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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阶级局限

火烧 2010-04-17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探讨‘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阶级局限性,结合历史事件与现实案例,分析其在不同阶级立场下的适用性,强调阶级矛盾与社会变革中的实践意义。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阶级局限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观点,我一向深以为然,而且平时引用得较多。但自从近年读了《毛选》,接受了阶级观,对这句话又有了新的理解。  

抗日战争时期,彭德怀曾公开宣传过这个观点,并因此受到了毛主席的批评。初也不解,待读了毛主席的阐述,方知这个观点的阶级局限性:因为中共在敌后放手发动群众,大建抗日根据地等行动,都是国民党“所不欲”的。如何能够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解放后,毛主席再次批评了刘少奇这样的提法,打土豪分田地、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等等,哪个是地主、资本家的“所欲”?这是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是你战胜我还是我战胜你的问题,岂能套用只适用于同一阶级内部的“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反对“仇富”的右派,就这样指责我们:“你也想富,到时再让别人仇你。”在“网易”,与抵制《新劳法》的老板及其帮闲辩论时,对方也曾这样“将心比心”:“我原来也是下岗工人,靠多年辛苦的打拼才有了今天,互相理解一下。”——用的都是“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学说。面对这样的反驳,我方一些人竟有理亏之感:“我不仇合法之‘富’”。我的同志哥,在资本主义制下,剥削可都是合法的呀!面对农民起义,历史上可有一个皇帝这样辨解过——“我家先前也是农民,是被前朝逼上梁山造反的。容易吗?我家的江山可是冒着诛连九族的风险打拼来的”?  

统治阶级教化别人“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却从不身体力行,而且从来都是“已所不欲,却施于人”:砸别人的“铁饭碗”,自己却端上“金饭碗”;拆别人的“草屋”,自己却广置豪宅;对穷人一毛不拔,自己却穷奢极欲;教育百姓识大体顾大局,自己却损公家肥自家……。鲁迅说得清清楚楚——  

“……以‘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来做例子罢,这乃是被压迫者们的格言,教人要奉公,纳税,输捐,安分,不可怠慢,不可不平,尤其是不要管闲事;而压迫者是不算在内的。  

……  

所以被压制时,信奉着‘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的格言的人物,一旦得势,足以凌人的时候,他的行为就截然不同,变为‘各人不扫门前雪,却管他家瓦上霜’了。”  

我以前是一个民族主义者。90年代到菲律宾首都马尼拉,见公园、路旁的草地里睡满菲国穷人;女人换衣服时只需披上一张破被单,背朝车水马龙的公路;少数人还搭了个比狗窝还低的只能躺着钻进一个人的棚子(不能遮风避雨),和周边的名车、大厦、高尔夫球场等显得极不和谐。于是,一边和朋友感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人人都能有房子居住,一边为当地华侨在经济上的辉煌成就感到自豪:华商很多拥有商厦、工厂、银行,有的一家要雇五、六个菲佣,还有司机——主奴身份明显。一位年轻的华商说本地居民智商低,只配给华人打工或当佣人,当地的人都以拥有华人血统为荣,——这很是激起了我们的民族自豪感;在那位华商家中,他向我们谈起了他的表弟,因为在他的工厂里任意打骂菲国工人,被不堪忍受的工人打掉的半个耳朵;还说到当地犯罪率极高,罪犯专事绑架华人的孩子(因为华人都是富人),这也都激起了我们的敌忾。  

十几年后的今天,看到中国成为洋人的经济殖民地,劳动人民沦为土、洋资本家的奴隶,我彻底转变成一个社会主义者,对菲国工人和华人资本家的有感情也几乎颠了个个儿。因此攻击我的人,请看好了:我正是“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啊。  

最后说一句,“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只能适用于本阶级内部,模糊了阶级性的泛泛之论,只不过是欺骗被剥削者被压迫者,有利于剥削者压迫者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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