是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的权力向皇帝本人集中。这种概括大体上是符合历史实际的。
②封建奴役形式发生了变化,由封建国家奴役制度变为依附农民租佃制。唐朝中期以前,封建土地国有制占主导地位,封建国家是全国最大的“地主”,农民的土地多数是封建国家授与的,农民和地主阶级的关系集中表现为农民和封建国家的关系,所以封建奴役的主要形式是封建国家奴役制。
国家以繁重的徭役和兵役作为奴役形式,去剥夺农民支配劳动的时间和空间的自由。这种原始的劳役地租形态,严重束缚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是唐朝以前各代农民战争爆发的主要原因。
秦末的陈胜、吴广起义,隋末的瓦岗军起义,都是由繁重的兵役和徭役而引起的。唐朝中期,由于封建土地国有制遭到破坏,封建国家不再对它掌握的少量土地进行均田式的再分配,多数农民只能租种地主的土地而沦为佃农。
农民和地主阶级的关系表现为农民和地主个人的关系,农民的人身依附由对封建国家为主转移到对地主个人为主。封建奴役形式也因此演变为依附农民租佃制,即佃农以实物地租的形式向地主尽义务。
这种依附农民租佃制的奴役较封建国家奴役制缓和,能够大量吸收被抛出土地之外的流民,变民流为地著,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不再是国家的编户齐民,从而摆脱了封建国家的直接剥削和奴役,卸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