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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大人,易中天靠不住,他救不了你

火烧 2012-02-29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质疑易中天对吴英案的呼吁,指出其逻辑矛盾,强调经济犯罪死刑争议,呼吁法官审慎判决,体现法治与人性的冲突,引发社会广泛讨论。

法官大人,易中天靠不住,他救不了你  

戴斗笠的人  

易中天的《何必穿着刀下留人,就是为法治和自己积德》全文如下:“我不懂金融,也不懂法律,对吴英案更知之甚少。但我知道两点:一,经济犯罪不判死刑,已经成为基本的刑事司法原则;二,本案事实部分不清,法律适用部分存在巨大争议。在此前提下,还要立即对吴英执行死刑吗?  

心智健全,并稍有恻隐之心的人都会说:不!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今天我们救下吴英,明天就会有更多的人来救我们,包括诸位法官。大人勾决的朱笔只要现在停住,就是为法治积德,也是为自己积德! 阿道理很简单:人死不能复生。一旦错杀,神仙都救不回来。且不说吴英是否有罪,尚有争议;也不说即便有罪,至少罪不当死;就算她十恶不赦,也犯不着如此迫切地就去执行。她是卡扎菲吗?她是萨达姆吗?她是本拉登吗?不立马杀了她,我们就“国将不国”吗?恐怕恰恰相反!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今天我们救下吴英,明天就会有更多的人来救我们,包括诸位法官。大人勾决的朱笔只要现在停住,就是为法治积德,也是为自己积德!阿弥陀佛! 所以,请最高院的法官大人刀下留人,最好能够重审!至少,不要马上签署死刑命令。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今天我们救下吴英,明天就会有更多的人来救我们,包括诸位法官。大人勾决的朱笔只要现在停住,就是为法治积德,也是为自己积德!  

阿弥陀佛!”                    

   

笔者我也不懂法律,更不懂法律原则,可是我们有现成的朋友和资料可以学习请教。我通过上百度搜索和请教教授朋友,他们都指出:“经济犯罪,顾名思义,是指与经济有关的犯罪,包括贪污、贿赂、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企业内发生的与经济相关的犯罪行为等。”  

这我就不懂了,现在全国的工人加农民至少占总人口的85%,我真的没听过我认识的那哪个工人、农民、有良心的知识分子和公务员说贪官污吏不该杀、偷逃税款,盗、骗致众人破家败产、儿死妻亡的的人不该杀?即就是占全国人口85%的工人和农民在易中天眼中都是毫不“心智健全”且无“稍有恻隐之心”的人,但《刑法》是全国人大通过的,国家主席签字的,难道工人、农民和全国人大都不比你一个易中天心智健全”“稍有恻隐之心”???  

 那是不是我们只能理解成你易中天教授只对“经济犯罪”有“恻隐之心”,只对贪官污吏、诈骗犯有恻隐之心?难怪易中天又说:“今天我们救下吴英,明天就会有更多的人来救我们,包括诸位法官” 。  

法官大人,全国的工人、农民、底层群众干部至少占总人口的95%,贪官、污吏、诈骗犯、黑心老板天天把劳动人民的劳动果实通过坑蒙拐骗掠夺走,你要是不把他们按照《刑法》判死刑,劳动人民是不干的,到那一天他们就会自己去通过消灭那些寄生虫来夺回劳动果实,到那时谁去救你?易中天?他早就跑了,他是指望不上的。  

法官大人,望你三思!  

注:连易中天这种自称“不懂金融,也不懂法律”的人都知道了:“经济犯罪不判死刑,已经成为基本的刑事司法原则”,于是法官大人晕倒了!因为法官大人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包括贪、污吏、诈骗犯在内的经济犯死刑呢,还是应该按照易中天教授所说按照“基本的刑事司法原则”不能判这些人死刑?  

易中天教授,我的朋友说判决都援引的是《刑法》条文,而没有援引“司法原则”的,有明确法律条文的只能先援引法律条文,而不能直接引用“司法原则”。不懂法律的人可以去问问懂法律的人,看看易中天说的对,还是我朋友说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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