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含税价格合同条款 不含税的合同是否为无效合同?
不含税的合同是否为无效合同?
不含税的合同是否为无效合同?
我个人的理解是:
不含税一般就是要求不开票,不开票就是意味着逃税,因此很明显这个条款在前提上就是非法的。建立在非法条款上的合同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应该属于无效。好象很多的所谓内部合同,其实都是无效的。
举个例子,有一个外籍华裔和另一个朋友开公司,因为外资有优惠政策,但又要求全外资才可以算外资企业,结果国内的朋友只好把钱打到国外再由那个外籍华裔打回国内,这样形式上就是全外资了。于是两个人签了个内部协议,表明各自股份。结果双方在经营上产生了分歧,撕破了脸,那个外籍就说是他一个人独资的。国内朋友拿出内部协议表明自己有股份,结果法院以协议与国家相关法规抵触而不予承认,他的股份全部被外籍吞没。
只是目前我国的合同监管力度还是很欠缺的,因此大家为了节省成本,很多实际操作中都是签定不含税合同,如果一旦产生纠纷,对双方都没有保障。不过,个人认为,还是对供货方不利,因为如果要使之变成有效合同,供货方在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必须补足税款,那就是不含税变成了含税,亏了一票。
个人意见,与各位探讨,静待法律专业人士。
请问没有签工资的合同是否可以认定为无效合同?
劳动合同应该以书面的形式签订,劳动报酬也是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但是劳动报酬的缺失并不导致合同当然无效。可以根据约定或者同一单位相同岗位员工的工资水平确定。双方之间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法律条规(供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有失公平的合同是否是无效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合同为无效合同:(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关于可撤销的规定如下: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从你的表述中得知,当时双方意思表示已经一致,从而签订该合同,你是事后才知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任务有失公平。但是,你可以与对方说明该情况,并且也可以主张,如果你加工完成后对方未按约定支付你货币,你同样可以要求对方向你承担这样的违约责任。所以,我认为这种情况不属于显失公平。

在订合同时,由于工作原因被迫签定的合同是否为无效合同?
(1)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 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 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你的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但是似乎可以算是被用胁迫手段签订的合 同。
(3)你可以向法院以签合同时受胁迫,不是你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为由,请 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但是法院是否会支持你,就要看你被“胁迫”的 程度了。
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_^
没日期的合同是不是无效合同
当然算无效,签字的笔迹是可以验证大体时间的
只不过,为什么会写成08年的,要知道这样的话,公司就要多给你交纳2年的保险
也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指出来
当然如果你要指出来,很可能会让你失去这份工作
不知道你意下如何
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公章无效合同是否有效?
这份合同应属无效,合同最基本的要素就是合同相对人,没有印鉴、字迹、日期的合同基本上不是一份合同,意思就是谁也不知道这是谁跟谁在什么时候签的合同。
违反行政规章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吗
按合同法第五条违反地方行政规章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的规定违反行政规章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法人越权签定的合同是不是无效合同
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只有经过股东追认的,才属于有效合同,如果不追认,那么就是无效合同
显失工伤赔偿合同是否是无效合同
第一,判断某一协议是否有效,应该以该协议是否符合有效或无效协议的要件为判断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此两项规定表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法律认可此解决途径。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十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的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显失公平的合同、协议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本案中,肖起家属文化程度低,年龄大,不懂得劳动法律规定,为了能尽快拿到钱去就昏迷不醒的肖起,不得已签下了该协议,电子公司一次性支付的6万元与工伤赔偿金额悬殊较大,该协议应认定为显失公平,应属无效协议。
第二,从立法的精神和目的来看,法律设定但书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十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的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目的在于保护弱势方在紧急情况下签订的不公平协议能得到法律公正的保护,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不仅是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而且切实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合同违法是否无效?无效合同是否属于未签订合同?请给法律依据!
合同违法可导致合同部分无效或完全无效。无效合同并不能代表未签订合同,而只代表不受法律保护。
劳动合同方面,《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与二十八条对无效合同的处置问题: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而不符合未签订合同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