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分为哪些类型?它们各自适用何种情况?
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分为哪些类型?它们各自适用何种情况?
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分为哪些类型?它们各自适用何种情况?
按照注册会计师发表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审计报告可分为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最普通的审计报告。据国外文献统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90%以上都是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国的比例可能低一些,主要与企业的质量有关。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会计报表符合合法性与公允性,没有在审计过程中受到限制,且不存在应当调整或披露而被审计单位未予调整或披露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决定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如果认为审计报告不必附加任何说明段、强调事项段或修正性用语,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即标准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适用于被审计单位没有遵守国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只有当注册会计师认为会计报表就其整体而言是公允的,但还存在对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才能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所报告的情形对会计报表产生的影响极为严重,则应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被视为注册会计师在不能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下最不严厉的审计报告。 只有当注册会计师确信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和歪曲,以至会计报表不符合国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未能从整体上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注册会计师才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依据充分、适当的证据,进行恰当的职业判断,确信会计报表不具有合法性与公允性时,才能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据文献统计,注册会计师很少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只有当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至无法确定会计报表的合法性与公允性,注册会计师才可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不同于否定意见,它仅仅适用于注册会计师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形。如果注册会计师发表否定意见,必须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论无法表示意见还是否定意见,都只有在非常严重的情形下采用。 在某些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能通过增加一个强调事项段修正审计报告,而该事项在会计报表中得到更详细的披露和广泛的讨论,增加这一强调事项段并不影响审计意见。因为从理论上讲,在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并不对会计报表构成任何保留,也不影响审计意见的类型,只是增加信息含量,提请会计报表使用者关注。遗憾的是,某些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或屈从于客户压力,随意改变审计意见的性质,或将本应发表审计意见的事项仅仅作为强调事项加以说明,以此达到既不得罪客户、又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目的。因此,审计准则只规定存在持续经营能力问题或其他重大不确定事项时,注册会计师才应当或应当考虑增加事项段。《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持续经营》中对持续经营问题作了详细规定,不再赘述。关于不确定事项,是指其结果依赖于不在被审计单位的直接控制之下但可能影响会计报表的未来行动或事项。当不确定事项符合以下条件时,即使会计报表附注已作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也应当考虑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1)很可能的不确定事项(对应的概率区间是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并且是重要的;(2)可能的不确定事项(对应的概率区间是大于5%但小于或等于50%),并且是极为重要的。
在何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出具标准审计报告
通常是对外的年度审计报告,用于对外披露公布的或者去工商税务办手续的。
包括工商用审计报告、税务需要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报告等。

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何种意见的审计报告
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报告:
1、资产负债表的应收帐款项目400万,无法函证,也无法实施替代程序,数额大大超过重要性水平,对这部分,不能发表意见,应当保留。
2、存货计价改变(会计政策改变)已经披露,符合会计准则
3、股市变化是资产负债表日后,且只是假设,并没有转让股票,没有对企业资产造成影响,不影响本期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公允性,为了谨慎起见,可以要求企业增加会计报表附注。
4、未决诉讼已经在附注中披露
5、少计提1个月折旧1万元,影响轻微
所以就提供的资料看,不能表示意见的部分影响虽然重大,但不广泛,仅限于应收帐款项目,所以保留意见
什么情况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第十七条 如果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
第十八条 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一)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得出财务报表整体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
(二)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
第十九条 如果财务报表没有实现公允反映,注册会计师应当就该事项与管理层讨论,并根据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和该事项得到解决的情况,决定是否有必要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说,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过程中,认为被审计单位财务核算、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财务核算要求,没有不合理现象、确认财务报表不存在错报情况。
注册会计师在何种情况下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后,认为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反映就其整体而言是公允的,但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时,应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个别重要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或个别重要会计报表项目的编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被审计单位拒绝进行调整。 (2)因审计范围受到重要的局部限制,无法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取得应有的审计证据。 (3)个别重要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不符合一贯性原则。
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都有哪些类型
1.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即注册会计师在顺利实施了必要的审计之后,认为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合法,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被审单位的财务状况,会计处理方法遵循一贯性原则。一般情况下,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表明公司报表的可靠性较高。
2.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即注册会计师经过审计之后,承认已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从整体来说,是公允的,但在个别的重要会计事项持保留意见。
3.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即注册会计师认为被审单位会计报表严重失实或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严重违反有关法规。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说明公司的报表无法被接受,其报表已失去其价值。
4.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即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由于受到种种限制,不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无法对会计报表整体反映发表审计意见。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说明公司经营中已出现重大问题,报表基本不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