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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约道路的文外深意——读前锋同志《塘约道路——私化中的突围,道路上的选择》有感

火烧 2017-06-22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深入探讨塘约道路的实质,强调集体经济合作化与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性,分析土地三权改革与农村改革路径,呼应毛主席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蓝图,展现回归合作化道路的现实意义与未来前景。

《塘约道路》的文外深意

——读前锋同志《塘约道路——私化中的突围,道路上的选择》有感

  前锋同志《塘约道路——私化中的突围,道路上的选择》一文,我认为是很深刻而全面地诠释了王宏甲同志《塘约道路》的主旨甚至文外深意了。

  此前,不少学者和专家们及红色网友们关于塘约村的模式进行了广泛热烈地讨论和评价,包括评论、议论、鼓励和建议等。总之,大多主张走集体经济的农业合作化道路。也有不少提出质疑和疑问,认为确权下的入股形式,不值得提倡,甚至是毫无新意。

  而前锋同志此文一改较前文章的一厢情愿的出于良好愿望解读和诠释,深刻洞察出目前塘约道路模式的实质和性质。

  到底是公与私,资与社?

  求全责备于塘约不公平,也无益。

  至少村党组织党总支左文学一班人,把广大农民群众组织起来,实行并建立了合作社;至少村党总支为核心的党组织坚强的领导,一心一意为群众是毋庸置疑的。

  只要有了毛主席最看重的“组织起来”和党支部建在村(军队党支部建在连)上,在农村私有化的重重包围下突围实属不易。

  饭要一口一口地吃,路要一步一步地走,事要一件一件地做。相信塘约村的路越走越宽阔,越走越通畅,相信总会越来越好,越来越符合毛主席说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

  至于土地三权确立,入股分红,就看怎么理解和操作了。如果这其中的比重越来越小,生产资料的集中使用和占有的实际功能越来越重越来越明显,就像丹麦那种高税收,高公共福利的国家经济和分配,你能说那不是一种事实上实质上的公有制为主体吗?!真要是到了那一步,公有经济极大跃升,公共财富积累相当丰富,我想不用人们去刻意区分和定义,就成了事实上的集体所有的公有制经济了。

  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定义和美好憧憬和蓝图,记得是毛主席一九五九年回韶山对家乡的干部群众说的话。总结起来就是村村道路交通能走机械化、电力到各家和旱灌涝排水利等齐全的人人受益人人所有的全新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

  毛主席他老人家给我们广大农村规划的蓝图本来在七十年代中后期就基本完全实现了,就差发挥效能和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时候,结果一阵风一刀切强令一包产到户搞单干后前功尽弃。

  从八零年开始,直到现在为止,全国绝大部分乡村基本回到一九五六年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之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之前近四十年了。

  因此,塘约道路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又一次回归农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合作化的再试验再探索,还有一个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的过程。

  四十年改开的反面证明,按照包产到户搞单干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只能是死路一条。

  群众的智慧和潜力是无穷的。 而一旦把广大农民群众组织起来,组织起来的农民人民群众,走农村集体公有制经济的合作化道路,是被证明了的金光大道、康庄大道。别无他途。

  真理就是真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以好恶而随心所愿,指鹿为马,更休想凭某个人的一己私利否定和修正就能改变得了的。

  (作者为中国石油集团驻陕某单位政工干部 政工师)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夜于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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